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小学人造草坪铺设招标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小学人造草坪铺设招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点击查看>> t>详见询比文件 | ¥499, 点击查看>> | 1(批) | ¥499, 点击查看>> |
详见询比文件
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在30 (略) 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询比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询比 (略) 工程的询比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
(二)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 (略) 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三)本项目由供应商以询比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询比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现场踏勘、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询比报价应包括完成询比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 (略) 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四)采购人在工 (略) 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供应商不得修改。
(五)本工程采购将对询 (略) 有子目单项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元,小写: 点击查看>> .00元)。供应商填写的询比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结算
2. (略) 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距离包干,渣场由各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责。
(一)支付方式:转账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二)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确认完成工程的50%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审定结束完成档案移交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三)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本工程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一)所用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应提 (略) 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有效的型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测报告中应包含“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小学人造草坪铺设采购” (略) 参数。
(二)根据《 (略) 塑胶运动场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渝教建(2015) (略) )要求,塑胶原材料到场后,采购人现场抽取原材料送环保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略) 选材料必须满足GB 点击查看>> -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略) 造成的损失。
(一)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所供相关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所供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 (略) 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要详细描述,满足 (略) 要求。
(二)工程质保需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 (略) 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四)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完工证书(竣工验收意见书)确定的完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结算总价=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工程量×成交综合单价±经采购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询比文件中另有约定)±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一)当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则按该子项的成交综合单价执行;
(二)当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则参照询比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成交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采购人审定);
(三)当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则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HH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18)、《重庆市市政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CQYL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永川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后办理结算,组价后,按投标报价与询比控制价的比例,同比例调整。(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金除外)
(四)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
(五)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的暂定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六)本工程结算最终以相关单位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
询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比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询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 (略) 理。
(一)当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中文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中文表示的金额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
(四)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向评标委员会、询比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 (略) 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 (略) 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对询比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四)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五)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 (略) 门投诉。
(一)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支票、现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10﹪;
(三)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务必在15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 (略) 理;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备案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一)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5%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保证金额为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与成交报价之差。
(二)若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 (略) 门报告建议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三)低价风险保证金使用: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采购人可以动用低价风险保证金开展项目建设。
(四)低价风险保证金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第3条的相应情形,则 (略) 分)。
注:低价风险保证金应当从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 (略) 有。
(一)本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 点击查看>> 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的违约责任。
(二)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按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三)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除扣1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 (略) 承担并赔偿。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此作出承诺。
(四)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所有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部分未限定的材料均需符 (略) 规定用料施工标准,辅材均需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比其他条款的要求。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 (略) 理。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点击查看>> t>详见询比文件 | ¥499, 点击查看>> | 1(批) | ¥499, 点击查看>> |
详见询比文件
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在30 (略) 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询比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询比 (略) 工程的询比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
(二)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 (略) 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三)本项目由供应商以询比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询比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现场踏勘、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询比报价应包括完成询比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 (略) 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四)采购人在工 (略) 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供应商不得修改。
(五)本工程采购将对询 (略) 有子目单项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大写: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元,小写: 点击查看>> .00元)。供应商填写的询比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结算
2. (略) 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距离包干,渣场由各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责。
(一)支付方式:转账支付(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二)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确认完成工程的50%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审定结束完成档案移交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三)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本工程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一)所用材料进场应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应提 (略) 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有效的型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测报告中应包含“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小学人造草坪铺设采购” (略) 参数。
(二)根据《 (略) 塑胶运动场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渝教建(2015) (略) )要求,塑胶原材料到场后,采购人现场抽取原材料送环保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略) 选材料必须满足GB 点击查看>> -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略) 造成的损失。
(一)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所供相关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所供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 (略) 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要详细描述,满足 (略) 要求。
(二)工程质保需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 (略) 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四)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完工证书(竣工验收意见书)确定的完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结算总价=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工程量×成交综合单价±经采购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的价款调整(除非询比文件中另有约定)±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一)当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则按该子项的成交综合单价执行;
(二)当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则参照询比报价中类似子项的成交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采购人审定);
(三)当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则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HH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18)、《重庆市市政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CQYL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永川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后办理结算,组价后,按投标报价与询比控制价的比例,同比例调整。(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金除外)
(四)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
(五)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的暂定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办理结算。
(六)本工程结算最终以相关单位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
询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比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询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 (略) 理。
(一)当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与中文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中文表示的金额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
(四)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向评标委员会、询比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 (略) 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 (略) 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对询比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比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四)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五)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 (略) 门投诉。
(一)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现金或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支票、现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10﹪;
(三)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务必在15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 (略) 理;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备案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一)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85%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保证金额为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与成交报价之差。
(二)若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 (略) 门报告建议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三)低价风险保证金使用: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采购人可以动用低价风险保证金开展项目建设。
(四)低价风险保证金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第3条的相应情形,则 (略) 分)。
注:低价风险保证金应当从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 (略) 有。
(一)本工程不得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 点击查看>> 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 点击查看>> 方的违约责任。
(二)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按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全权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三)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除扣1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 (略) 承担并赔偿。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此作出承诺。
(四)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所有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部分未限定的材料均需符 (略) 规定用料施工标准,辅材均需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比其他条款的要求。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 (略) 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