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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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2【BGC】-521
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北京吉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2年0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司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略) :2022【BGC】-5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吉北 (略)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北京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 |
标1 | 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 | 包1 | 按照项目要求 (略) ,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目的组织与联络。 负责对发包人小型客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中型客车、货车以及工程抢险车辆开展维修工作 | 中标后至2023年12月31日 |
单价或框架: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执行金额,仅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略) 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 (略) 、国家 (略) 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 (略) )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
(略)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
标1 | 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 包1 | / |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两项及以上同类(或高于)招标项目的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关键页。 | / |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 (略) (略) 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5日上午9时至2022年07月11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略) 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 点击查看>> #/,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 (略) 、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 (略) 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 点击查看>> 。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7月25日上午1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
5.2递交方式:本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国家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实施。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截止时间为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优盘:提交地点为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层611刘晓 点击查看>> 。递交(寄达)的截止时间为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 点击查看>>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吉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层611室
联 系 人:刘 晓 李军峰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略) 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 (略) (略) 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略) 指“本招标项目”,均指其对应的“包”或“标段”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见招标公告 地址:见招标公告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见招标公告 地址: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见招标公告 电话:见招标公告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见技术规范书。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见技术规范书。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 | 见技术规范书。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 (略) 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修改第(16)项: (1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电话: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XX 召开地点:XX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不适用。 时间:XX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发出澄清 | ●不适用。 时间:XX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XX 分包金额要求:XX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XX | |||||||||||||||||||||||||||||||||||||||||||||||
1. 点击查看>>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人不得出现评标办法前附表“否决情形”规定的否决投标内容。 | |||||||||||||||||||||||||||||||||||||||||||||||
1. 点击查看>>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偏差幅度:XX 偏差范围:XX 投标人不得出现评标办法前附表“否决情形”规定的否决投标内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偏离应填写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偏差表中。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投标文件偏差表 (略) 分,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补充: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修改等函件。 如招标文件中有内容存在差异,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服务期以招标公告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
形式: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应位置的澄清函。 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 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4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补充: 1.异议的提出应按附表格式填写《招标文件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2.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 3.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 (略) 资料。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 (略) 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承包 单价承包 ●总价承包与单价承包相结合 其他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自拟)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 分标包最高限价为: 30(万元) 分标包最高限价为: 30(万元) 分标包最高限价为: 30(万元) 有,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招标文 (略) 有投标人。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将原有投标价格删除重新填报新的价格。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12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抬头: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开具。 不接受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转账支票、现金及现金支票。 2.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银行回单电子版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保证金文件共用一份、未区分具体标包时须提交明细表。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出,每包开具一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电子版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以上内容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5.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 (略) 分,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 (略) 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险责任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清晰标注了线上或电话查询 (略) 径的纸制保单扫描件(电子保单)、保证金明细表。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上内容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5.未提供明细表或明细表内容不全、表述模糊不清的,评标委员会将 (略) 投项 (略) 、 (略) 后三位、包号的自然数顺序核定。投标保证金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民 (略) 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收款人名称:北京 (略) 7.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略) 投标的包为单位按下表规定计算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提示: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项目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8.以银行保函方式开具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补充: 1.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取XX方式退还。 2.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取XX方式退还。 3.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 如投标保证金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的,则将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补充: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2020年 《 (略) 集中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财务状况审核专用证明》不适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业绩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 |||||||||||||||||||||||||||||||||||||||||||||||
3.5.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A)(1)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 |||||||||||||||||||||||||||||||||||||||||||||||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U盘或光盘):可编辑版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编写,应答函报价表( (略) 的报价及计算书说明)采用Microsoft Excel编写,相关数据应采用公式计算,采用Microsoft Excel软件计算的不得取消计算公式及相关链接,图纸、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告知使用的应用软件和文档的版本、使用或打开方式等信息;可编辑版文件不得写保护;可编辑版文件与不可编辑版文件一致。 2.纸质应答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如下地址: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11室 收件人: 刘 晓 点击查看>> 李军峰 点击查看>>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邮寄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 |||||||||||||||||||||||||||||||||||||||||||||||
3.7.3(A)(3)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不分册装订: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编制要求: 编制要求 1.以下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编制,按分标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商务文件(含投标保证金) 2.以下电子投标文件按包编制,按包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1)价格文件 (2)技术文件 3.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操作要求进行上传。投标人单个标包内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不能超过:商务文件10M,价格文件30M,技术文件60M。 4.需分别完成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电子签章,投标工具默认盖章至文件首页,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标明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应打印并进行线下签字或盖章,然后以图片格式插入编制的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能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工具的校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5.投标人可参考如下制作和压缩方式缩小投标文件容量: (1)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仅提交必需的文件。 (2)无需证明 (略) 分,尽可能使用文字编辑,避免扫描图片。 (3)优先使用黑白图片,分辨率为1024*768,更大尺寸图纸按比例适量增加。 (4)图片压缩按照分辨率为150ppi/96ppi进行普通画质压缩,辅助使用OFFICE批量压缩工具。 (5)投标人按照压缩建议生成的文件以满足屏幕清晰阅读即可,8-10张A4纸张大小图片应控制大小至1M以内。 6.对于图片类文件,可使用压缩软件进行压缩后插入WORD中上传系统,WORD中插入页面方向应为纵向。 7.可编辑文件应保存为docx或xlsx格式。 二、其他问题提示: 1.投标工具自动将上传的文件进行编页,如存在格式改变、页码错乱等情况,建议更换配置为WIN7、WIN8、WIN10系统的电脑,并使用正版Microsoft Office软件,且及时拨打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电话:010- 点击查看>> 进行问题反馈,并按运维工作人员要求操作。 | |||||||||||||||||||||||||||||||||||||||||||||||
4.1.1(A) |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所有纸版及电子版投标分拣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提交,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 (略) 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 (略) 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4.1.2 | 投标文件封套应写明的内容 | 批次项目名称: (略) :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 在 年 月 日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4.2.2(A) |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 | 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11室 | |||||||||||||||||||||||||||||||||||||||||||||||
4.2.2(B) | 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补充: 1.投标人应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生成完整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加密提交。 2.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提交投标报价的,或当众公示的开标一览表中不显示、显示为空白或乱码的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价格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有价格调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重新报价,同时重新修改全套报价文件。 3.投 (略) 或部分标包的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截标前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本章第5条规定进行解密公示,公示后的开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如该投标人中标,后续合同签订受相关法律责任约束。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4.2.5 | 拒收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 | 补充: 1.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
4.2.6 新增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可登 点击查看>>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查看投标文件上传情况统计。提交时间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记录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 | |||||||||||||||||||||||||||||||||||||||||||||||
5.2 | 开标程序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 ●按下列程序进行电子化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投标人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解密。开标报价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有投标人公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开标过程中,如发生系统解密中断或解密速度异常缓慢等情形,招标人将迅速组织进行信息系统检查和维护,各投标人可以在任何具备互联网条件的环境自行登录系统,继续见证开标过程和开标内容,直到服务器未解密开标 (略) 解密完成。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投标人可以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见证监督开标过程。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通信方式和异议格式向招标人提出。在评标中投标人的报价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 (3)公示结束后,各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4)整个开标过程由监察人员监督。 (5)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插入CA钥匙,验证开标信息是否准时解密,以及是否发生提前解密的情形,监督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解密进程。 (6)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一览表。 | |||||||||||||||||||||||||||||||||||||||||||||||
5.3 | 开标异议 | 补充: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按附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根据国家法律法 (略) 相关规定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每包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1名。招标人公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公示期限:3日。 | |||||||||||||||||||||||||||||||||||||||||||||||
7.2 | 评标结果异议 | 补充: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2.应按附表格式填写《评标结果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是 | |||||||||||||||||||||||||||||||||||||||||||||||
7.5 | 中标通知 | 补充: 招标人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公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方式将中 (略) 有投标人。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7.7 | 签订合同 | 补充: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项目单位和中标人 2.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排名仅次于原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 3.如同一包内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中标人应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 |||||||||||||||||||||||||||||||||||||||||||||||
7.7.4 新增 | / | 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开具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7.8 新增 |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其不具有承担投标项目的资质能力,或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其不具备承 (略) 需的资质能力,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其中标无效。 | |||||||||||||||||||||||||||||||||||||||||||||||
8.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补充: 如果中标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商业贿赂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 |||||||||||||||||||||||||||||||||||||||||||||||
