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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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25 至 2022-08-0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001
预算金额(元):1,000,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994,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国源大厦办公区九至十一层、十三至十五层(仅为辽宁省自然资 (略) 办公区域,总面积约为5931㎡),采暖改造项目,原采暖系统为上供下回式单管系统,本 (略) 分层供暖的改造需求, (略) 范围内采暖系统分层供给,采用上供上回式双管系统。本项目冬季供暖热源由市政热网供热,每层采暖水平主管从管道井主立管接出,由采暖公司预留接口。楼内均采用散热器采暖。详见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供应商应具有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3时30分至2022年08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 (略) (辽宁省沈阳市 (略) (略) (4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 (略) 邮箱: @@@ 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 点击查看>> 咨询。}
2.到达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防疫要求:按照沈阳市最新防疫政策执行。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3.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 (略) (辽宁省沈阳市 (略) (略) (4门))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8:30至2022年8月11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观看网络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 电子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 63.com,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影响开标和询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6.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 (略) )。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地址: 沈阳市皇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略) (略) (4门)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2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雨桐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25 至 2022-08-0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辽宁省自然资 (略) 国源大厦办公区供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001
预算金额(元):1,000,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994,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国源大厦办公区九至十一层、十三至十五层(仅为辽宁省自然资 (略) 办公区域,总面积约为5931㎡),采暖改造项目,原采暖系统为上供下回式单管系统,本 (略) 分层供暖的改造需求, (略) 范围内采暖系统分层供给,采用上供上回式双管系统。本项目冬季供暖热源由市政热网供热,每层采暖水平主管从管道井主立管接出,由采暖公司预留接口。楼内均采用散热器采暖。详见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②供应商应具有建 (略) 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3时30分至2022年08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 (略) (辽宁省沈阳市 (略) (略) (4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 (略) 邮箱: @@@ 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 点击查看>> 咨询。}
2.到达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防疫要求:按照沈阳市最新防疫政策执行。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3.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 (略) (辽宁省沈阳市 (略) (略) (4门))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8:30至2022年8月11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观看网络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 电子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 63.com,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影响开标和询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6.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 (略) )。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 (略)
地址: 沈阳市皇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略) (略) (4门)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2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雨桐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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