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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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的通知(中商务交字〔2021〕1号)及《 (略) 关于申报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的通知》(中商务展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发 (略) 查询申报企业税务信用情况、第三方 (略) 初审、 (略) 复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资金分配计划(详见附件内实际扶持金额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5日至7月31日,共7天(备注:2022年企业申报资金金额超过了项目预算金额,将按实际项目预算金额按比例支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略) 会展科郭董生 简家乐;

  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邮箱: @@@ 点击查看>>

  地址:中 (略) (略) B座二楼205室。

  监督方式:

   (略)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地址:中 (略) (略) B座七楼。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 (略) 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地址:中山 (略) 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略)

2022年7月25日


  根据 (略) 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 的通知(中商务交字〔2021〕1号)及《 (略) 关于申报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的通知》(中商务展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相关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发 (略) 查询申报企业税务信用情况、第三方 (略) 初审、 (略) 复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资金分配计划(详见附件内实际扶持金额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5日至7月31日,共7天(备注:2022年企业申报资金金额超过了项目预算金额,将按实际项目预算金额按比例支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略) 会展科郭董生 简家乐;

  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邮箱: @@@ 点击查看>>

  地址:中 (略) (略) B座二楼205室。

  监督方式:

   (略)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地址:中 (略) (略) B座七楼。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 (略) 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地址:中山 (略) 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2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略)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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