8.3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补充: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 (略) ,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1.招标文件: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详见本章第3.7条及其前附表。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价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 (略) 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 (略) 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略) 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 (略) 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二《“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承诺函内容提出偏差,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4.增值税税率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填报增值税税率,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按此进行合同结算,否则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5.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如涉及其他费用亦由中标人支付。 6.企业名称变更 凡资格业 (略)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 (略) 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
●表示选中项 |
1.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作出承诺。);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 (略)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点击查看>>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 (略) 分。
1.11 分包1. 点击查看>>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略) 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需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响应和偏差1.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略) 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报价文件;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略) 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略) 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 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A)(1)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电子 (略) 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A)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门或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略)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 5.3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致:(投标人名称):
XX项目招标采购
( (略) :XXXX)
(略) XX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此澄清单后,线下编辑澄清回复内容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该澄清单进行回复。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传,任何迟到的回复将被视为无效。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略) XX澄清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略) 分。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附表三:异议单格式
招标文件异议单
项目名称: | (略) :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开标异议受理单
投标人名称: | |
(略) :□开标现场□非开标现场 | |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 |
答复: | |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开标现场监察人员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受理 说明 |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 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评标结果异议单
项目名称: | (略) :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附表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XX公司:
为积极 (略) 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略) 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不以任 (略) 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 (略) 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了解并接受《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 (略) 条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 (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 (略) 是否违反承诺, (略) 相关人 (略) 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 (略) (略) 的处理(包 (略) 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为 (略) 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举措,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承诺践诺,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全员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2. 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 (略) 会、用户的监督。
3. 严格管理,强化履约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从提供服务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 积极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格事项实行有效追溯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服务现场的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加强信息跟踪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略)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略) 分权重:50% (略) 分权重:20% (略) 分权重:30%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本章2.2.4(3)。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不适用。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3.1.3 | 算术错误修正 | 修改为: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总价承包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3)投标文件中单价承包项目的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若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 (略) 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
3.3.4 (新增)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略) 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评标阶段的澄清从发出到回复均是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 |
3.4.3 (新增) | 评标结果 | 招标人根据包划分、潜在投标人数量及其资格能力,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作出规定: □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不做限制 R分标:XX,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包,最多可中1个标包。 同一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包数量达到限制数量后,该投标人在其余包的投标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在分标XX包XX-包XX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同时排序第一,招标人优先授予其投标总价金额大的包,当投标总价金额也相同时,优 (略) 小的包。 在分标XX包XX-包XX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同时排序第一,招标人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授予包:按包XX和包XX的顺序依次授标 。 当某一包授予任何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必超同时中标最多数量的,则该包授予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该投标人不受同时中标最多数量限制。 |
3.4.4 (新增) | 未中标解释 |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
其他 | ●表示选中项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1.本章2.1款初步评审标准见下表,包括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根据本章3.1.1、3.1.2、3.1.3款初步评审关于投标文件否决之规定,投标人或投标文 (略) 列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 (略) 有否决 (略) 示。
3.表中涉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生成报告的,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否决,但作为详细评审依据。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否决情形 | 否决事项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 (略) 分内容作为其技术 (略) 分的。 |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电子签章,或者电子签章无效的,或者电子签章名称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 (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次日18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结果为准)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次日18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结果为准)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根据《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略) 理有效期内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招 (略) 商进行资质能力核查, (略) 商不具有生 (略) 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及工艺控制、生产人员、元器件及产品检测能力等资质能力, (略) 商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 (略) 商不具备生 (略) 需的资质能力,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 (略) 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 (略) (略) 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 (略) 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 (略) (略) 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变更证明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期限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响应性评审 | 交付期限 | (略) 承诺的工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担保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有效证明的(未提供有效证明是指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也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偏差 | 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范围 | 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 (略) 作的修正价格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开标一览表中显示为非报价数值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 |
响应性评审 | 违反税法 | 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 | |
资格评审 | 质量否决 | 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商务评分标准 |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综合响应 (20分) | 响应优秀,有差异内容且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得20-16分; 响应一般,得15-13分; 响应较差,得12分。 |
编制格式 (10分) | 标书格式编排合理,整洁;标书装订、签章规范等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不符合项按项扣分,一项2分,扣完为止。 |
经营状况 (30分) | 1、近三年最远1年,未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8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4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0分; 2、近三年第2年,未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10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5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0分; 3、近三年最近1年,未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12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6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6分; 附1:若为联合体投标,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 (略) 校、等非盈利性单位 (略) ,此项满分。 |
认证证书 (10分) | 具备质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3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 (略) ,此项满分。 |
具备环境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2.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1.5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 (略) ,此项满分。 | |
具备职业健康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2.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1.5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 (略) ,此项满分。 | |
报价格式 (15分) | 报价格式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其他格式问题,减3/每项,最高15分,扣完为止。 |
报价质量 (15分) | 报价各项费用计算准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15分、不满足则按项扣分,3分/项,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标准 |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编制质量 (5分) | 技术文件编制内容齐全,格式工整,响应内容排版及描述清晰明了得5分,不满足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略) 线 (5分) | 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对项目工作特点的认知程度以及服 (略) 是否清晰、具有逻辑性,是否有利于完成本项目。较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分。 |
标准规范 (15分) | 方案的技术指标:好5-4分,一般3-2分,不好1分。 |
方案的质量指标:好5-4分,一般3-2分,不好1分。 | |
方案的经济指标:好5-4分,一般3-2分,不好1分。 | |
服务承诺 (5分) | 根据后续服务承诺内容合理性、针对性打分。较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分。 |
进度 (7分) | 工作进度计划控制措施得力,阶段目标明确且优于项目要求得7-5分; 工作计划合理,一般,阶段目标较为明确符合要求得4-2分; 有保障措施,但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阶段目标不明确与项目要求有偏差得1分; 没有进度计划得0分。 |
质量 (8分) | 质量保障体系完整、措施得力优于项目要求得8-6分; 体系及措施完善,一般得5-3分; 有保障措施,但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得2分。 |
安全 (5分) | 对投标人安全目标、安全组织及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及安全承诺进行评审。 制度健全、体系全面,且各项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强得5-4分; 各项文件齐全,具有基本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得3-1分; 安全制度及体系不健全,可行性低得0分。 |
项目负责人(10分) | 按照资质条件、同类业绩数量综合评估项目负责人(总监/经理)能力水平,业绩经验丰富得10-7分、一般得6-3分,较差得2分。 |
项目主要人员 (8分) | 按照资质、履历综合评估项目主要人员能力水平,较好得8-6分、一般得5-3分、较差得2分。 |
设备设施 (7分) | 根据设施设备的良好情况差异进行评价酌情打分,设施设备先进良好,7-5分;设施设备一般,4-2分,设施设备相对较差1分。 |
业绩 (10分) | 近三年同类相似业绩,每1项得1分,最高10分。 |
履约评价 (15分) | 1、根据最近一年度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价结果进行评分,每降低5分,扣1分,扣完为止(100-96分得15分,95-91得14分,依此类推);未取得招标人评价结果的投标人或招标人未开展投标人年度评价的,按投标人提供的履约评价证明材料(满意度调查表、资信评价等),提供评价结果为满意或优良的,每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2、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评价结果和提供资料进行评分。 |
报价评分标准 |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略) 分 (10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申报单价合计最低的申报单价合计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申报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申报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申报单价合计)×100(注:1.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略) ( 点击查看>> 方):
(略) ( 点击查看>> 方)
委 托 方( 点击查看>> 方):
受 托 方( 点击查看>>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北京中电联 (略) 合作单位签订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2. 对于本合同文本中需当 (略) ,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 有关本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 (略) 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 录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委托方( 点击查看>> 方):
受托方( 点击查看>> 方):
鉴于 点击查看>> 方拟委托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及提供其他有关车辆的服务,且 点击查看>> 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点击查看>> 方委托 点击查看>> 方维修与保养车辆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维修与保养车辆明细表》。
1.2 维修主要包括□车辆大修 □总成修理 √车辆小修 □车辆专项修理 □其他/。
1.3 保养主要包括 √定期维护 √一级维护 √二级维护 □其他/ 。
2. 维修与保养标准2.1 点击查看>> 方提供服务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道路运输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4)其他:/。
2.2 维修与保养具体作业项目和技术标准按照以下规范性文件执行。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01);
(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4)其他: / 。
3. 服务期间3.1 服务期间中标后至2023年12月31日。
3.2 服务期间届满,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在期间届满前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或续约协议,若双方未就续约事项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自服务期间届满即行终止。
4. 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4.1 费用结算
4.1.1 点击查看>> 方每次服务经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后打印报告单,定期送 点击查看>> 方审核并确认,制作结算凭证,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结算单必须有车辆使用方签字确认。每季度末25日为当季度截止日期, 点击查看>> 方执车辆送修单、结算清单明细于下季度 (略) 单据(并打印汇总表)交由 点击查看>> 方核对确认签字,然后 点击查看>> 方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2 价格明细表及优惠承诺见附件。
4.1.3 车辆进行维修收费时,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应符合 点击查看>> 方投标时申报的报价标准,结算时维修工时费给予 / 优惠,材料费 / 优惠。
4.1.4 结算方式为: 汇款。
4.2 费用支付
4.2.1双方约定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1)费用每(□月/ √季/ □半年/ □年)支付一次,为下付制。 点击查看>> 方在(□月/ √季/ □半年/ □年)结束后,按照结算凭证并收到 点击查看>> 方出具的正规发票后 15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上(□月/ √季/ □半年/ □年)的费用,当年费用应于当年年底结清。
(2)其他方式:/
。
4.2.2 付款(请在选择项中打“√”):□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其他:/。
5. 服务方式与车辆交付5.1 点击查看>> 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点击查看>> 方送修、上门服务、急修快修、24小时救援服务、拖车等。
5.2 点击查看>> 方将维修与保养车辆交付 点击查看>> 方,双方应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交接单据上应载明 (略) 、 (略) 、 (略) 、VIN代码/ (略) 、车辆颜色、行驶公里数、服务项目、交接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具体交付方式见附件。
6. 服务要求6.1 点击查看>> (略) (略) 件、配件等材料必须 (略) 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略) 件、配件等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 (略) 配件、副厂配件或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点击查看>> 方提供服务 (略) 件及总成需包装好,贴好标签( (略) 、车型及配件名称)留存,待 点击查看>> 方 (略) 理。
