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柳城县民政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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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柳城县民政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城县



(略) 文件


柳城民字〔2022〕5号


(略) 关于印发《 (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民政办,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 (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略)

2022年6月22日



(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柳州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任务,推动机制、工作、政策衔接,为我市如期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支撑。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基础民生保障、 (略) 会治理、 (略) 会服务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县民政系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 (略) 会服务的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切实增强民政服务供给能力、生活保障兜底能力和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 (略) 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 (略) 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 6 个月渐退期。对农村低保对象务工收入,因重大刚性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可 (略) 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扣减其家庭成员的务工成本。

(二)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跟踪救助数据库。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等低收入人口的排查和跟踪监测。 (略) 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跟踪救助数据库, (略) 门通过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完善风险预警、主动发现等机制, (略) 门联动的风险预警、 (略) 置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三)构 (略) (略)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认定,科学合理地开展低保动态管理,保持低保对象相对稳定。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全面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实施特困人员审核认定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 (略) )改革,加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压实照料服务人责任,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严格落实 (略) 陪护制度和访视制度,提升特困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健全完善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对于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标准。 (略) (略) 门协调机制作用,及 (略) 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 (略) 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提升核对工作质量,为社会救助家庭审核认定提供及时可靠依据。

(四)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开展“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持续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完善以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托乡镇(街道)社 (略) 建设未成年 (略) ,开展儿 (略) 工服务,依靠村“两委”班子、 (略) 、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对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助,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调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略) 置自治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反馈的个案,建立快速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构建县乡村三级保障机构。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落实上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略) 会化安置保障机制。 (略) 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 (略) 点击查看>> 建设,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五)做好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机构、 (略)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增强县级供养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 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盘 (略) 设施资源,建设区域 (略) ,增强运行活力,将服务范围延伸 (略) 和居家老人。

(七)全面加强农村基层 (略) 区治理。 (略) 门推进村级 (略) 规范化建设, (略) 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搭建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村民自治下的“网格化”管理,推动组织下沉、管理下沉、服务下沉、监督下沉,完善村民自治体系组织构架,拓宽村民自治渠道和空间,提高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 (略) 会的治理效能。推进加强村(社区) (略) 点击查看>> 建设,抓好村新任、连任村(社区)干部的示范培训和基层轮训,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强化易地扶贫 (略) 区服务,压紧压实“楼栋长”、“网格员”工作制度, (略) 门合力 (略) 区“ (略) ”的服务功能, (略) 区治理水平。

(八) (略) 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略) 会组织扶持力度,落实《 (略) 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积 (略) 区社会组织, (略) 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略) 会组织参与乡村 (略) 会治理公益创投活动, (略) 会组织有序参与乡村振兴、 (略) (略) 会服务。

(九)大 (略) 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实施全县乡镇(街道)社 (略) 和社 (略) 点击查看>>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畅通和规范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途径。2021年 60%以上乡镇(街道) (略) ,2022 (略) 工站全覆盖,2023 (略) 标准化建设,基层 (略) 工人才阵地进一步夯实。到 2023 (略) 工总量比 2020 年翻一番,各乡镇(街道) (略) 工,基层专业服务力量得到有力充实, (略) (略) 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促进服务对象需求与民生保障政策精准对接, (略) 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城乡居民等多元主 (略) 会治理和乡村振兴。

(十)加强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强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区划地名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稳妥有序开展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 县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城乡地名标志设置,推进实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三年行动计划。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依法管界、治界,推进界线联合检查,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创新乡村地区边界友好交流、联谊互访活动形式,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 (略) 位。全县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 (略) 署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推进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民政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调研指导,结合工作职能, (略) 门优势,把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认真对照本工作方案,逐项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找准工作重点和抓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大力宣传展示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成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略) 办公室2022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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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民字〔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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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民政办,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 (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略)

2022年6月22日



(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柳州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任务,推动机制、工作、政策衔接,为我市如期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支撑。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基础民生保障、 (略) 会治理、 (略) 会服务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县民政系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 (略) 会服务的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切实增强民政服务供给能力、生活保障兜底能力和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 (略) 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 (略) 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 6 个月渐退期。对农村低保对象务工收入,因重大刚性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可 (略) 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适当扣减其家庭成员的务工成本。

(二)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跟踪救助数据库。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等低收入人口的排查和跟踪监测。 (略) 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跟踪救助数据库, (略) 门通过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完善风险预警、主动发现等机制, (略) 门联动的风险预警、 (略) 置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三)构 (略) (略)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认定,科学合理地开展低保动态管理,保持低保对象相对稳定。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全面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实施特困人员审核认定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 (略) )改革,加强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压实照料服务人责任,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严格落实 (略) 陪护制度和访视制度,提升特困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健全完善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对于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标准。 (略) (略) 门协调机制作用,及 (略) 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 (略) 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提升核对工作质量,为社会救助家庭审核认定提供及时可靠依据。

(四)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开展“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持续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完善以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托乡镇(街道)社 (略) 建设未成年 (略) ,开展儿 (略) 工服务,依靠村“两委”班子、 (略) 、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对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助,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调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略) 置自治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反馈的个案,建立快速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构建县乡村三级保障机构。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落实上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略) 会化安置保障机制。 (略) 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 (略) 点击查看>> 建设,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五)做好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度和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略) )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机构、 (略)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增强县级供养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 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盘 (略) 设施资源,建设区域 (略) ,增强运行活力,将服务范围延伸 (略) 和居家老人。

(七)全面加强农村基层 (略) 区治理。 (略) 门推进村级 (略) 规范化建设, (略) 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搭建高效便民的服务平台。积极探索村民自治下的“网格化”管理,推动组织下沉、管理下沉、服务下沉、监督下沉,完善村民自治体系组织构架,拓宽村民自治渠道和空间,提高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 (略) 会的治理效能。推进加强村(社区) (略) 点击查看>> 建设,抓好村新任、连任村(社区)干部的示范培训和基层轮训,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强化易地扶贫 (略) 区服务,压紧压实“楼栋长”、“网格员”工作制度, (略) 门合力 (略) 区“ (略) ”的服务功能, (略) 区治理水平。

(八) (略) 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略) 会组织扶持力度,落实《 (略) 会组织登记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积 (略) 区社会组织, (略) 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略) 会组织参与乡村 (略) 会治理公益创投活动, (略) 会组织有序参与乡村振兴、 (略) (略) 会服务。

(九)大 (略) 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实施全县乡镇(街道)社 (略) 和社 (略) 点击查看>>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畅通和规范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途径。2021年 60%以上乡镇(街道) (略) ,2022 (略) 工站全覆盖,2023 (略) 标准化建设,基层 (略) 工人才阵地进一步夯实。到 2023 (略) 工总量比 2020 年翻一番,各乡镇(街道) (略) 工,基层专业服务力量得到有力充实, (略) (略) 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促进服务对象需求与民生保障政策精准对接, (略) 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城乡居民等多元主 (略) 会治理和乡村振兴。

(十)加强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强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区划地名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稳妥有序开展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 县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城乡地名标志设置,推进实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三年行动计划。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依法管界、治界,推进界线联合检查,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创新乡村地区边界友好交流、联谊互访活动形式,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 (略) 位。全县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 (略) 署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推进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民政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调研指导,结合工作职能, (略) 门优势,把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华侨管理区)要认真对照本工作方案,逐项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找准工作重点和抓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大力宣传展示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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