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20所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ZDYH(GK)2022-013
乌鲁木齐县20所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ZDYH(GK)2022-013
项目概况
乌鲁 (略) 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ZDYH(GK)2022-013
项目名称:乌鲁 (略) 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 (略) 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国标(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个采暖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略) )、《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 (略) 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发〔2022〕 (略) )的规定,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携带资料: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略) 出具的上述证书的公证书原件)。
(2)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 (略)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1月1日以前注册成立的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供应商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交相应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 (略)
地 址:乌 (略) (略) 楼114室
联系方式:099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 (略)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联系方式:099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91- 点击查看>>
项目概况
乌鲁 (略) 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ZDYH(GK)2022-013
项目名称:乌鲁 (略) 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 (略) 中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用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国标(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个采暖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略) )、《关于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 (略) 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发〔2022〕 (略) )的规定,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携带资料: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略) 出具的上述证书的公证书原件)。
(2)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 (略)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1月1日以前注册成立的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供应商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交相应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 (略)
地 址:乌 (略) (略) 楼114室
联系方式:099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 (略)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 (略) (略) (略) 13F-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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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9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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