6.2 (略) (略) 件、配件等材料的更换,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的须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单项配件费用超过400元及单笔维修费用超过700元的,需向 点击查看>> 方进行报价,待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6.3 对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的车辆和改装车辆 (略) 前应进行维修质量检测。 (略) 前整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出厂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污染物排放超标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负责无偿维修,使车辆污染物排放达标。
6.4 点击查看>> 方需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才能对车辆进行保险理赔,不得私自对 点击查看>> 方车辆进行定损维修。
6.5 建立和健全车辆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 (略) 试验等原始资料、车辆维修资料、重大缺陷事故情况记录以及维修记录。
6.7 (略) 维修与保 (略) 登记制度,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略) 外。
6.8 严格遵守 点击查看>> 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维修情况。对于车辆紧急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告。每月 / 日前应将上月的“维修与保养报告”报送 点击查看>> 方,月报内容应包括维修与保养情况、消除缺陷情况、费用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等。
6.9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维修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工作,无标准的,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和有关技术资料执行。
7. 车辆验收7.1 点击查看>> 方每次服务完成后应提请车辆使用方签字确认。 点击查看>> 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的,车辆使用方不予验收。
7.2 点击查看>> 方应严格执行约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 点击查看>> 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8. 权利义务8.1 点击查看>> 方权利义务
8.1.1对 点击查看>> 方维修与保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
8.1.2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服务费用。
8.2 点击查看>> 方权利义务
8.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服务费用。
8.2.2 具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要求的资质,具有维修与保养车辆的技术能力。
8.2.3 按照 点击查看>> 方要求,做好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及车辆事故抢修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可靠运行。
8.2.4 加强车辆缺陷管理,按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及时消除缺陷,消除缺陷的时间不得超过 点击查看>> 方的要求。
8.2.5 点击查看>> 方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 点击查看>> 方应配合 点击查看>> 方做好抢险、现场取证、定损、索赔资料收集工作,协助 点击查看>> 方办理车辆保险理赔事宜。
8.2.6 在验收完毕交车前对 点击查看>> 方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8.2.7 确需增加维修与保养项目、延长维修与保养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并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
8.2.8 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报送服务费用支付申请手续。
8.2.9 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税费按新政策执行,但维修总价不变。
9. 违约责任9.1 点击查看>> 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 (略) 分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9.2 点击查看>> 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9.3 点击查看>> 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每逾期1日,应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同时应提供替代车辆供 点击查看>> 方使用。
9.4 因维修与保养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略) 理。
9.5 点击查看>> 方未能完成服务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或 点击查看>> 方因此遭受第三方追索受到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车辆在 点击查看>> 方维修与保养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的, 点击查看>>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7 点击查看>> 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与保养项目、延长维修与保养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 点击查看>> 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擅自增加项目的费用不予支付,也不承担逾期支付费用的违约责任。
9.8 维修与保养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点击查看>> 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 点击查看>> 方的损失。
9.9 点击查看>> 方擅自将 点击查看>> 方车辆出租、外借、挪作他用或者自行使用的,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 / 元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且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10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人完成,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与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11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违约金低于 点击查看>> 方受到的损失的, (略) 分向 点击查看>> 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服务费用为限。
9.12 本合同产生的债权, 点击查看>> 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10. 不可抗力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点击查看>>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 (略) (略) 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 (略) 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点击查看>>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退还 点击查看>> 方已付未履行期间的维修与保养费用本息,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 (略) 引起的其他后续问题。
11. 争议解决点击查看>>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2 (略) 理:
(1)仲裁: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略)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西城区 所 (略) 提起诉讼。
点击查看>>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 (略) 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2.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3.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 (略) 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份数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无
。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点击查看>> 方: (盖章) | 点击查看>> 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mail: | Email: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附件1:
维修与保养车辆明细表
序号 | (略) | 型号 | 车辆类型 | 识别码 | 发动 机号 | 保险 情况 | 出厂 日期 | 产权 单位 | 已行驶 公里数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附件2:
车辆维修与保养通知单
编号:
维保通知单位 | 维修单位 | ||
车型 | (略) | ||
送修时间 | 完成时间 | ||
维保原因 或故障现象 | |||
维保类型 | □整车修理 | □总成修理 | □整车各级维护 |
□中、小修 | □维修救援 | □专项修理 | |
□保养 | |||
结算方式 | □按季度结算 | □按月结算 | □按次结算 |
□其他: | |||
结算价格 | 工时名称、金额: 零件名称、金额: 其他事项、金额: 合计金额: 维修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 ||
维保通知单位 送修要求及内容 | 维保通知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 ||
维保通知单位 验收意见 | 维保通知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于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的确认、验收及付款依据,具体格式可在执行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3:价格明细表及优惠承诺(应当分别列明含税价及不含税价)
单位:(万元)
维修报价表(含税金额) | |||||
序号 | 修理内容 | 工时费 | 材料费 | 总金额 | 备注 |
1 | 发动机大修 | ||||
2 | 更换活塞环(套) | ||||
3 | 更换气门油封 | ||||
4 | 更换气缸垫(单侧) | ||||
5 | 更换气门室盖垫(单侧) | ||||
6 | 更换气门室盖(单侧) | ||||
7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垫 | ||||
8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 | ||||
9 | 更换曲轴前油封 | ||||
10 | 更换凸轮轴油封 | ||||
11 | 更换中间轴油封 | ||||
12 | 更换曲轴后油封 | ||||
13 | 更换机油泵 | ||||
14 | 更换机油泵集滤器 | ||||
15 | 更换机油高压开关 | ||||
16 | 更换机油低压开关 | ||||
17 | 更换油底垫 | ||||
18 | 更换油底壳 | ||||
19 | 更换发动机冷却系水泵 | ||||
20 | 更换发动机散热器(水箱) | ||||
21 | 清洗水箱(内部水垢) | ||||
22 | 清洁水箱及冷凝器(外部) | ||||
23 | 更换冷却液储液罐 | ||||
24 | 更换散热器进水管 | ||||
25 | 更换散热器出水管 | ||||
26 | 更换热敏开关 | ||||
27 | 更换节温器 | ||||
28 | 更换防冻液 | ||||
29 | (略) 五通 | ||||
30 | 清洗发动机燃烧室积碳(拆解) | ||||
31 | 清洗喷油器(拆下清洗) | ||||
32 | (略) (免拆) | ||||
33 | 清洗进气道(免拆) | ||||
34 | 清洗节气门体 | ||||
35 | 清洗怠速执行器 | ||||
36 | 更换喷油器(个) | ||||
37 | 更换两滤、机油 | ||||
38 | 更换机滤、机油 | ||||
39 | 更换空气滤芯 | ||||
40 | 更换燃油滤清器 | ||||
41 | 更换机滤座 | ||||
42 | 更换冷却电子扇 | ||||
43 | 更换发动机冷却风扇皮带 | ||||
44 | 更换正时皮带或链条 | ||||
45 | 更换正时涨紧轮或涨紧器 | ||||
46 | 更换发电机 | ||||
47 | 更换发电机皮带 | ||||
48 | 更换发电机皮带涨紧轮 | ||||
49 | 更换火花塞(套) | ||||
50 | 更换起动机 | ||||
51 | 更换燃油泵 | ||||
52 | 更换进排气歧管垫 | ||||
53 | 更换高压线(组) | ||||
54 | 更换点火线圈(个) | ||||
55 | 更换分电器 | ||||
56 | 更换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管 | ||||
57 | 更换空气流量计 | ||||
58 | 更换废气阀 | ||||
59 | 更换废气回收管 | ||||
60 | 更换水温传感器 | ||||
61 | 更换120度开关 | ||||
62 | 更换霍尔传感器 | ||||
63 | 更换发动机转速传感器 | ||||
64 | 更换氧传感器(前) | ||||
65 | 更换氧传感器(后) | ||||
66 | 更换前三元催化转化器 | ||||
67 | 更换消音器(中) | ||||
68 | 更换消音器(后) | ||||
69 | 更换消音器吊环 | ||||
70 | 更换发动机支撑垫 | ||||
71 | 更换活性碳罐 | ||||
72 | 更换发动机线束 | ||||
73 | 更换飞轮 | ||||
74 | 更换ABS泵 | ||||
75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前) | ||||
76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后) | ||||
77 | 更换制动总泵 | ||||
78 | 更换单个前刹车分泵 | ||||
79 | 更换单个后刹车分泵 | ||||
80 | 更换单侧前刹车软管 | ||||
81 | 更换制动液 | ||||
82 | 更换前刹车片 | ||||
83 | 更换后刹车片 | ||||
84 | 更换后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5 | 更换前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6 | 更换制动真空助力器或液压助力器 | ||||
87 | 更换手刹拉柄 | ||||
88 | 更换手刹拉线 | ||||
89 | 调驻车制动器 | ||||
90 | 检查四轮刹车片 | ||||
91 | 更换半轴总成(根) | ||||
92 | 换半轴内球笼(个) | ||||
93 | 换半轴外球笼(个) | ||||
94 | 更换外球笼防尘套(个) | ||||
95 | 更换内球笼防尘套(个) | ||||
96 | 更换前桥 | ||||
97 | 更换后桥 | ||||
98 | 更换单侧上连杆(前) | ||||
99 | 更换单侧上连杆(后) | ||||
100 | 更换单侧下连杆(前) | ||||
101 | 更换单侧下连杆(后) | ||||
102 | 更换元宝梁胶套 | ||||
103 | 更换轮胎(条、含动平衡) | ||||
104 | 更换后减震器(个) | ||||
105 | 更换前减震器(个) | ||||
106 | 更换前减震器压力轴承(单侧) | ||||
107 | 更换前轮轴承(单轮) | ||||
108 | 更换前轮轮毂(单轮) | ||||
109 | 更换后轮轴承(单轮) | ||||
110 | 更换左外万向节 | ||||
111 | 更换右外万向节 | ||||
112 | 更换下控制臂(单侧) | ||||
113 | 更换下控制臂球头(个) | ||||
114 | 轮胎动平衡(条) | ||||
115 | 四轮定位 | ||||
116 | 更换单侧前大灯(总成) | ||||
117 | 更换近灯灯泡(个) | ||||
118 | 更换远光灯泡(个) | ||||
119 | 更换前小灯泡(个) | ||||
120 | 更换尾灯灯泡(个) | ||||
121 | 更换单侧尾灯(总成) | ||||
122 | 更换刹车灯泡(个) | ||||
123 | 更换单侧前雾灯总成 | ||||
124 | 更换前雾灯灯泡(个) | ||||
125 | 更换全车锁(锁芯) | ||||
126 | 更换单侧前门锁块 | ||||
127 | 更换单侧后门锁块 | ||||
128 | 更换行李箱锁 | ||||
129 | 更换机盖锁 | ||||
130 | 更换前门把手(个) | ||||
131 | 更换后门把手(个) | ||||
132 | 更换车门内扣手(个) | ||||
133 | 更换雨刷器(指雨刮器总成) | ||||
134 | 更换雨刷器摇臂 | ||||
135 | 更换雨刷片 | ||||
136 | 更换喷水泵 | ||||
137 | 更换玻璃水储液罐 | ||||
138 | 更换单侧前门玻璃升降器 | ||||
139 | 更换单侧后门玻璃升降器 | ||||
140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左前) | ||||
141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 | ||||
142 | 更换后视镜(外、个) | ||||
143 | 更换空调压缩机 | ||||
144 | 更换空调皮带 | ||||
145 | 检测空调、加制冷剂 | ||||
146 | 更换空调蒸发箱 | ||||
147 | 更换空调高压管 | ||||
148 | 更换空调低压管 | ||||
149 | 更换空调膨胀阀(节流管) | ||||
150 | 更换空调干燥罐 | ||||
151 | 更换鼓风机 | ||||
152 | 更换鼓风机电阻 | ||||
153 | 清洗空调蒸发箱 | ||||
154 | 更换空调滤芯 | ||||
155 | 清洗空调风道(免拆) | ||||
156 | 更换暖风散热器 | ||||
157 | 更换暖风进水管 | ||||
158 | 更换暖风出水管 | ||||
159 | 更换空调控制面板 | ||||
160 | 更换出风口温度传感器 | ||||
161 | 更换空调冷量开关 | ||||
162 | 更换电子扇控制线束 | ||||
163 | 更换中央电器(保险盒) | ||||
164 | 更换仪表总成 | ||||
165 | 更换仪表饰框 | ||||
166 | 更换中央饰框 | ||||
167 | 更换点火开关 | ||||
168 | 更换大灯开关 | ||||
169 | 更换制动灯开关 | ||||
170 | 更换倒车灯开关 | ||||
171 | 更换转向灯开关 | ||||
172 | 更换雨刷器开关 | ||||
173 | 更换喇叭(个) | ||||
174 | 更换安全气囊(主驾) | ||||
175 | 更换蓄电池 | ||||
176 | 更换蓄电池正极线 | ||||
177 | 更换蓄电池负极线 | ||||
178 | 更换离合器踏板胶套 | ||||
179 | 更换刹车踏板胶套 | ||||
180 | 更换油门踏板胶套 | ||||
181 | 更换机盖拉线 | ||||
182 | 更换钥匙含匹配和开槽 | ||||
183 | 更换油箱盖 | ||||
184 | (略) | ||||
185 | 更换大灯或大灯卡子 | ||||
186 | 更换转向机总成 | ||||
187 | 更换转向助力泵 | ||||
188 | 更换转向助力泵皮带 | ||||
189 | 更换转向助力泵高压油管 | ||||
190 | 更换转向助力泵低压油管 | ||||
191 | 更换转向助力泵回油管 | ||||
192 | 更换转向助力油罐 | ||||
193 | 换转向助力油 | ||||
194 | 更换转向横拉杆(单侧) | ||||
195 | 更换转向横拉杆球头(个) | ||||
196 | 更换转向柱 | ||||
197 | 自动变速器大修 | ||||
198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一桶) | ||||
199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滤芯 | ||||
200 | 更换多功能开关 | ||||
201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自动) | ||||
202 | 手动变速器大修 | ||||
203 | 更换手动变速器油 | ||||
204 | 更换变速箱前油封 | ||||
205 | 更换变速箱后油封 | ||||
206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手动) | ||||
207 | 更换变速箱机爪 | ||||
208 | 更换里程表传感器 | ||||
209 | 更换挂挡球节 | ||||
210 | 更换挂挡机构 | ||||
211 | 离合器大修(压盘、摩擦片、分离轴承) | ||||
212 | 更换分离轴承支架 | ||||
213 | 更换导向轴承 | ||||
214 | 更换离合器拉线 | ||||
215 | 更换离合器总泵 | ||||
216 | 更换离合器分泵 |
附件4:车辆交付方式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 (略) 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二、根据项目要求,本项目的服务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的标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本项目的SGCC包,点击供应商投标工具(以下简称“投标工具”)中“导入”按钮,弹出“ (略) 分”窗口,勾选“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略) 分(本项目无需勾选“资质业绩文件”选项),单个或批量导入SGCC包。
一、价格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价格表(在投标工具在线填写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略) 径:价格文件-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按钮“维护含税总价、折扣率及税率”,不接受纸质文件)
1.投标函格式(以投标工具中嵌入的格式为准)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招 (略) 内容,愿以投 (略) 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 本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公司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8.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的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 (略) 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 (略) 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不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 (略) 条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 (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 (略) 是否违反承诺, (略) 相关人 (略) 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 (略) (略) 的处理(包 (略) 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为 (略) 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举措,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承诺践诺,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全员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2)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 (略) 会、用户的监督。
(3)严格管理,强化履约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从提供服务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积极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格事项实行有效追溯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服务现场的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加强信息跟踪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
邮编:
日期:
附件:投标函价格表
2.投标函价格表
投标函价格表
(略) :
(略) :
包号:
投标人:
货币:人民币
包号 | 投标总价(单价合计) | 折扣比例(%) |
金额(小写): 万元 | 百分比: / | |
大写: |
(使用投标工具制作,在线签章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报价明细表(如有,上 (略) 径:价格文件-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按钮“维护报价文件”)
报价明细表
单位:(万元)
维修报价表(含税金额) | |||||
序号 | 修理内容 | 工时费 | 材料费 | 总金额 | 备注 |
1 | 发动机大修 | ||||
2 | 更换活塞环(套) | ||||
3 | 更换气门油封 | ||||
4 | 更换气缸垫(单侧) | ||||
5 | 更换气门室盖垫(单侧) | ||||
6 | 更换气门室盖(单侧) | ||||
7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垫 | ||||
8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 | ||||
9 | 更换曲轴前油封 | ||||
10 | 更换凸轮轴油封 | ||||
11 | 更换中间轴油封 | ||||
12 | 更换曲轴后油封 | ||||
13 | 更换机油泵 | ||||
14 | 更换机油泵集滤器 | ||||
15 | 更换机油高压开关 | ||||
16 | 更换机油低压开关 | ||||
17 | 更换油底垫 | ||||
18 | 更换油底壳 | ||||
19 | 更换发动机冷却系水泵 | ||||
20 | 更换发动机散热器(水箱) | ||||
21 | 清洗水箱(内部水垢) | ||||
22 | 清洁水箱及冷凝器(外部) | ||||
23 | 更换冷却液储液罐 | ||||
24 | 更换散热器进水管 | ||||
25 | 更换散热器出水管 | ||||
26 | 更换热敏开关 | ||||
27 | 更换节温器 | ||||
