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税务局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略) (略) 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2年6月22日17:30前
2.意见递交方式:修改意见或建议书请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递交(邮寄地址:宁波市 (略) 8号贺嘉科收),并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 (略) (略)
4.联系人:贺嘉科
5.联系电话:0574- 点击查看>>
6.联系邮箱: @@@ q.com
二、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修改意见、建议和事实依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必须出具本人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材料,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 (略) 门处理。
三、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 (略) 用。本单位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略) (略)
2022年6月17日
(略) : |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H/2022- 点击查看>> | ||
发布机构: | (略) 宁波梅山保 (略) |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废止时间: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略) 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略) :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略) (略) 物业服务和食堂服务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2年6月22日17:30前
2.意见递交方式:修改意见或建议书请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递交(邮寄地址:宁波市 (略) 8号贺嘉科收),并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 (略) (略)
4.联系人:贺嘉科
5.联系电话:0574- 点击查看>>
6.联系邮箱: @@@ q.com
二、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修改意见、建议和事实依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必须出具本人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材料,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 (略) 门处理。
三、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 (略) 用。本单位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略) (略)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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