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双江口镇双季稻轮作及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集中采购种子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双江口镇双季稻轮作及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集中采购种子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双江口镇双季稻轮作及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集中采购种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正茂 (略) ( (略) (略) (略) (略) 二楼,过腾飞广告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0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略)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稻谷 | 2022年双江口镇双季稻轮作及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集中采购种子 | 万亩核心示范片6000亩,预计4斤/亩种子,质量优良 | 1 | 千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ZMRS-NX- 点击查看>>
2.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4、依法 (略) 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 (略) 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 (略) 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5、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7、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投标单位 (略) 保证明)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5)“近三个月” (略) 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6)根据税总函〔2017〕 (略) 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
(7)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 (略) 会保险证明资料。
具有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6-24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地点:正茂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二楼)。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方式: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曹卫红 |
电 话: 点击查看>> |
地 址:宁乡市双江 (略) 区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正茂 (略) |
联系人:王景 |
电 话: 点击查看>> |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二楼(过腾飞广告 (略) )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2 年6 月17 日
项目概况 2022年双江口镇双季稻轮作及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集中采购种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正茂 (略) ( (略) (略) (略) (略) 二楼,过腾飞广告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0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略)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稻谷 | 2022年双江口镇双季稻轮作及优质稻米产业化试点集中采购种子 | 万亩核心示范片6000亩,预计4斤/亩种子,质量优良 | 1 | 千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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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4、依法 (略) 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 (略) 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 (略) 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5、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7、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投标单位 (略) 保证明)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5)“近三个月” (略) 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6)根据税总函〔2017〕 (略) 文件规定,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多证合一”手续。本项目投标人未提供办理“多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的,视为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
(7)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仍须按要求提 (略) 会保险证明资料。
具有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6-24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地点:正茂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二楼)。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方式: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曹卫红 |
电 话: 点击查看>> |
地 址:宁乡市双江 (略) 区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正茂 (略) |
联系人:王景 |
电 话: 点击查看>> |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二楼(过腾飞广告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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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6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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