28 | 更换防冻液 | ||||
29 | (略) 五通 | ||||
30 | 清洗发动机燃烧室积碳(拆解) | ||||
31 | 清洗喷油器(拆下清洗) | ||||
32 | (略) (免拆) | ||||
33 | 清洗进气道(免拆) | ||||
34 | 清洗节气门体 | ||||
35 | 清洗怠速执行器 | ||||
36 | 更换喷油器(个) | ||||
37 | 更换两滤、机油 | ||||
38 | 更换机滤、机油 | ||||
39 | 更换空气滤芯 | ||||
40 | 更换燃油滤清器 | ||||
41 | 更换机滤座 | ||||
42 | 更换冷却电子扇 | ||||
43 | 更换发动机冷却风扇皮带 | ||||
44 | 更换正时皮带或链条 | ||||
45 | 更换正时涨紧轮或涨紧器 | ||||
46 | 更换发电机 | ||||
47 | 更换发电机皮带 | ||||
48 | 更换发电机皮带涨紧轮 | ||||
49 | 更换火花塞(套) | ||||
50 | 更换起动机 | ||||
51 | 更换燃油泵 | ||||
52 | 更换进排气歧管垫 | ||||
53 | 更换高压线(组) | ||||
54 | 更换点火线圈(个) | ||||
55 | 更换分电器 | ||||
56 | 更换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管 | ||||
57 | 更换空气流量计 | ||||
58 | 更换废气阀 | ||||
59 | 更换废气回收管 | ||||
60 | 更换水温传感器 | ||||
61 | 更换120度开关 | ||||
62 | 更换霍尔传感器 | ||||
63 | 更换发动机转速传感器 | ||||
64 | 更换氧传感器(前) | ||||
65 | 更换氧传感器(后) | ||||
66 | 更换前三元催化转化器 | ||||
67 | 更换消音器(中) | ||||
68 | 更换消音器(后) | ||||
69 | 更换消音器吊环 | ||||
70 | 更换发动机支撑垫 | ||||
71 | 更换活性碳罐 | ||||
72 | 更换发动机线束 | ||||
73 | 更换飞轮 | ||||
74 | 更换ABS泵 | ||||
75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前) | ||||
76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后) | ||||
77 | 更换制动总泵 | ||||
78 | 更换单个前刹车分泵 | ||||
79 | 更换单个后刹车分泵 | ||||
80 | 更换单侧前刹车软管 | ||||
81 | 更换制动液 | ||||
82 | 更换前刹车片 | ||||
83 | 更换后刹车片 | ||||
84 | 更换后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5 | 更换前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6 | 更换制动真空助力器或液压助力器 | ||||
87 | 更换手刹拉柄 | ||||
88 | 更换手刹拉线 | ||||
89 | 调驻车制动器 | ||||
90 | 检查四轮刹车片 | ||||
91 | 更换半轴总成(根) | ||||
92 | 换半轴内球笼(个) | ||||
93 | 换半轴外球笼(个) | ||||
94 | 更换外球笼防尘套(个) | ||||
95 | 更换内球笼防尘套(个) | ||||
96 | 更换前桥 | ||||
97 | 更换后桥 | ||||
98 | 更换单侧上连杆(前) | ||||
99 | 更换单侧上连杆(后) | ||||
100 | 更换单侧下连杆(前) | ||||
101 | 更换单侧下连杆(后) | ||||
102 | 更换元宝梁胶套 | ||||
103 | 更换轮胎(条、含动平衡) | ||||
104 | 更换后减震器(个) | ||||
105 | 更换前减震器(个) | ||||
106 | 更换前减震器压力轴承(单侧) | ||||
107 | 更换前轮轴承(单轮) | ||||
108 | 更换前轮轮毂(单轮) | ||||
109 | 更换后轮轴承(单轮) | ||||
110 | 更换左外万向节 | ||||
111 | 更换右外万向节 | ||||
112 | 更换下控制臂(单侧) | ||||
113 | 更换下控制臂球头(个) | ||||
114 | 轮胎动平衡(条) | ||||
115 | 四轮定位 | ||||
116 | 更换单侧前大灯(总成) | ||||
117 | 更换近灯灯泡(个) | ||||
118 | 更换远光灯泡(个) | ||||
119 | 更换前小灯泡(个) | ||||
120 | 更换尾灯灯泡(个) | ||||
121 | 更换单侧尾灯(总成) | ||||
122 | 更换刹车灯泡(个) | ||||
123 | 更换单侧前雾灯总成 | ||||
124 | 更换前雾灯灯泡(个) | ||||
125 | 更换全车锁(锁芯) | ||||
126 | 更换单侧前门锁块 | ||||
127 | 更换单侧后门锁块 | ||||
128 | 更换行李箱锁 | ||||
129 | 更换机盖锁 | ||||
130 | 更换前门把手(个) | ||||
131 | 更换后门把手(个) | ||||
132 | 更换车门内扣手(个) | ||||
133 | 更换雨刷器(指雨刮器总成) | ||||
134 | 更换雨刷器摇臂 | ||||
135 | 更换雨刷片 | ||||
136 | 更换喷水泵 | ||||
137 | 更换玻璃水储液罐 | ||||
138 | 更换单侧前门玻璃升降器 | ||||
139 | 更换单侧后门玻璃升降器 | ||||
140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左前) | ||||
141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 | ||||
142 | 更换后视镜(外、个) | ||||
143 | 更换空调压缩机 | ||||
144 | 更换空调皮带 | ||||
145 | 检测空调、加制冷剂 | ||||
146 | 更换空调蒸发箱 | ||||
147 | 更换空调高压管 | ||||
148 | 更换空调低压管 | ||||
149 | 更换空调膨胀阀(节流管) | ||||
150 | 更换空调干燥罐 | ||||
151 | 更换鼓风机 | ||||
152 | 更换鼓风机电阻 | ||||
153 | 清洗空调蒸发箱 | ||||
154 | 更换空调滤芯 | ||||
155 | 清洗空调风道(免拆) | ||||
156 | 更换暖风散热器 | ||||
157 | 更换暖风进水管 | ||||
158 | 更换暖风出水管 | ||||
159 | 更换空调控制面板 | ||||
160 | 更换出风口温度传感器 | ||||
161 | 更换空调冷量开关 | ||||
162 | 更换电子扇控制线束 | ||||
163 | 更换中央电器(保险盒) | ||||
164 | 更换仪表总成 | ||||
165 | 更换仪表饰框 | ||||
166 | 更换中央饰框 | ||||
167 | 更换点火开关 | ||||
168 | 更换大灯开关 | ||||
169 | 更换制动灯开关 | ||||
170 | 更换倒车灯开关 | ||||
171 | 更换转向灯开关 | ||||
172 | 更换雨刷器开关 | ||||
173 | 更换喇叭(个) | ||||
174 | 更换安全气囊(主驾) | ||||
175 | 更换蓄电池 | ||||
176 | 更换蓄电池正极线 | ||||
177 | 更换蓄电池负极线 | ||||
178 | 更换离合器踏板胶套 | ||||
179 | 更换刹车踏板胶套 | ||||
180 | 更换油门踏板胶套 | ||||
181 | 更换机盖拉线 | ||||
182 | 更换钥匙含匹配和开槽 | ||||
183 | 更换油箱盖 | ||||
184 | (略) | ||||
185 | 更换大灯或大灯卡子 | ||||
186 | 更换转向机总成 | ||||
187 | 更换转向助力泵 | ||||
188 | 更换转向助力泵皮带 | ||||
189 | 更换转向助力泵高压油管 | ||||
190 | 更换转向助力泵低压油管 | ||||
191 | 更换转向助力泵回油管 | ||||
192 | 更换转向助力油罐 | ||||
193 | 换转向助力油 | ||||
194 | 更换转向横拉杆(单侧) | ||||
195 | 更换转向横拉杆球头(个) | ||||
196 | 更换转向柱 | ||||
197 | 自动变速器大修 | ||||
198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一桶) | ||||
199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滤芯 | ||||
200 | 更换多功能开关 | ||||
201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自动) | ||||
202 | 手动变速器大修 | ||||
203 | 更换手动变速器油 | ||||
204 | 更换变速箱前油封 | ||||
205 | 更换变速箱后油封 | ||||
206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手动) | ||||
207 | 更换变速箱机爪 | ||||
208 | 更换里程表传感器 | ||||
209 | 更换挂挡球节 | ||||
210 | 更换挂挡机构 | ||||
211 | 离合器大修(压盘、摩擦片、分离轴承) | ||||
212 | 更换分离轴承支架 | ||||
213 | 更换导向轴承 | ||||
214 | 更换离合器拉线 | ||||
215 | 更换离合器总泵 | ||||
216 | 更换离合器分泵 |
二、商务文件
(一)商务偏差表(可在投标工具选择无/有偏差,如选择“无”,无需上传偏差表,如选择“有”,上 (略) 径:商务文件-页签“ (略) 分”-按钮“ (略) 分”-商务偏差表)
1.商务偏差表(格式)
商务偏差表
(略) :分标:包号:
序号 | 招 (略)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 (略) 商务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三)补充文件(上 (略) 径:商务文件-页签“ (略) 分”-按钮“ (略) 分”-补充文件)
1.投标保证金
1.1汇款凭证(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工具上传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对(招标代理机构)关于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的投标邀请而提供的投标保函。
我们(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同时,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按实际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第二段承诺的金额。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后止。如果贵方和投标人一致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
1.3投标保证保险格式(以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工具上传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或保单原件扫描件、保单查询途径)
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
投 (略) 投保, (略) (略) 承保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赔偿。投标人须将保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保单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一、保险险种:投标保证保险
二、被保险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保险金额:应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四、绝对免赔额: 0元
五、保险期间:
【说明】保险期间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要求。
六、其他:保单上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 (略) (年度保单除外)。
七、特别约定: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下列情形也属于本保单承保范围:
1.投保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3.投保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6.投保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二)按年度投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保险期间内的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不在保险期限内的,不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
(三)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四)发生保险事故时, (略) 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金额为出险标包的保险金额总额;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若投保人未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缴纳保费拒绝支付赔款。
(五)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索赔时,仅需提供以下材料:1.《保险单》;2.《索赔申请书》;3.招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 (略) 分);4.投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 (略) 分);5.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明细表
投标保证金明细表(格式)
(略) | (略) |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 (略) / (略) / (略) |
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开户行全称 | |||||
(略) 在地 | |||||
账号 |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作 (略) 理。
2. (略) 投的包为单位计算投标保证金,每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按以上格式编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对于未提供保证 (略) 提供的明细表内容不全的、所提供的明细表内容表达描述模糊不清的,招标人将按照 (略) 、 (略) 后三位、包号顺序核定。
对于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应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同上传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3.招标人不接受下列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转账支票、现金及现金支票。
4.为保证银行汇款形式应答保证金的及时退回,请应答人准确填写应答保证金退回信息。投标保 (略) 与银行 (略) (银行回单)要保持一致。
1.5银行基本帐户证明扫描件
基本账户证明(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略)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1 | …… |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5.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例如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
5.2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照查找下述情形是否存在,并填写下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下表内容真实, (略) 提供虚假信息,我们接受招标人给予的 (略) 罚。
序号 | 自述情况 | 不存在 | 存在(情况说明) | |
1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3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4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6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7 | 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填表说明:1、如投标人 (略) 列情况,在“不存在”一栏中打勾,如存在上述情形,则在对应“存在”第一列中打勾,并在其后填写详细情况说明。 2、若投标人在上表中自述有“存在”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次项目投标的否决。 |
5.3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下列查询结果真实, (略) 提供虚假信息,我们接受招标人给予的 (略) 理。
序号 | 投标人查询情况 | (略) 及网址 | 网站查询结果 | 备注 |
1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2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5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
6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 | |||
7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
8 |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9 | 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
填表说明: 1.请在“ (略) 及网址”处写明查询来源;在“网站查询结果”处简要写明查询结果(填写“存在”或者“不存在”)。 2. (略) 自动生成的报告或截图按照上表顺序依次附后。 |
5.4查询报告及截图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 点击查看>> )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 (略) 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6.财务状况
投标人需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条规定的年份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填写下表,同时提供能体现下表财务指标参数的扫描页,无须提供整本报告/报表扫描件。请依据年份依次排序。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年份 财务指标 | 三年平均 | ||||
1 | 注册资本金 | ||||
2 | 负债总额 | ||||
资产总额 |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
3 |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
4 | 营业利润 | ||||
营业收入净额 | |||||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净额×100% | |||||
5 | 净利润 | ||||
(略) 有者权益=( (略) 有者权益合计+ (略) 有者权益合计)÷2 | |||||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略) 有者权益×100% |
7.联合体协议书(若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表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勿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我们(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请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工程范围分工及界面分割,支付及履约等事项,特别注意招标公告资质,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单位应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对应资质)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9.企业名称变更(如有,凡资格业 (略)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 (略) 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无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无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授权_____ (略) 全权办理XX项目招标采购( (略) )( (略) 及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 (略) 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 (略) 有文件、协议 (略) 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 (略) 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章):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略) 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任何其他印章代替。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 (略) 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2.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应附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否则无需提交)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很荣幸能参与XX项目招标采购, (略) :, (略) 及名称,包号,包名称的投标。
我代表公司(投标人),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投标中,所用“投标专用章”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投标专用章
印模印模
13.其他
三、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差表(可投标工具直接选择无/有偏差,如选择“有”,上 (略) 径: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技术文件-页签“其他技术应答文件”-按钮“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技术偏差表)
1.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
序号 | 偏差事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差说明 |
其他 | ||||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 (略) 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二)专项投标文件(上 (略) 径:技术文件-页签“其他技术应答文件”-按钮“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项应答文件)
1.业绩文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法人 (服务对象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 项目目前进度 | 服务人员人数(高峰/平均) |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服务对象联系信息) |
注:业绩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第一章招标公告专用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 (略) 有要素点(含项目规模等)的关键页即可,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 (略) 情况
表1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层级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
层级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工作年限 |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项目起止时间 | 担负的技术职务 | 获奖情况 | ||||
注:1.已完项目情况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第一章招标公告专用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 (略) 有要素点(含项目规模等)的关键页即可,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层级”处填写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人员。
3.对项目的理解(如有,格式自拟)
4.工作规划描述(如有,格式自拟)
5.履约能力及质量保证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6.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拟)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8.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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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2【BGC】-521
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北京吉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2年0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司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略) :2022【BGC】-5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吉北 (略)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北京 (略) 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 |
标1 | 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 | 包1 | 按照项目要求 (略) ,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目的组织与联络。 负责对发包人小型客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中型客车、货车以及工程抢险车辆开展维修工作 | 中标后至2023年12月31日 |
