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不纳入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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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不纳入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名单公示

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 (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财政厅 (略) (略) 转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 (略) )精神,参保单位可享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现就不纳入阶段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公 (略) 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 (略) 反映。

(联系人:蒋恺威,联系电话0573- 点击查看>>


附件:嘉兴市不纳入阶段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的单位名单(不含机关事业单位).docx



嘉兴 (略)

2022年7月25日


各参保单位:

根据《浙江 (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财政厅 (略) (略) 转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 (略) )精神,参保单位可享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现就不纳入阶段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公 (略) 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 (略) 反映。

(联系人:蒋恺威,联系电话0573-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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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略)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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