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关于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的通知(中商务交字〔2021〕1号)及《 (略) 关于申报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的通知》(中商务展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发 (略) 查询申报企业税务信用情况、第三方 (略) 初审、 (略) 复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资金分配计划(详见附件内实际扶持金额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5日至7月31日,共7天(备注:2022年企业申报资金金额超过了项目预算金额,将按实际项目预算金额按比例支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略) 会展科郭董生 简家乐;
邮箱: @@@ 点击查看>> ;
地址:中 (略) (略) B座二楼205室。
监督方式:
(略)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
地址:中 (略) (略) B座七楼。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 (略) 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
地址:中山 (略) 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略)
2022年7月25日
根据 (略) 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的通知(中商务交字〔2021〕1号)及《 (略) 关于申报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的通知》(中商务展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发 (略) 查询申报企业税务信用情况、第三方 (略) 初审、 (略) 复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资金分配计划(详见附件内实际扶持金额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5日至7月31日,共7天(备注:2022年企业申报资金金额超过了项目预算金额,将按实际项目预算金额按比例支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略) 会展科郭董生 简家乐;
邮箱: @@@ 点击查看>> ;
地址:中 (略) (略) B座二楼205室。
监督方式:
(略)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
地址:中 (略) (略) B座七楼。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 (略) 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
地址:中山 (略) 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略)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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