单价或框架: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执行金额,仅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略) 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 (略) 、国家 (略) 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 (略) )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
(略)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
标1 | 公司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 包1 | / | 投标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两项及以上同类(或高于)招标项目的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关键页。 | / |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 (略) (略) 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5日上午9时至2022年07月11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略) 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 点击查看>> #/,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 (略) 、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 (略) 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 点击查看>> 。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7月25日上午1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
5.2递交方式:本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国家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实施。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截止时间为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优盘:提交地点为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层611刘晓 点击查看>> 。递交(寄达)的截止时间为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略) 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https:/ 点击查看>>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吉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层611室
联 系 人:刘 晓 李军峰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略) 电子商务平台(ECP)-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 (略) (略) 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略) 指“本招标项目”,均指其对应的“包”或“标段”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见招标公告 地址:见招标公告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见招标公告 地址: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见招标公告 电话:见招标公告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见技术规范书。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见技术规范书。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 | 见技术规范书。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 (略) 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修改第(16)项: (1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电话: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XX 召开地点:XX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不适用。 时间:XX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发出澄清 | ●不适用。 时间:XX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XX 分包金额要求:XX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XX | |||||||||||||||||||||||||||||||||||||||||||||||
1. 点击查看>>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人不得出现评标办法前附表“否决情形”规定的否决投标内容。 | |||||||||||||||||||||||||||||||||||||||||||||||
1. 点击查看>>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偏差幅度:XX 偏差范围:XX 投标人不得出现评标办法前附表“否决情形”规定的否决投标内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偏离应填写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偏差表中。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投标文件偏差表 (略) 分,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补充: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出的澄清修改等函件。 如招标文件中有内容存在差异,技术参数及要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工期/服务期以招标公告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
形式: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招标人仅接受投标人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应位置的澄清函。 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 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招标人一律视为已收到。 | |||||||||||||||||||||||||||||||||||||||||||||||
形式: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2.4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补充: 1.异议的提出应按附表格式填写《招标文件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2.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 3.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 (略) 资料。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 (略) 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承包 单价承包 ●总价承包与单价承包相结合 其他方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自拟)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 分标包最高限价为: 30(万元) 分标包最高限价为: 30(万元) 分标包最高限价为: 30(万元) 有,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招标文 (略) 有投标人。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将原有投标价格删除重新填报新的价格。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12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抬头: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开具。 不接受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转账支票、现金及现金支票。 2.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银行回单电子版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保证金文件共用一份、未区分具体标包时须提交明细表。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出,每包开具一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电子版扫描件)、保证金明细表。以上内容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5.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 (略) 分,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 (略) 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保险责任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清晰标注了线上或电话查询 (略) 径的纸制保单扫描件(电子保单)、保证金明细表。未提供保单查询途径或提供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上内容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5.未提供明细表或明细表内容不全、表述模糊不清的,评标委员会将 (略) 投项 (略) 、 (略) 后三位、包号的自然数顺序核定。投标保证金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民 (略) 支行 账号: 点击查看>> 收款人名称:北京 (略) 7.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略) 投标的包为单位按下表规定计算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提示: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项目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8.以银行保函方式开具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补充: 1.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取XX方式退还。 2.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取XX方式退还。 3.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 如投标保证金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的,则将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补充: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至2020年 《 (略) 集中招标采购潜在投标人财务状况审核专用证明》不适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业绩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 |||||||||||||||||||||||||||||||||||||||||||||||
3.5.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A)(1) |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 |||||||||||||||||||||||||||||||||||||||||||||||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U盘或光盘):可编辑版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编写,应答函报价表( (略) 的报价及计算书说明)采用Microsoft Excel编写,相关数据应采用公式计算,采用Microsoft Excel软件计算的不得取消计算公式及相关链接,图纸、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告知使用的应用软件和文档的版本、使用或打开方式等信息;可编辑版文件不得写保护;可编辑版文件与不可编辑版文件一致。 2.纸质应答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如下地址: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11室 收件人: 刘 晓 点击查看>> 李军峰 点击查看>>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邮寄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 |||||||||||||||||||||||||||||||||||||||||||||||
3.7.3(A)(3)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不分册装订: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编制要求: 编制要求 1.以下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编制,按分标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商务文件(含投标保证金) 2.以下电子投标文件按包编制,按包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1)价格文件 (2)技术文件 3.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操作要求进行上传。投标人单个标包内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不能超过:商务文件10M,价格文件30M,技术文件60M。 4.需分别完成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电子签章,投标工具默认盖章至文件首页,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标明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应打印并进行线下签字或盖章,然后以图片格式插入编制的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签署应能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投标工具的校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了格式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格式进行编制。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的文件,被视为无效文件。 5.投标人可参考如下制作和压缩方式缩小投标文件容量: (1)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仅提交必需的文件。 (2)无需证明 (略) 分,尽可能使用文字编辑,避免扫描图片。 (3)优先使用黑白图片,分辨率为1024*768,更大尺寸图纸按比例适量增加。 (4)图片压缩按照分辨率为150ppi/96ppi进行普通画质压缩,辅助使用OFFICE批量压缩工具。 (5)投标人按照压缩建议生成的文件以满足屏幕清晰阅读即可,8-10张A4纸张大小图片应控制大小至1M以内。 6.对于图片类文件,可使用压缩软件进行压缩后插入WORD中上传系统,WORD中插入页面方向应为纵向。 7.可编辑文件应保存为docx或xlsx格式。 二、其他问题提示: 1.投标工具自动将上传的文件进行编页,如存在格式改变、页码错乱等情况,建议更换配置为WIN7、WIN8、WIN10系统的电脑,并使用正版Microsoft Office软件,且及时拨打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电话:010- 点击查看>> 进行问题反馈,并按运维工作人员要求操作。 | |||||||||||||||||||||||||||||||||||||||||||||||
4.1.1(A) |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所有纸版及电子版投标分拣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提交,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 (略) 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 (略) 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 |||||||||||||||||||||||||||||||||||||||||||||||
4.1.2 | 投标文件封套应写明的内容 | 批次项目名称: (略) :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 在 年 月 日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4.2.2(A) |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 | 北京市 (略) (略) (略) B座611室 | |||||||||||||||||||||||||||||||||||||||||||||||
4.2.2(B) | 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补充: 1.投标人应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生成完整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加密提交。 2.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提交投标报价的,或当众公示的开标一览表中不显示、显示为空白或乱码的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价格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有价格调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重新报价,同时重新修改全套报价文件。 3.投 (略) 或部分标包的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截标前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本章第5条规定进行解密公示,公示后的开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如该投标人中标,后续合同签订受相关法律责任约束。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4.2.5 | 拒收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 | 补充: 1.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
4.2.6 新增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可登 点击查看>>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查看投标文件上传情况统计。提交时间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记录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 | |||||||||||||||||||||||||||||||||||||||||||||||
5.2 | 开标程序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 ●按下列程序进行电子化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投标人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解密。开标报价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有投标人公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开标过程中,如发生系统解密中断或解密速度异常缓慢等情形,招标人将迅速组织进行信息系统检查和维护,各投标人可以在任何具备互联网条件的环境自行登录系统,继续见证开标过程和开标内容,直到服务器未解密开标 (略) 解密完成。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投标人可以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见证监督开标过程。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通信方式和异议格式向招标人提出。在评标中投标人的报价以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 (3)公示结束后,各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4)整个开标过程由监察人员监督。 (5)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插入CA钥匙,验证开标信息是否准时解密,以及是否发生提前解密的情形,监督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解密进程。 (6)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并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一览表。 | |||||||||||||||||||||||||||||||||||||||||||||||
5.3 | 开标异议 | 补充: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按附件格式填写《开标异议受理单》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根据国家法律法 (略) 相关规定组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每包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1名。招标人公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公示期限:3日。 | |||||||||||||||||||||||||||||||||||||||||||||||
7.2 | 评标结果异议 | 补充: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应提供关于利害关系的支撑材料。不受理匿名或其他形式的异议。 2.应按附表格式填写《评标结果异议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是 | |||||||||||||||||||||||||||||||||||||||||||||||
7.5 | 中标通知 | 补充: 招标人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公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方式将中 (略) 有投标人。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7.7 | 签订合同 | 补充: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项目单位和中标人 2.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排名仅次于原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 3.如同一包内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中标人应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 |||||||||||||||||||||||||||||||||||||||||||||||
7.7.4 新增 | / | 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开具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如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7.8 新增 |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其不具有承担投标项目的资质能力,或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其不具备承 (略) 需的资质能力,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其中标无效。 | |||||||||||||||||||||||||||||||||||||||||||||||
8.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补充: 如果中标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商业贿赂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 |||||||||||||||||||||||||||||||||||||||||||||||
8.3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补充: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 (略) ,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1.招标文件: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详见本章第3.7条及其前附表。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价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 (略) 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 (略) 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略) 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 (略) 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二《“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承诺函内容提出偏差,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4.增值税税率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税率填报增值税税率,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按此进行合同结算,否则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5.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如涉及其他费用亦由中标人支付。 6.企业名称变更 凡资格业 (略)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 (略) 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
