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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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 (略) 有限公司关于 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5日14: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 :ZJHCLY 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3.预算金额:年度预算约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二级等保4万元/个,三级等保7万元/个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5.合同履行期限: 点击查看>>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具 (略) ;

3.2具有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公布的《2014年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通知》(浙等保[2014]1号)的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资格。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略) 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略) 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4日17:00时止。

2.地址:申请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该项 (略) 自行下载。

3.方式:在上述地址自行下载,不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4. @@@ q.com。

4.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 (略) 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 (略)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7);

4.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4.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将被拒绝。

5.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5.1供应商应当在应在2022年7月4日下午16:00时前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三份。考虑疫情情况,磋商响应文件应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华 (略) (略) (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收件人:谢女士, 电话0570- 点击查看>>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5.2通过邮寄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5.3本次磋商将于2022年7月5日14:30时在龙游县公 (略) — (略) (略) (原香溢市场西侧)1楼开标室3举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在2022年6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采购代理机构以补充公告形式于2022年7月1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

2.考虑疫情情况,本次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开标,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地 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902室

九、其他: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华 (略)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华 (略) 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 (略) 有限公司投诉(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0-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

2022年6月23日

附件信息:

华 (略) 有限公司关于 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5日14: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 :ZJHCLY 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龙游县政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3.预算金额:年度预算约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二级等保4万元/个,三级等保7万元/个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5.合同履行期限: 点击查看>>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具 (略) ;

3.2具有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公布的《2014年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通知》(浙等保[2014]1号)的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资格。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 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略) 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略) 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4日17:00时止。

2.地址:申请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该项 (略) 自行下载。

3.方式:在上述地址自行下载,不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4. @@@ q.com。

4.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 (略) 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 (略)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7);

4.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4.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将被拒绝。

5.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5.1供应商应当在应在2022年7月4日下午16:00时前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三份。考虑疫情情况,磋商响应文件应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华 (略) (略) (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收件人:谢女士, 电话0570- 点击查看>>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5.2通过邮寄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5.3本次磋商将于2022年7月5日14:30时在龙游县公 (略) — (略) (略) (原香溢市场西侧)1楼开标室3举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在2022年6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提出不予受理。如需修改或补充的,采购代理机构以补充公告形式于2022年7月1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

2.考虑疫情情况,本次磋商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开标,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地 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902室

九、其他: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华 (略)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华 (略) 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 (略) 有限公司投诉(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0-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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