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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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通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关于清退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通告 有效期: 2022-07-13 至 2022-09-10
撰写单位: 抚顺市公 (略) (抚顺 (略) )

关于清退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

通告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抚顺市公 (略) (抚顺 (略) )(以下简称“中心”) (略) 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供应商办理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

1.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单》;

2.汇款凭据;

3.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复印件;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因供应商注销、企业名称变更、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 (略) (略) 取得联系办理退还事宜。联系人:李春洋,联系电话:024- 点击查看>>

通告为期60天。期满后,未返还的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市财政。

特此通告。

抚顺市公 (略) (抚顺 (略) )

2022年 7 月 12日

附件: 点击查看>> .12保证金通告.docx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关于清退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通告 有效期: 2022-07-13 至 2022-09-10
撰写单位: 抚顺市公 (略) (抚顺 (略) )

关于清退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

通告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抚顺市公 (略) (抚顺 (略) )(以下简称“中心”) (略) 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供应商办理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

1.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单》;

2.汇款凭据;

3.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复印件;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因供应商注销、企业名称变更、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资料的, (略) (略) 取得联系办理退还事宜。联系人:李春洋,联系电话:024- 点击查看>>

通告为期60天。期满后,未返还的保证金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市财政。

特此通告。

抚顺市公 (略) (抚顺 (略) )

2022年 7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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