●表示选中项 |
1.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作出承诺。);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 (略)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点击查看>>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 (略) 分。
1.11 分包1. 点击查看>>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略) 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需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响应和偏差1. 点击查看>>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 点击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略) 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报价文件;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略) 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另行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略) 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 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A)(1)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电子 (略) 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A)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门或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略)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 5.3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致:(投标人名称):
XX项目招标采购
( (略) :XXXX)
(略) XX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此澄清单后,线下编辑澄清回复内容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该澄清单进行回复。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传,任何迟到的回复将被视为无效。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略) XX澄清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 (略) 分。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附表三:异议单格式
招标文件异议单
项目名称: | (略) :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潜在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开标异议受理单
投标人名称: | |
(略) :□开标现场□非开标现场 | |
异议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 |
答复: | |
异议受理工作人员签字:开标现场监察人员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 |
受理 说明 |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按本表格式填写。 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如有异议,应按本表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个小时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招标公告。 |
评标结果异议单
项目名称: | (略) : |
异议人名称: | 异议人类型: □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 |
异议内容: 异议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异议人盖章: 日期: |
附表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
XX公司:
为积极 (略) 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略) 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不以任 (略) 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 (略) 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了解并接受《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 (略) 条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 (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 (略) 是否违反承诺, (略) 相关人 (略) 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 (略) (略) 的处理(包 (略) 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为 (略) 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举措,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承诺践诺,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全员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2. 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 (略) 会、用户的监督。
3. 严格管理,强化履约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从提供服务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 积极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格事项实行有效追溯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服务现场的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加强信息跟踪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略)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
2.1 | 初步评审标准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略) 分权重:50% (略) 分权重:20% (略) 分权重:30%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见本章2.2.4(3)。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不适用。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3.1.3 | 算术错误修正 | 修改为: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总价承包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3)投标文件中单价承包项目的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若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 (略) 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
3.3.4 (新增)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略) 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评标阶段的澄清从发出到回复均是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 |
3.4.3 (新增) | 评标结果 | 招标人根据包划分、潜在投标人数量及其资格能力,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作出规定: □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不做限制 R分标:XX,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包,最多可中1个标包。 同一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包数量达到限制数量后,该投标人在其余包的投标只参加评审,不参加排序(排序为空)和推荐中标。 ●在分标XX包XX-包XX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同时排序第一,招标人优先授予其投标总价金额大的包,当投标总价金额也相同时,优 (略) 小的包。 在分标XX包XX-包XX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同时排序第一,招标人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授予包:按包XX和包XX的顺序依次授标 。 当某一包授予任何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必超同时中标最多数量的,则该包授予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该投标人不受同时中标最多数量限制。 |
3.4.4 (新增) | 未中标解释 |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
其他 | ●表示选中项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1.本章2.1款初步评审标准见下表,包括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根据本章3.1.1、3.1.2、3.1.3款初步评审关于投标文件否决之规定,投标人或投标文 (略) 列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 (略) 有否决 (略) 示。
3.表中涉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生成报告的,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否决,但作为详细评审依据。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否决情形 | 否决事项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 (略) 分内容作为其技术 (略) 分的。 |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形式评审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 | |
形式评审 | 文件签署 | 上传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电子签章,或者电子签章无效的,或者电子签章名称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 (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次日18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结果为准)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次日18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结果为准)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根据《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略) 理有效期内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招 (略) 商进行资质能力核查, (略) 商不具有生 (略) 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及工艺控制、生产人员、元器件及产品检测能力等资质能力, (略) 商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 (略) 商不具备生 (略) 需的资质能力,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验收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 (略) 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 (略) (略) 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 (略) 有标包将均被否决,且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 (略) (略) 属单位招标活动的任何投标也将被否决。 | |
资格评审 | 法定否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变更证明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资格评审 | 资格不符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期限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响应性评审 | 交付期限 | (略) 承诺的工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担保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有效证明的(未提供有效证明是指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也未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以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对上述格式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或未按格式进行签署)。。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偏差 | 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
响应性评审 | 澄清修改 |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范围 | 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 (略) 作的修正价格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构成招标文件规定为无效报价的;开标一览表中显示为非报价数值的。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 |
响应性评审 | 违反税法 | 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的。 | |
资格评审 | 质量否决 | 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商务评分标准 |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综合响应 (20分) | 响应优秀,有差异内容且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得20-16分; 响应一般,得15-13分; 响应较差,得12分。 |
编制格式 (10分) | 标书格式编排合理,整洁;标书装订、签章规范等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不符合项按项扣分,一项2分,扣完为止。 |
经营状况 (30分) | 1、近三年最远1年,未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8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4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0分; 2、近三年第2年,未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10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5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0分; 3、近三年最近1年,未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亏损,得0分;无亏损的,提供审计报告的得12分,提供财务报表的得6分;该年未成立企业得6分; 附1:若为联合体投标,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 (略) 校、等非盈利性单位 (略) ,此项满分。 |
认证证书 (10分) | 具备质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3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 (略) ,此项满分。 |
具备环境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2.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1.5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 (略) ,此项满分。 | |
具备职业健康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一致得2.5分,认证范围与招标内容不一致得1.5分,未提供得0分。 附1:联合体投标的,得分按联合体各单位此项得分的最低值。 附2: (略) ,此项满分。 | |
报价格式 (15分) | 报价格式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其他格式问题,减3/每项,最高15分,扣完为止。 |
报价质量 (15分) | 报价各项费用计算准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得15分、不满足则按项扣分,3分/项,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标准 |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编制质量 (5分) | 技术文件编制内容齐全,格式工整,响应内容排版及描述清晰明了得5分,不满足以1分为级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略) 线 (5分) | 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对项目工作特点的认知程度以及服 (略) 是否清晰、具有逻辑性,是否有利于完成本项目。较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分。 |
标准规范 (15分) | 方案的技术指标:好5-4分,一般3-2分,不好1分。 |
方案的质量指标:好5-4分,一般3-2分,不好1分。 | |
方案的经济指标:好5-4分,一般3-2分,不好1分。 | |
服务承诺 (5分) | 根据后续服务承诺内容合理性、针对性打分。较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分。 |
进度 (7分) | 工作进度计划控制措施得力,阶段目标明确且优于项目要求得7-5分; 工作计划合理,一般,阶段目标较为明确符合要求得4-2分; 有保障措施,但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阶段目标不明确与项目要求有偏差得1分; 没有进度计划得0分。 |
质量 (8分) | 质量保障体系完整、措施得力优于项目要求得8-6分; 体系及措施完善,一般得5-3分; 有保障措施,但不完善、不完整、不得力得2分。 |
安全 (5分) | 对投标人安全目标、安全组织及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及安全承诺进行评审。 制度健全、体系全面,且各项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强得5-4分; 各项文件齐全,具有基本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得3-1分; 安全制度及体系不健全,可行性低得0分。 |
项目负责人(10分) | 按照资质条件、同类业绩数量综合评估项目负责人(总监/经理)能力水平,业绩经验丰富得10-7分、一般得6-3分,较差得2分。 |
项目主要人员 (8分) | 按照资质、履历综合评估项目主要人员能力水平,较好得8-6分、一般得5-3分、较差得2分。 |
设备设施 (7分) | 根据设施设备的良好情况差异进行评价酌情打分,设施设备先进良好,7-5分;设施设备一般,4-2分,设施设备相对较差1分。 |
业绩 (10分) | 近三年同类相似业绩,每1项得1分,最高10分。 |
履约评价 (15分) | 1、根据最近一年度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价结果进行评分,每降低5分,扣1分,扣完为止(100-96分得15分,95-91得14分,依此类推);未取得招标人评价结果的投标人或招标人未开展投标人年度评价的,按投标人提供的履约评价证明材料(满意度调查表、资信评价等),提供评价结果为满意或优良的,每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2、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评价结果和提供资料进行评分。 |
报价评分标准 |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略) 分 (10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申报单价合计最低的申报单价合计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申报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申报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申报单价合计)×100(注:1.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略) ( 点击查看>> 方):
(略) ( 点击查看>> 方)
委 托 方( 点击查看>> 方):
受 托 方( 点击查看>>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北京中电联 (略) 合作单位签订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2. 对于本合同文本中需当 (略) ,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 有关本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 (略) 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 录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委托方( 点击查看>> 方):
受托方( 点击查看>> 方):
鉴于 点击查看>> 方拟委托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及提供其他有关车辆的服务,且 点击查看>> 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点击查看>> 方委托 点击查看>> 方维修与保养车辆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维修与保养车辆明细表》。
1.2 维修主要包括□车辆大修 □总成修理 √车辆小修 □车辆专项修理 □其他/。
1.3 保养主要包括 √定期维护 √一级维护 √二级维护 □其他/ 。
2. 维修与保养标准2.1 点击查看>> 方提供服务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道路运输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4)其他:/。
2.2 维修与保养具体作业项目和技术标准按照以下规范性文件执行。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01);
(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4)其他: / 。
3. 服务期间3.1 服务期间中标后至2023年12月31日。
3.2 服务期间届满,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在期间届满前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或续约协议,若双方未就续约事项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自服务期间届满即行终止。
4. 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4.1 费用结算
4.1.1 点击查看>> 方每次服务经 点击查看>> 方验收合格后打印报告单,定期送 点击查看>> 方审核并确认,制作结算凭证,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结算单必须有车辆使用方签字确认。每季度末25日为当季度截止日期, 点击查看>> 方执车辆送修单、结算清单明细于下季度 (略) 单据(并打印汇总表)交由 点击查看>> 方核对确认签字,然后 点击查看>> 方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2 价格明细表及优惠承诺见附件。
4.1.3 车辆进行维修收费时,维修工时费和维修材料费应符合 点击查看>> 方投标时申报的报价标准,结算时维修工时费给予 / 优惠,材料费 / 优惠。
4.1.4 结算方式为: 汇款。
4.2 费用支付
4.2.1双方约定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1)费用每(□月/ √季/ □半年/ □年)支付一次,为下付制。 点击查看>> 方在(□月/ √季/ □半年/ □年)结束后,按照结算凭证并收到 点击查看>> 方出具的正规发票后 15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上(□月/ √季/ □半年/ □年)的费用,当年费用应于当年年底结清。
(2)其他方式:/
。
4.2.2 付款(请在选择项中打“√”):□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其他:/。
5. 服务方式与车辆交付5.1 点击查看>> 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点击查看>> 方送修、上门服务、急修快修、24小时救援服务、拖车等。
5.2 点击查看>> 方将维修与保养车辆交付 点击查看>> 方,双方应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交接单据上应载明 (略) 、 (略) 、 (略) 、VIN代码/ (略) 、车辆颜色、行驶公里数、服务项目、交接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具体交付方式见附件。
