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开】长武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审批公开】长武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武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进行了细化明确。
《意见》规定了研究确定政府投资项目时要充 (略) 会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实行科学决策。项目建设单位要向县政府申请报告, (略) 门根据县政府意见履行立项审批手续。
《意见》重申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对相关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等项目,可按有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 (略) 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工作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开展,客观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充分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在线审批制度”,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略) 门报送相关资料,逐步实现“不见面、网上办”的项目审批办法。
《意见》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集体决策,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或直接发包等方式确定发包对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已经审批的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具备国家规定的各项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原则上应在一年内申请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意见》的出台,是对政府投资规模和结构的统筹决策,是依法规范政府投资、推进投资法治建设的有效举措,能更好的发挥政府 (略) 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更有获得感,从而真正促进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武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进行了细化明确。
《意见》规定了研究确定政府投资项目时要充 (略) 会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实行科学决策。项目建设单位要向县政府申请报告, (略) 门根据县政府意见履行立项审批手续。
《意见》重申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对相关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等项目,可按有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 (略) 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工作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开展,客观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充分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在线审批制度”,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略) 门报送相关资料,逐步实现“不见面、网上办”的项目审批办法。
《意见》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集体决策,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或直接发包等方式确定发包对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已经审批的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具备国家规定的各项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原则上应在一年内申请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意见》的出台,是对政府投资规模和结构的统筹决策,是依法规范政府投资、推进投资法治建设的有效举措,能更好的发挥政府 (略) 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社会发展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更有获得感,从而真正促进高质量发展。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