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营口市大清河健康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营口市大清河健康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营口市大清河健康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001
最高限价(元):600,000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履约地点:营口市境内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 30%;项目成果经专家审查合格后 (略) 合同款
4、主要工作内容及技术标准:
(1)评价河流基本情况分析。概要分析营口市大清河流域自然地理、河湖(库)水系及历史演变、水文 (略) 会状况,概要分析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概要说明大清河河流健康评估工作过程。
(2)河流健康评价方案确定。根据《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要求并结合营口市大清河干流河道特征,总体基于《指南》要求从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生态系统抗扰动弹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建立河流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确定选用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与评估标准,确定评估河段范围,给出分区评估方案,并说明分区的合理性。
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四个准侧层对河流健康状况进行评价,主要分析各评估湖(库)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河湖(库)物理形态、水环境及水生态的分区(段)特点,以图表结合方式,说明各评估湖(库)区的空间位置与物理参数(水库包括水面面积、蓄水量、水深及水位特征参数等)。
(3)河流健康调查监测。针对“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四个准侧层开展专项调查及监测方案,主要针对各准侧层下选定的指标层数据开展调查、监测及资料收集等工作。详细分析各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合理性和可靠性:以图表结合方式,分析专项监测方案监测点位、监测断面布置方案,并说明监测点位的代表性;说明专项监测频次与监测时间;说明专项监测采用的设备与方法;以表格方式给出专项监测指标的监测成果;分析各评估指标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与客观性。
(4)河流健康评估结果。按照《指南》规定的评估方法与标准,逐一说明各指标的计算过程与赋分结果,形成以评价河段为单元的健康状况及准则层赋分结果,最终给出评价河流健康状况赋分,给出健康评价结论。
(5)河流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根据各指标、准则以及综合赋分情况,说明河流健康整体特征、不健康的主要表征;对于开展定期评估的河流,结合前期评估结果,说明变化趋势并分析河流不健康的主要压力来源,给出持续改进意见,并提出河流健康保护及修复目标建议方案。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 (略) 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 (略) (营口市公 (略)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 (略) )。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防 (略)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建鑫 (略)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