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 (略) 对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共494项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略) 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请公示附件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备注:国高证书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企业,请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

  3、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拨款材料于7月25日前提交至成果转化科(地址:深圳市 (略) (略) 海关大厦西座610室,收件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

   (略) 理科室:深圳市龙岗 (略) 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0755- 点击查看>>

  地址:深 (略) (略) 海关大厦西座6楼624室

深圳市龙岗 (略)

2022年7月20日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 (略) 对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共494项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略) 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请公示附件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备注:国高证书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企业,请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

  3、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拨款材料于7月25日前提交至成果转化科(地址:深圳市 (略) (略) 海关大厦西座610室,收件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

   (略) 理科室:深圳市龙岗 (略) 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0755- 点击查看>>

  地址:深 (略) (略) 海关大厦西座6楼624室

深圳市龙岗 (略)

2022年7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