6. 服务要求6.1 点击查看>> (略) (略) 件、配件等材料必须 (略) 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略) 件、配件等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 (略) 配件、副厂配件或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点击查看>> 方提供服务 (略) 件及总成需包装好,贴好标签( (略) 、车型及配件名称)留存,待 点击查看>> 方 (略) 理。
6.2 (略) (略) 件、配件等材料的更换,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的须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单项配件费用超过400元及单笔维修费用超过700元的,需向 点击查看>> 方进行报价,待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6.3 对二级维护、总成大修、整车大修的车辆和改装车辆 (略) 前应进行维修质量检测。 (略) 前整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出厂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污染物排放超标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负责无偿维修,使车辆污染物排放达标。
6.4 点击查看>> 方需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才能对车辆进行保险理赔,不得私自对 点击查看>> 方车辆进行定损维修。
6.5 建立和健全车辆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 (略) 试验等原始资料、车辆维修资料、重大缺陷事故情况记录以及维修记录。
6.7 (略) 维修与保 (略) 登记制度,未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略) 外。
6.8 严格遵守 点击查看>> 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维修情况。对于车辆紧急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告。每月 / 日前应将上月的“维修与保养报告”报送 点击查看>> 方,月报内容应包括维修与保养情况、消除缺陷情况、费用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等。
6.9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维修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工作,无标准的,参照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和有关技术资料执行。
7. 车辆验收7.1 点击查看>> 方每次服务完成后应提请车辆使用方签字确认。 点击查看>> 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的,车辆使用方不予验收。
7.2 点击查看>> 方应严格执行约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 点击查看>> 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8. 权利义务8.1 点击查看>> 方权利义务
8.1.1对 点击查看>> 方维修与保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
8.1.2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服务费用。
8.2 点击查看>> 方权利义务
8.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点击查看>> 方收取服务费用。
8.2.2 具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要求的资质,具有维修与保养车辆的技术能力。
8.2.3 按照 点击查看>> 方要求,做好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及车辆事故抢修工作,确保车辆安全可靠运行。
8.2.4 加强车辆缺陷管理,按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及时消除缺陷,消除缺陷的时间不得超过 点击查看>> 方的要求。
8.2.5 点击查看>> 方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 点击查看>> 方应配合 点击查看>> 方做好抢险、现场取证、定损、索赔资料收集工作,协助 点击查看>> 方办理车辆保险理赔事宜。
8.2.6 在验收完毕交车前对 点击查看>> 方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8.2.7 确需增加维修与保养项目、延长维修与保养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并征得 点击查看>> 方同意。
8.2.8 按 点击查看>> 方要求报送服务费用支付申请手续。
8.2.9 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税费按新政策执行,但维修总价不变。
9. 违约责任9.1 点击查看>> 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 (略) 分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9.2 点击查看>> 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9.3 点击查看>> 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每逾期1日,应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同时应提供替代车辆供 点击查看>> 方使用。
9.4 因维修与保养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略) 理。
9.5 点击查看>> 方未能完成服务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或 点击查看>> 方因此遭受第三方追索受到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 点击查看>> 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车辆在 点击查看>> 方维修与保养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的, 点击查看>>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7 点击查看>> 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与保养项目、延长维修与保养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 点击查看>> 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擅自增加项目的费用不予支付,也不承担逾期支付费用的违约责任。
9.8 维修与保养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点击查看>> 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 点击查看>> 方的损失。
9.9 点击查看>> 方擅自将 点击查看>> 方车辆出租、外借、挪作他用或者自行使用的,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 / 元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且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10 未经 点击查看>> 方书面同意, 点击查看>> 方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人完成,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与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11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违约金低于 点击查看>> 方受到的损失的, (略) 分向 点击查看>> 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服务费用为限。
9.12 本合同产生的债权, 点击查看>> 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10. 不可抗力点击查看>>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点击查看>>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 (略) (略) 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 (略) 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点击查看>>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退还 点击查看>> 方已付未履行期间的维修与保养费用本息,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 (略) 引起的其他后续问题。
11. 争议解决点击查看>>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2 (略) 理:
(1)仲裁: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略)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 西城区 所 (略) 提起诉讼。
点击查看>>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 (略) 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2.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3. 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 (略) 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份数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无
。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点击查看>> 方: (盖章) | 点击查看>> 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mail: | Email: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附件1:
维修与保养车辆明细表
序号 | (略) | 型号 | 车辆类型 | 识别码 | 发动 机号 | 保险 情况 | 出厂 日期 | 产权 单位 | 已行驶 公里数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附件2:
车辆维修与保养通知单
编号:
维保通知单位 | 维修单位 | ||
车型 | (略) | ||
送修时间 | 完成时间 | ||
维保原因 或故障现象 | |||
维保类型 | □整车修理 | □总成修理 | □整车各级维护 |
□中、小修 | □维修救援 | □专项修理 | |
□保养 | |||
结算方式 | □按季度结算 | □按月结算 | □按次结算 |
□其他: | |||
结算价格 | 工时名称、金额: 零件名称、金额: 其他事项、金额: 合计金额: 维修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 ||
维保通知单位 送修要求及内容 | 维保通知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 ||
维保通知单位 验收意见 | 维保通知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于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的确认、验收及付款依据,具体格式可在执行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3:价格明细表及优惠承诺(应当分别列明含税价及不含税价)
单位:(万元)
维修报价表(含税金额) | |||||
序号 | 修理内容 | 工时费 | 材料费 | 总金额 | 备注 |
1 | 发动机大修 | ||||
2 | 更换活塞环(套) | ||||
3 | 更换气门油封 | ||||
4 | 更换气缸垫(单侧) | ||||
5 | 更换气门室盖垫(单侧) | ||||
6 | 更换气门室盖(单侧) | ||||
7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垫 | ||||
8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 | ||||
9 | 更换曲轴前油封 | ||||
10 | 更换凸轮轴油封 | ||||
11 | 更换中间轴油封 | ||||
12 | 更换曲轴后油封 | ||||
13 | 更换机油泵 | ||||
14 | 更换机油泵集滤器 | ||||
15 | 更换机油高压开关 | ||||
16 | 更换机油低压开关 | ||||
17 | 更换油底垫 | ||||
18 | 更换油底壳 | ||||
19 | 更换发动机冷却系水泵 | ||||
20 | 更换发动机散热器(水箱) | ||||
21 | 清洗水箱(内部水垢) | ||||
22 | 清洁水箱及冷凝器(外部) | ||||
23 | 更换冷却液储液罐 | ||||
24 | 更换散热器进水管 | ||||
25 | 更换散热器出水管 | ||||
26 | 更换热敏开关 | ||||
27 | 更换节温器 | ||||
28 | 更换防冻液 | ||||
29 | (略) 五通 | ||||
30 | 清洗发动机燃烧室积碳(拆解) | ||||
31 | 清洗喷油器(拆下清洗) | ||||
32 | (略) (免拆) | ||||
33 | 清洗进气道(免拆) | ||||
34 | 清洗节气门体 | ||||
35 | 清洗怠速执行器 | ||||
36 | 更换喷油器(个) | ||||
37 | 更换两滤、机油 | ||||
38 | 更换机滤、机油 | ||||
39 | 更换空气滤芯 | ||||
40 | 更换燃油滤清器 | ||||
41 | 更换机滤座 | ||||
42 | 更换冷却电子扇 | ||||
43 | 更换发动机冷却风扇皮带 | ||||
44 | 更换正时皮带或链条 | ||||
45 | 更换正时涨紧轮或涨紧器 | ||||
46 | 更换发电机 | ||||
47 | 更换发电机皮带 | ||||
48 | 更换发电机皮带涨紧轮 | ||||
49 | 更换火花塞(套) | ||||
50 | 更换起动机 | ||||
51 | 更换燃油泵 | ||||
52 | 更换进排气歧管垫 | ||||
53 | 更换高压线(组) | ||||
54 | 更换点火线圈(个) | ||||
55 | 更换分电器 | ||||
56 | 更换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管 | ||||
57 | 更换空气流量计 | ||||
58 | 更换废气阀 | ||||
59 | 更换废气回收管 | ||||
60 | 更换水温传感器 | ||||
61 | 更换120度开关 | ||||
62 | 更换霍尔传感器 | ||||
63 | 更换发动机转速传感器 | ||||
64 | 更换氧传感器(前) | ||||
65 | 更换氧传感器(后) | ||||
66 | 更换前三元催化转化器 | ||||
67 | 更换消音器(中) | ||||
68 | 更换消音器(后) | ||||
69 | 更换消音器吊环 | ||||
70 | 更换发动机支撑垫 | ||||
71 | 更换活性碳罐 | ||||
72 | 更换发动机线束 | ||||
73 | 更换飞轮 | ||||
74 | 更换ABS泵 | ||||
75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前) | ||||
76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后) | ||||
77 | 更换制动总泵 | ||||
78 | 更换单个前刹车分泵 | ||||
79 | 更换单个后刹车分泵 | ||||
80 | 更换单侧前刹车软管 | ||||
81 | 更换制动液 | ||||
82 | 更换前刹车片 | ||||
83 | 更换后刹车片 | ||||
84 | 更换后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5 | 更换前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6 | 更换制动真空助力器或液压助力器 | ||||
87 | 更换手刹拉柄 | ||||
88 | 更换手刹拉线 | ||||
89 | 调驻车制动器 | ||||
90 | 检查四轮刹车片 | ||||
91 | 更换半轴总成(根) | ||||
92 | 换半轴内球笼(个) | ||||
93 | 换半轴外球笼(个) | ||||
94 | 更换外球笼防尘套(个) | ||||
95 | 更换内球笼防尘套(个) | ||||
96 | 更换前桥 | ||||
97 | 更换后桥 | ||||
98 | 更换单侧上连杆(前) | ||||
99 | 更换单侧上连杆(后) | ||||
100 | 更换单侧下连杆(前) | ||||
101 | 更换单侧下连杆(后) | ||||
102 | 更换元宝梁胶套 | ||||
103 | 更换轮胎(条、含动平衡) | ||||
104 | 更换后减震器(个) | ||||
105 | 更换前减震器(个) | ||||
106 | 更换前减震器压力轴承(单侧) | ||||
107 | 更换前轮轴承(单轮) | ||||
108 | 更换前轮轮毂(单轮) | ||||
109 | 更换后轮轴承(单轮) | ||||
110 | 更换左外万向节 | ||||
111 | 更换右外万向节 | ||||
112 | 更换下控制臂(单侧) | ||||
113 | 更换下控制臂球头(个) | ||||
114 | 轮胎动平衡(条) | ||||
115 | 四轮定位 | ||||
116 | 更换单侧前大灯(总成) | ||||
117 | 更换近灯灯泡(个) | ||||
118 | 更换远光灯泡(个) | ||||
119 | 更换前小灯泡(个) | ||||
120 | 更换尾灯灯泡(个) | ||||
121 | 更换单侧尾灯(总成) | ||||
122 | 更换刹车灯泡(个) | ||||
123 | 更换单侧前雾灯总成 | ||||
124 | 更换前雾灯灯泡(个) | ||||
125 | 更换全车锁(锁芯) | ||||
126 | 更换单侧前门锁块 | ||||
127 | 更换单侧后门锁块 | ||||
128 | 更换行李箱锁 | ||||
129 | 更换机盖锁 | ||||
130 | 更换前门把手(个) | ||||
131 | 更换后门把手(个) | ||||
132 | 更换车门内扣手(个) | ||||
133 | 更换雨刷器(指雨刮器总成) | ||||
134 | 更换雨刷器摇臂 | ||||
135 | 更换雨刷片 | ||||
136 | 更换喷水泵 | ||||
137 | 更换玻璃水储液罐 | ||||
138 | 更换单侧前门玻璃升降器 | ||||
139 | 更换单侧后门玻璃升降器 | ||||
140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左前) | ||||
141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 | ||||
142 | 更换后视镜(外、个) | ||||
143 | 更换空调压缩机 | ||||
144 | 更换空调皮带 | ||||
145 | 检测空调、加制冷剂 | ||||
146 | 更换空调蒸发箱 | ||||
147 | 更换空调高压管 | ||||
148 | 更换空调低压管 | ||||
149 | 更换空调膨胀阀(节流管) | ||||
150 | 更换空调干燥罐 | ||||
151 | 更换鼓风机 | ||||
152 | 更换鼓风机电阻 | ||||
153 | 清洗空调蒸发箱 | ||||
154 | 更换空调滤芯 | ||||
155 | 清洗空调风道(免拆) | ||||
156 | 更换暖风散热器 | ||||
157 | 更换暖风进水管 | ||||
158 | 更换暖风出水管 | ||||
159 | 更换空调控制面板 | ||||
160 | 更换出风口温度传感器 | ||||
161 | 更换空调冷量开关 | ||||
162 | 更换电子扇控制线束 | ||||
163 | 更换中央电器(保险盒) | ||||
164 | 更换仪表总成 | ||||
165 | 更换仪表饰框 | ||||
166 | 更换中央饰框 | ||||
167 | 更换点火开关 | ||||
168 | 更换大灯开关 | ||||
169 | 更换制动灯开关 | ||||
170 | 更换倒车灯开关 | ||||
171 | 更换转向灯开关 | ||||
172 | 更换雨刷器开关 | ||||
173 | 更换喇叭(个) | ||||
174 | 更换安全气囊(主驾) | ||||
175 | 更换蓄电池 | ||||
176 | 更换蓄电池正极线 | ||||
177 | 更换蓄电池负极线 | ||||
178 | 更换离合器踏板胶套 | ||||
179 | 更换刹车踏板胶套 | ||||
180 | 更换油门踏板胶套 | ||||
181 | 更换机盖拉线 | ||||
182 | 更换钥匙含匹配和开槽 | ||||
183 | 更换油箱盖 | ||||
184 | (略) | ||||
185 | 更换大灯或大灯卡子 | ||||
186 | 更换转向机总成 | ||||
187 | 更换转向助力泵 | ||||
188 | 更换转向助力泵皮带 | ||||
189 | 更换转向助力泵高压油管 | ||||
190 | 更换转向助力泵低压油管 | ||||
191 | 更换转向助力泵回油管 | ||||
192 | 更换转向助力油罐 | ||||
193 | 换转向助力油 | ||||
194 | 更换转向横拉杆(单侧) | ||||
195 | 更换转向横拉杆球头(个) | ||||
196 | 更换转向柱 | ||||
197 | 自动变速器大修 | ||||
198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一桶) | ||||
199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滤芯 | ||||
200 | 更换多功能开关 | ||||
201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自动) | ||||
202 | 手动变速器大修 | ||||
203 | 更换手动变速器油 | ||||
204 | 更换变速箱前油封 | ||||
205 | 更换变速箱后油封 | ||||
206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手动) | ||||
207 | 更换变速箱机爪 | ||||
208 | 更换里程表传感器 | ||||
209 | 更换挂挡球节 | ||||
210 | 更换挂挡机构 | ||||
211 | 离合器大修(压盘、摩擦片、分离轴承) | ||||
212 | 更换分离轴承支架 | ||||
213 | 更换导向轴承 | ||||
214 | 更换离合器拉线 | ||||
215 | 更换离合器总泵 | ||||
216 | 更换离合器分泵 |
附件4:车辆交付方式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项目的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 (略) 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二、根据项目要求,本项目的服务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的标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下载本项目的SGCC包,点击供应商投标工具(以下简称“投标工具”)中“导入”按钮,弹出“ (略) 分”窗口,勾选“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略) 分(本项目无需勾选“资质业绩文件”选项),单个或批量导入SGCC包。
一、价格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价格表(在投标工具在线填写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略) 径:价格文件-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按钮“维护含税总价、折扣率及税率”,不接受纸质文件)
1.投标函格式(以投标工具中嵌入的格式为准)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招 (略) 内容,愿以投 (略) 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 本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公司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8.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的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 (略) 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 (略) 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10)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不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11)同意并接受《 (略) 供应 (略) 理管理细则》 (略) 条款内容。
(12)我公司知晓最 (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3)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 (略) 是否违反承诺, (略) 相关人 (略) 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 (略) (略) 的处理(包 (略) 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为 (略) 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举措,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电网本质安全水平,实现质量强网,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承诺践诺,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全员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2)诚信至上,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采用不正常手段从事非正常投标活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坚决杜绝违规转分包,自觉抵制恶意低价竞标、虚假投标、联合串标、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 (略) 会、用户的监督。
(3)严格管理,强化履约过程质量控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从提供服务各个环节,实施全面的质量管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积极主动,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对不合格事项实行有效追溯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行为,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服务现场的人员管理、技术支持,加强信息跟踪和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
邮编:
日期:
附件:投标函价格表
2.投标函价格表
投标函价格表
(略) :
(略) :
包号:
投标人:
货币:人民币
包号 | 投标总价(单价合计) | 折扣比例(%) |
金额(小写): 万元 | 百分比: / | |
大写: |
(使用投标工具制作,在线签章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报价明细表(如有,上 (略) 径:价格文件-页签“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报价文件”-按钮“维护报价文件”)
报价明细表
单位:(万元)
维修报价表(含税金额) | |||||
