平潭综合实验区侨星郡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优化征询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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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侨星郡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优化征询意见公示


20 (略) 龙凤头标段建设,占有东 (略) 原待开发地块。2019年,在保持总计容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原地块置 (略) 西侧两个地块,分别为 点击查看>> 亩的居住商业地块(侨星郡项目)和 点击查看>> 亩旅馆地块(侨鑫时代项目);此外,为支持置换地块涉及的拆迁居民原拆原迁,侨星郡项目地块内配套建设安置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侨星郡项目地块 (略) (略) 西南侧(详见附件),规划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6.4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37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

该地块需兼顾配比安置房,开发容积率较高,开发以高层建筑为主。为满足相关防火规范要求,消防车道、场地设置要求较高;另外,该地块商业体量较大,建筑面积占比约40%,需设置一定量的商业硬地广场。同时又要考虑设置景观设计小品、 (略) 等配套,很难满足合同中绿地率不低于35%要求。

考虑到当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园林绿化暂行管理办法》已不再使用,《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关于居住用地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小于30%。我局根据地块实际建设条件的合理性,开展规划条件(绿地率)变更论证相关工作, (略) 门及专家讨论研究,原则同意侨星郡绿地率调整事宜(绿地率不小于25%)。

因此,拟将侨星郡项目地块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5%。现将该地块规划条件优化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征询相关意见。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 (略) 国 (略) 。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 (略)

2022年6月10日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

2.相关内容可查阅中国·平潭网公示公告栏www.pingtan.gov.cn

3. (略) 办公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7楼。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91-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20 (略) 龙凤头标段建设,占有东 (略) 原待开发地块。2019年,在保持总计容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原地块置 (略) 西侧两个地块,分别为 点击查看>> 亩的居住商业地块(侨星郡项目)和 点击查看>> 亩旅馆地块(侨鑫时代项目);此外,为支持置换地块涉及的拆迁居民原拆原迁,侨星郡项目地块内配套建设安置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侨星郡项目地块 (略) (略) 西南侧(详见附件),规划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6.49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37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5%。

该地块需兼顾配比安置房,开发容积率较高,开发以高层建筑为主。为满足相关防火规范要求,消防车道、场地设置要求较高;另外,该地块商业体量较大,建筑面积占比约40%,需设置一定量的商业硬地广场。同时又要考虑设置景观设计小品、 (略) 等配套,很难满足合同中绿地率不低于35%要求。

考虑到当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园林绿化暂行管理办法》已不再使用,《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关于居住用地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小于30%。我局根据地块实际建设条件的合理性,开展规划条件(绿地率)变更论证相关工作, (略) 门及专家讨论研究,原则同意侨星郡绿地率调整事宜(绿地率不小于25%)。

因此,拟将侨星郡项目地块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5%。现将该地块规划条件优化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征询相关意见。

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 (略) 国 (略) 。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 (略)

2022年6月10日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

2.相关内容可查阅中国·平潭网公示公告栏www.pingtan.gov.cn

3. (略) 办公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略) 7楼。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91-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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