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验学校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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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验学校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655号

项目概况

(略) 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 (略) 万科中央公园S2-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 (略)

项目名称: (略) 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9日至2022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 (略) 万科中央公园S2-14楼

方式:线下获取,须满足本项目要求,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经办人近六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 (略) 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 (略) 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 (略) 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 (略)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乌鲁木齐经 (略) (略)

联系方式:099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 (略)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 (略) 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靖

电 话: 点击查看>>






项目概况

(略) 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 (略) 万科中央公园S2-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 (略)

项目名称: (略) 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购买桌椅、黑板、讲台等家具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9日至2022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 (略) 万科中央公园S2-14楼

方式:线下获取,须满足本项目要求,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经办人近六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 (略) 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 (略) 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 (略) 1号维泰大厦1楼公共 (略)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乌鲁木齐经 (略) (略)

联系方式:099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 (略)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 (略) 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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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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