序号 | 修理内容 | 工时费 | 材料费 | 总金额 | 备注 |
1 | 发动机大修 | ||||
2 | 更换活塞环(套) | ||||
3 | 更换气门油封 | ||||
4 | 更换气缸垫(单侧) | ||||
5 | 更换气门室盖垫(单侧) | ||||
6 | 更换气门室盖(单侧) | ||||
7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垫 | ||||
8 | 更换凸轮轴调节器 | ||||
9 | 更换曲轴前油封 | ||||
10 | 更换凸轮轴油封 | ||||
11 | 更换中间轴油封 | ||||
12 | 更换曲轴后油封 | ||||
13 | 更换机油泵 | ||||
14 | 更换机油泵集滤器 | ||||
15 | 更换机油高压开关 | ||||
16 | 更换机油低压开关 | ||||
17 | 更换油底垫 | ||||
18 | 更换油底壳 | ||||
19 | 更换发动机冷却系水泵 | ||||
20 | 更换发动机散热器(水箱) | ||||
21 | 清洗水箱(内部水垢) | ||||
22 | 清洁水箱及冷凝器(外部) | ||||
23 | 更换冷却液储液罐 | ||||
24 | 更换散热器进水管 | ||||
25 | 更换散热器出水管 | ||||
26 | 更换热敏开关 | ||||
27 | 更换节温器 | ||||
28 | 更换防冻液 | ||||
29 | (略) 五通 | ||||
30 | 清洗发动机燃烧室积碳(拆解) | ||||
31 | 清洗喷油器(拆下清洗) | ||||
32 | (略) (免拆) | ||||
33 | 清洗进气道(免拆) | ||||
34 | 清洗节气门体 | ||||
35 | 清洗怠速执行器 | ||||
36 | 更换喷油器(个) | ||||
37 | 更换两滤、机油 | ||||
38 | 更换机滤、机油 | ||||
39 | 更换空气滤芯 | ||||
40 | 更换燃油滤清器 | ||||
41 | 更换机滤座 | ||||
42 | 更换冷却电子扇 | ||||
43 | 更换发动机冷却风扇皮带 | ||||
44 | 更换正时皮带或链条 | ||||
45 | 更换正时涨紧轮或涨紧器 | ||||
46 | 更换发电机 | ||||
47 | 更换发电机皮带 | ||||
48 | 更换发电机皮带涨紧轮 | ||||
49 | 更换火花塞(套) | ||||
50 | 更换起动机 | ||||
51 | 更换燃油泵 | ||||
52 | 更换进排气歧管垫 | ||||
53 | 更换高压线(组) | ||||
54 | 更换点火线圈(个) | ||||
55 | 更换分电器 | ||||
56 | 更换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管 | ||||
57 | 更换空气流量计 | ||||
58 | 更换废气阀 | ||||
59 | 更换废气回收管 | ||||
60 | 更换水温传感器 | ||||
61 | 更换120度开关 | ||||
62 | 更换霍尔传感器 | ||||
63 | 更换发动机转速传感器 | ||||
64 | 更换氧传感器(前) | ||||
65 | 更换氧传感器(后) | ||||
66 | 更换前三元催化转化器 | ||||
67 | 更换消音器(中) | ||||
68 | 更换消音器(后) | ||||
69 | 更换消音器吊环 | ||||
70 | 更换发动机支撑垫 | ||||
71 | 更换活性碳罐 | ||||
72 | 更换发动机线束 | ||||
73 | 更换飞轮 | ||||
74 | 更换ABS泵 | ||||
75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前) | ||||
76 | 更换单侧ABS传感器(后) | ||||
77 | 更换制动总泵 | ||||
78 | 更换单个前刹车分泵 | ||||
79 | 更换单个后刹车分泵 | ||||
80 | 更换单侧前刹车软管 | ||||
81 | 更换制动液 | ||||
82 | 更换前刹车片 | ||||
83 | 更换后刹车片 | ||||
84 | 更换后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5 | 更换前刹车盘或鼓(单侧) | ||||
86 | 更换制动真空助力器或液压助力器 | ||||
87 | 更换手刹拉柄 | ||||
88 | 更换手刹拉线 | ||||
89 | 调驻车制动器 | ||||
90 | 检查四轮刹车片 | ||||
91 | 更换半轴总成(根) | ||||
92 | 换半轴内球笼(个) | ||||
93 | 换半轴外球笼(个) | ||||
94 | 更换外球笼防尘套(个) | ||||
95 | 更换内球笼防尘套(个) | ||||
96 | 更换前桥 | ||||
97 | 更换后桥 | ||||
98 | 更换单侧上连杆(前) | ||||
99 | 更换单侧上连杆(后) | ||||
100 | 更换单侧下连杆(前) | ||||
101 | 更换单侧下连杆(后) | ||||
102 | 更换元宝梁胶套 | ||||
103 | 更换轮胎(条、含动平衡) | ||||
104 | 更换后减震器(个) | ||||
105 | 更换前减震器(个) | ||||
106 | 更换前减震器压力轴承(单侧) | ||||
107 | 更换前轮轴承(单轮) | ||||
108 | 更换前轮轮毂(单轮) | ||||
109 | 更换后轮轴承(单轮) | ||||
110 | 更换左外万向节 | ||||
111 | 更换右外万向节 | ||||
112 | 更换下控制臂(单侧) | ||||
113 | 更换下控制臂球头(个) | ||||
114 | 轮胎动平衡(条) | ||||
115 | 四轮定位 | ||||
116 | 更换单侧前大灯(总成) | ||||
117 | 更换近灯灯泡(个) | ||||
118 | 更换远光灯泡(个) | ||||
119 | 更换前小灯泡(个) | ||||
120 | 更换尾灯灯泡(个) | ||||
121 | 更换单侧尾灯(总成) | ||||
122 | 更换刹车灯泡(个) | ||||
123 | 更换单侧前雾灯总成 | ||||
124 | 更换前雾灯灯泡(个) | ||||
125 | 更换全车锁(锁芯) | ||||
126 | 更换单侧前门锁块 | ||||
127 | 更换单侧后门锁块 | ||||
128 | 更换行李箱锁 | ||||
129 | 更换机盖锁 | ||||
130 | 更换前门把手(个) | ||||
131 | 更换后门把手(个) | ||||
132 | 更换车门内扣手(个) | ||||
133 | 更换雨刷器(指雨刮器总成) | ||||
134 | 更换雨刷器摇臂 | ||||
135 | 更换雨刷片 | ||||
136 | 更换喷水泵 | ||||
137 | 更换玻璃水储液罐 | ||||
138 | 更换单侧前门玻璃升降器 | ||||
139 | 更换单侧后门玻璃升降器 | ||||
140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左前) | ||||
141 | 更换电动车窗玻璃升降器开关 | ||||
142 | 更换后视镜(外、个) | ||||
143 | 更换空调压缩机 | ||||
144 | 更换空调皮带 | ||||
145 | 检测空调、加制冷剂 | ||||
146 | 更换空调蒸发箱 | ||||
147 | 更换空调高压管 | ||||
148 | 更换空调低压管 | ||||
149 | 更换空调膨胀阀(节流管) | ||||
150 | 更换空调干燥罐 | ||||
151 | 更换鼓风机 | ||||
152 | 更换鼓风机电阻 | ||||
153 | 清洗空调蒸发箱 | ||||
154 | 更换空调滤芯 | ||||
155 | 清洗空调风道(免拆) | ||||
156 | 更换暖风散热器 | ||||
157 | 更换暖风进水管 | ||||
158 | 更换暖风出水管 | ||||
159 | 更换空调控制面板 | ||||
160 | 更换出风口温度传感器 | ||||
161 | 更换空调冷量开关 | ||||
162 | 更换电子扇控制线束 | ||||
163 | 更换中央电器(保险盒) | ||||
164 | 更换仪表总成 | ||||
165 | 更换仪表饰框 | ||||
166 | 更换中央饰框 | ||||
167 | 更换点火开关 | ||||
168 | 更换大灯开关 | ||||
169 | 更换制动灯开关 | ||||
170 | 更换倒车灯开关 | ||||
171 | 更换转向灯开关 | ||||
172 | 更换雨刷器开关 | ||||
173 | 更换喇叭(个) | ||||
174 | 更换安全气囊(主驾) | ||||
175 | 更换蓄电池 | ||||
176 | 更换蓄电池正极线 | ||||
177 | 更换蓄电池负极线 | ||||
178 | 更换离合器踏板胶套 | ||||
179 | 更换刹车踏板胶套 | ||||
180 | 更换油门踏板胶套 | ||||
181 | 更换机盖拉线 | ||||
182 | 更换钥匙含匹配和开槽 | ||||
183 | 更换油箱盖 | ||||
184 | (略) | ||||
185 | 更换大灯或大灯卡子 | ||||
186 | 更换转向机总成 | ||||
187 | 更换转向助力泵 | ||||
188 | 更换转向助力泵皮带 | ||||
189 | 更换转向助力泵高压油管 | ||||
190 | 更换转向助力泵低压油管 | ||||
191 | 更换转向助力泵回油管 | ||||
192 | 更换转向助力油罐 | ||||
193 | 换转向助力油 | ||||
194 | 更换转向横拉杆(单侧) | ||||
195 | 更换转向横拉杆球头(个) | ||||
196 | 更换转向柱 | ||||
197 | 自动变速器大修 | ||||
198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一桶) | ||||
199 | 更换自动变速器油滤芯 | ||||
200 | 更换多功能开关 | ||||
201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自动) | ||||
202 | 手动变速器大修 | ||||
203 | 更换手动变速器油 | ||||
204 | 更换变速箱前油封 | ||||
205 | 更换变速箱后油封 | ||||
206 | 更换单侧半轴油封(手动) | ||||
207 | 更换变速箱机爪 | ||||
208 | 更换里程表传感器 | ||||
209 | 更换挂挡球节 | ||||
210 | 更换挂挡机构 | ||||
211 | 离合器大修(压盘、摩擦片、分离轴承) | ||||
212 | 更换分离轴承支架 | ||||
213 | 更换导向轴承 | ||||
214 | 更换离合器拉线 | ||||
215 | 更换离合器总泵 | ||||
216 | 更换离合器分泵 |
二、商务文件
(一)商务偏差表(可在投标工具选择无/有偏差,如选择“无”,无需上传偏差表,如选择“有”,上 (略) 径:商务文件-页签“ (略) 分”-按钮“ (略) 分”-商务偏差表)
1.商务偏差表(格式)
商务偏差表
(略) :分标:包号:
序号 | 招 (略)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 (略) 商务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三)补充文件(上 (略) 径:商务文件-页签“ (略) 分”-按钮“ (略) 分”-补充文件)
1.投标保证金
1.1汇款凭证(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工具上传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致:(招标代理机构)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对(招标代理机构)关于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的投标邀请而提供的投标保函。
我们(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保证金: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同时,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按实际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第二段承诺的金额。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后止。如果贵方和投标人一致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
1.3投标保证保险格式(以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工具上传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或保单原件扫描件、保单查询途径)
投标保证保险(责任要求)
投 (略) 投保, (略) (略) 承保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赔偿。投标人须将保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保单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一、保险险种:投标保证保险
二、被保险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保险金额:应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四、绝对免赔额: 0元
五、保险期间:
【说明】保险期间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要求。
六、其他:保单上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 (略) (年度保单除外)。
七、特别约定: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下列情形也属于本保单承保范围:
1.投保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或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
3.投保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保人有弄虚作假或其他投标违法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6.投保人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及规定时限向被保险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二)按年度投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保险期间内的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不在保险期限内的,不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
(三)保险起保日前,投保人可自行办理批改或退保;保险起保日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书面盖章同意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能办理批改或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四)发生保险事故时, (略) 报案并提供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金额为出险标包的保险金额总额;当年发生的索赔案件,保险人须在本自然年度内赔付至被保险人并结案;若投保人未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缴纳保费拒绝支付赔款。
(五)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索赔时,仅需提供以下材料:1.《保险单》;2.《索赔申请书》;3.招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 (略) 分);4.投标文件(仅需提供与保险 (略) 分);5.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明细表
投标保证金明细表(格式)
(略) | (略) |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 (略) / (略) / (略) |
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 |||||
投标人名称 | |||||
开户行全称 | |||||
(略) 在地 | |||||
账号 |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作 (略) 理。
2. (略) 投的包为单位计算投标保证金,每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按以上格式编制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对于未提供保证 (略) 提供的明细表内容不全的、所提供的明细表内容表达描述模糊不清的,招标人将按照 (略) 、 (略) 后三位、包号顺序核定。
对于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应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明细表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一同上传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3.招标人不接受下列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转账支票、现金及现金支票。
4.为保证银行汇款形式应答保证金的及时退回,请应答人准确填写应答保证金退回信息。投标保 (略) 与银行 (略) (银行回单)要保持一致。
1.5银行基本帐户证明扫描件
基本账户证明(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略)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1 | …… |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5.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例如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
5.2投标人自述响应表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照查找下述情形是否存在,并填写下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下表内容真实, (略) 提供虚假信息,我们接受招标人给予的 (略) 罚。
序号 | 自述情况 | 不存在 | 存在(情况说明) | |
1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
3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
4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6 |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7 | 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填表说明:1、如投标人 (略) 列情况,在“不存在”一栏中打勾,如存在上述情形,则在对应“存在”第一列中打勾,并在其后填写详细情况说明。 2、若投标人在上表中自述有“存在”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次项目投标的否决。 |
5.3投标人查询响应表
针对本招标标的,我们承诺下列查询结果真实, (略) 提供虚假信息,我们接受招标人给予的 (略) 理。
序号 | 投标人查询情况 | (略) 及网址 | 网站查询结果 | 备注 |
1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
2 | 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5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 |||
6 | 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 | |||
7 |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 |||
8 |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9 | 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 |||
填表说明: 1.请在“ (略) 及网址”处写明查询来源;在“网站查询结果”处简要写明查询结果(填写“存在”或者“不存在”)。 2. (略) 自动生成的报告或截图按照上表顺序依次附后。 |
5.4查询报告及截图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 点击查看>> )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内,查询 (略) 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6.财务状况
投标人需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条规定的年份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填写下表,同时提供能体现下表财务指标参数的扫描页,无须提供整本报告/报表扫描件。请依据年份依次排序。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年份 财务指标 | 三年平均 | ||||
1 | 注册资本金 | ||||
2 | 负债总额 | ||||
资产总额 |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
3 |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
4 | 营业利润 | ||||
营业收入净额 | |||||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净额×100% | |||||
5 | 净利润 | ||||
(略) 有者权益=( (略) 有者权益合计+ (略) 有者权益合计)÷2 | |||||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略) 有者权益×100% |
7.联合体协议书(若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表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勿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我们(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请详细写明各成员职责分工,工程范围分工及界面分割,支付及履约等事项,特别注意招标公告资质,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单位应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对应资质)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9.企业名称变更(如有,凡资格业 (略)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 (略) 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无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无需提交)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授权_____ (略) 全权办理XX项目招标采购( (略) )( (略) 及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 (略) 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 (略) 有文件、协议 (略) 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 (略) 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章):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略) 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任何其他印章代替。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 (略) 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2.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应附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否则无需提交)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很荣幸能参与XX项目招标采购, (略) :, (略) 及名称,包号,包名称的投标。
我代表公司(投标人),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投标中,所用“投标专用章”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投标专用章
印模印模
13.其他
三、技术文件
(一)技术偏差表(可投标工具直接选择无/有偏差,如选择“有”,上 (略) 径: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技术文件-页签“其他技术应答文件”-按钮“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技术偏差表)
1.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项目名称:, (略) :,分标名称:, (略) :,包名称:,包号:
序号 | 偏差事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差说明 |
其他 | ||||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 (略) 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
(二)专项投标文件(上 (略) 径:技术文件-页签“其他技术应答文件”-按钮“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项应答文件)
1.业绩文件: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法人 (服务对象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 项目目前进度 | 服务人员人数(高峰/平均) |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服务对象联系信息) |
注:业绩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第一章招标公告专用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 (略) 有要素点(含项目规模等)的关键页即可,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 (略) 情况
表1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层级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
层级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工作年限 |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项目起止时间 | 担负的技术职务 | 获奖情况 | ||||
注:1.已完项目情况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第一章招标公告专用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 (略) 有要素点(含项目规模等)的关键页即可,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层级”处填写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人员。
3.对项目的理解(如有,格式自拟)
4.工作规划描述(如有,格式自拟)
5.履约能力及质量保证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6.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拟)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8.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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