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镇仙都一村西畔湖片耕地发包招标公告
金石镇仙都一村西畔湖片耕地发包招标公告
金石镇仙都一村西畔湖片耕地发包招标公告
潮安区金石镇仙都 (略) 定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时对仙都一村西畔湖片耕地的经营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西畔湖片
(略) : 点击查看>> -01-0050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亩
资产类型:耕地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 (略) 提供的,竞投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二、资质、底价、年限等要求
竞价资质要求:1. (略)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粮食种植内容。3.注册资本(资金)或出资总额需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土地使用要求:规模化种植,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其他时间可以种植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严禁项目区内种植苗木、花卉、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水产。
承包年限: 5年(2022年7月起至2027年7月止)
交易底价: 点击查看>> 元/亩·年。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一次性缴清5年承包款,先交款后使用(首年免租)。
三、本次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1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被委托人或法人携带有效资料:①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需写明法定代 (略) 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注册资本(资金)或出资总额证明材料。②委托到达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委托书需写明该员系投标单位被委托 (略) 码、联系电话,委托人签名及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需写明法定代 (略) 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注册资本(资金)或出资总额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到 (略) 进行资料初审。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金石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存两份、仙都一 (略) 存一份。所有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审核通过, (略) 出具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给投标单位, (略) ,一份自己存档),同时提供账户信息给投标单位。投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应以汇款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到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仙都一村委会账户(保证金应当从竞投单位账户转出,账户信息请竞投单位在仙 (略) 获取),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投标单位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仙都一 (略) 开具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单位可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1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初审通过告知书、通过初审的整套资料一式二份、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转账凭证) (略) 报名并索取竞投资格确认书。
五、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总金额:¥ 点击查看>> .00(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元整)
六、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 (略) 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1)法人亲自前往的: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前往的: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交易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4、投标函(报价需有大小写且大小写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密封在信封中。
七、附加条款:
1、承包期内,该承包土地只能用于粮食种植,不能用于其他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严禁项目区内种植苗木、花卉、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水产,否则按 (略) 理,发包方可当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没收承包款。
2、承包方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全面种植水稻,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其他时间可以种植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种植,承包方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全面种植水稻。否则按 (略) 理,发包方可当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没收承包款。
3、中标者若有拖欠仙都一村集体资金等费用的,需在签订合同前结清欠款,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单位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
4、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土地集中管理,形成规模化经营。
5、因 (略) 门需要,征用承包土地或要求承包土地种植指定农作物,承包方及发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承包方应在政府要求的期限内自行腾退交还土地或按要求种植指定农作物,双 (略) 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八、交易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自2022年7月至2027年7月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解释权归潮安区金石镇仙都一 (略) (权属人)所有。合同草案可到仙都 (略) (略) 索取。
投诉联系人:谢宗倍
投诉电话:0768- 点击查看>>
投诉地址:金石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金石镇仙都 (略)
金石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2022年06月30日
金石镇仙都一村西畔湖片耕地发包招标公告
潮安区金石镇仙都 (略) 定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时对仙都一村西畔湖片耕地的经营使用权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西畔湖片
(略) : 点击查看>> -01-0050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亩
资产类型:耕地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 (略) 提供的,竞投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二、资质、底价、年限等要求
竞价资质要求:1. (略)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粮食种植内容。3.注册资本(资金)或出资总额需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
土地使用要求:规模化种植,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其他时间可以种植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严禁项目区内种植苗木、花卉、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水产。
承包年限: 5年(2022年7月起至2027年7月止)
交易底价: 点击查看>> 元/亩·年。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后一次性缴清5年承包款,先交款后使用(首年免租)。
三、本次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1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被委托人或法人携带有效资料:①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需写明法定代 (略) 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注册资本(资金)或出资总额证明材料。②委托到达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委托书需写明该员系投标单位被委托 (略) 码、联系电话,委托人签名及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需写明法定代 (略) 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注册资本(资金)或出资总额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到 (略) 进行资料初审。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金石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存两份、仙都一 (略) 存一份。所有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审核通过, (略) 出具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给投标单位, (略) ,一份自己存档),同时提供账户信息给投标单位。投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应以汇款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到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仙都一村委会账户(保证金应当从竞投单位账户转出,账户信息请竞投单位在仙 (略) 获取),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投标单位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仙都一 (略) 开具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单位可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1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初审通过告知书、通过初审的整套资料一式二份、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转账凭证) (略) 报名并索取竞投资格确认书。
五、交易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总金额:¥ 点击查看>> .00(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元整)
六、交易时间: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 (略) 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1)法人亲自前往的: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前往的: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交易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4、投标函(报价需有大小写且大小写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密封在信封中。
七、附加条款:
1、承包期内,该承包土地只能用于粮食种植,不能用于其他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严禁项目区内种植苗木、花卉、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水产,否则按 (略) 理,发包方可当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没收承包款。
2、承包方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全面种植水稻,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其他时间可以种植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种植,承包方须在2022年8月15日前全面种植水稻。否则按 (略) 理,发包方可当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没收承包款。
3、中标者若有拖欠仙都一村集体资金等费用的,需在签订合同前结清欠款,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单位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
4、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土地集中管理,形成规模化经营。
5、因 (略) 门需要,征用承包土地或要求承包土地种植指定农作物,承包方及发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承包方应在政府要求的期限内自行腾退交还土地或按要求种植指定农作物,双 (略) 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八、交易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自2022年7月至2027年7月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解释权归潮安区金石镇仙都一 (略) (权属人)所有。合同草案可到仙都 (略) (略) 索取。
投诉联系人:谢宗倍
投诉电话:0768-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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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镇仙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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