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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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3 21:06|发布单位:湖北国华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7-07|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 :ZB0103-2206-ZCHW0700

2、采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3、项目名称: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8(万元)

6、最高限价:18(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清单见附件),详细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30天
质保期:一年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 (略) 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提供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3、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 年 7 月 4日至2022 年 7 月 6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采购文件,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 点击查看>>
5.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国华 (略) ( (略) (略) 中 (略) 10楼) 4 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国华 (略) ( (略) (略) 中 (略) 10楼) 4 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 点击查看>>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未 (略)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 (略)

联系方式:027-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 (略)

地址:武汉市 (略) (略) 中 (略) 10楼

联系方式:027-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郭栋

电话:027-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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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3 21:06|发布单位:湖北国华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7-07|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 :ZB0103-2206-ZCHW0700

2、采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3、项目名称: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8(万元)

6、最高限价:18(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省未 (略) 新所民警、罪犯心理设备采购项目(清单见附件),详细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交货期:30天
质保期:一年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 (略) 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提供 (略)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3、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 年 7 月 4日至2022 年 7 月 6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采购文件,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 点击查看>>
5.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国华 (略) ( (略) (略) 中 (略) 10楼) 4 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国华 (略) ( (略) (略) 中 (略) 10楼) 4 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 点击查看>>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未 (略)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 (略)

联系方式:027-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 (略)

地址:武汉市 (略) (略) 中 (略) 10楼

联系方式:027-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郭栋

电话:027-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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