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JSZC-
点击查看>> -XHGL-G2022-0005
2.项目名称: (略) 区三轮侧翻桶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4万元
4.最高限价:84万元
5.采购需求: (略) 区三轮侧翻桶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三轮侧翻桶清运车辆15辆,垃圾桶1750个;采购车辆须为电动自装卸式翻桶车,采用液压提升机构和液压自卸系统,垃圾桶规格为240升带盖垃圾桶,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20 (略) 供货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保证期一年(其中电池质保6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 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补充)、终止(中止)招标
从
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0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
点击查看>>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为:
http:/ 点击查看>> )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 (略) 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 点击查看>> )。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 点击查看>> 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书记,刘生远
4、 (略) 门: (略) 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