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农发〔2022〕23号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农农发〔2022〕23号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乐 (略) 、市 (略) 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乐 (略) 平乐县市 (略)
2022年7月21日
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
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9〕 (略) )及自治区、市 (略) 署,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 (略) 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平乐 (略) 、平乐县市 (略) 决定对全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 (略) 署、统一任务、统一行动,达到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抽查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 (略) 、市 (略) 的职能分工和自治区、 (略) 署的双随机任务要求, (略) 门对抽查对象的工作交叉点,确定联合抽查的对象和抽查的内容,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略) 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选派我县执法检查人员,从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我县检查对象。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联合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内容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内容是:
(一) (略) 门: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的抽查;农药、肥料经营主体农药产品质量、登记证、标签监督检查、肥料监督检查的抽查。
(二) (略) 门:农产品生产主体登记事项的抽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的抽查、农药、肥料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的抽查。
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一)抽查对象
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我县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农药、肥料经营主体, (略) 等方式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执法检查人员
从我县执法检查人员库中, (略) 等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每户市场主 (略) 门2个检查人员的原则,完成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的匹配工作,各部门检查人员通 (略) 登录系统,查看对应的抽查任务,完成抽查任务之后及时录入抽查结果,经过审批环节后,将抽查结果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工作步骤
抽查工作从2022年7月21日到2022年11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抽查前准备阶段(7月21日至7月28日)
1.确定联合抽查行业、抽查内容及市场主体抽取比例、检查方式,制定抽查清单、编制抽查方案。
2.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及随机匹配检查执法人员。
3.根据抽查清单内容,由责任股(室)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根据需要组织对检查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二)抽查实施阶段(7月28日至10月30日)
1.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范要求开展联合抽查。采取询问调查、实物检查、证照比对、查阅资料、抽样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抽查结束后,应及时如实填写相关实地抽查记录表。抽查记录表应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抽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市场主体有关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村、居)委员会人员等作为见证人。整个实地抽查过程要按 (略) 门、 (略) 门规定的程序,对照清单,严谨周密,依法规范认真抽查,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严防监管执法风险。
2.抽查结果录入与公示。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对被抽查对象逐户做出抽查结论,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将抽查结果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会公示。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30日至11月30日)
对联合抽查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缺补漏,提升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 (略) 门要统筹协调,建立相应领导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检查力量, (略) 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监 (略) 。
(二)明确责任。县市 (略) 由注册股、 (略) (略) 、 (略)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责任股(所),双方要立足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 (略) (略) 相关业务股室之间的沟通联系,纵向要 (略) 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要及 (略) (略) 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三)做好总结。县市 (略) 、 (略)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责任股(所)要全面掌握抽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取得进一步的效果,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向推进, (略) 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平乐 (略) 平乐县市 (略) 2022年7月21日印发
—1—
附件 | ||||||||||||
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清单 | ||||||||||||
(略) 门 | 监管类别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平乐 (略) | 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监管 | 1 | 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 | 检查企业生产记录 | ||||||||
2 | 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 | 检查企业生产基地 | ||||||||||
3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 | ||||||||||
4 | 绿色食品抽检和年检 | 检查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 | ||||||||||
5 |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 检查种子质量 | ||||||||||
6 | 肥料监督检查 | 检查肥料标签、质量 | ||||||||||
7 | 农药检查 | 检查农药产品质量、登记证、标签 | ||||||||||
8 | 水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水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
平乐县市 (略) | 登记事项检查 | 9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 的检查 | 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 | ||||||||
10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
11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
12 | 住所( (略) ) (略) 的检查 | |||||||||||
1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 的检查 | 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 | ||||||||||
14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平乐 (略) 、市 (略) 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乐 (略) 平乐县市 (略)
2022年7月21日
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
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9〕 (略) )及自治区、市 (略) 署,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 (略) 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平乐 (略) 、平乐县市 (略) 决定对全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 (略) 署、统一任务、统一行动,达到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抽查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 (略) 、市 (略) 的职能分工和自治区、 (略) 署的双随机任务要求, (略) 门对抽查对象的工作交叉点,确定联合抽查的对象和抽查的内容,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略) 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选派我县执法检查人员,从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我县检查对象。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联合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内容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内容是:
(一) (略) 门: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的抽查;农药、肥料经营主体农药产品质量、登记证、标签监督检查、肥料监督检查的抽查。
(二) (略) 门:农产品生产主体登记事项的抽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的抽查、农药、肥料经营主体登记事项的抽查。
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一)抽查对象
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我县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农药、肥料经营主体, (略) 等方式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执法检查人员
从我县执法检查人员库中, (略) 等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每户市场主 (略) 门2个检查人员的原则,完成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的匹配工作,各部门检查人员通 (略) 登录系统,查看对应的抽查任务,完成抽查任务之后及时录入抽查结果,经过审批环节后,将抽查结果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工作步骤
抽查工作从2022年7月21日到2022年11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抽查前准备阶段(7月21日至7月28日)
1.确定联合抽查行业、抽查内容及市场主体抽取比例、检查方式,制定抽查清单、编制抽查方案。
2.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及随机匹配检查执法人员。
3.根据抽查清单内容,由责任股(室)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根据需要组织对检查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二)抽查实施阶段(7月28日至10月30日)
1.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范要求开展联合抽查。采取询问调查、实物检查、证照比对、查阅资料、抽样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抽查结束后,应及时如实填写相关实地抽查记录表。抽查记录表应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抽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市场主体有关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村、居)委员会人员等作为见证人。整个实地抽查过程要按 (略) 门、 (略) 门规定的程序,对照清单,严谨周密,依法规范认真抽查,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严防监管执法风险。
2.抽查结果录入与公示。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人员应对被抽查对象逐户做出抽查结论,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将抽查结果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会公示。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30日至11月30日)
对联合抽查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缺补漏,提升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 (略) 门要统筹协调,建立相应领导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检查力量, (略) 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监 (略) 。
(二)明确责任。县市 (略) 由注册股、 (略) (略) 、 (略)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责任股(所),双方要立足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 (略) (略) 相关业务股室之间的沟通联系,纵向要 (略) 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要及 (略) (略) 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三)做好总结。县市 (略) 、 (略)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责任股(所)要全面掌握抽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交流经验,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取得进一步的效果,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向推进, (略) 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平乐 (略) 平乐县市 (略) 2022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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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 (略) 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清单 | ||||||||||||
(略) 门 | 监管类别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平乐 (略) | 农产品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监管 | 1 | 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 | 检查企业生产记录 | ||||||||
2 | 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 | 检查企业生产基地 | ||||||||||
3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 | ||||||||||
4 | 绿色食品抽检和年检 | 检查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 | ||||||||||
5 |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 检查种子质量 | ||||||||||
6 | 肥料监督检查 | 检查肥料标签、质量 | ||||||||||
7 | 农药检查 | 检查农药产品质量、登记证、标签 | ||||||||||
8 | 水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水生野生动物监督检查 | ||||||||||
平乐县市 (略) | 登记事项检查 | 9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 的检查 | 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 | ||||||||
10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
11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
12 | 住所( (略) ) (略) 的检查 | |||||||||||
1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 的检查 | 检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 | ||||||||||
14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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