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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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遴选公告

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已由中 (略) (略) 济宁分公司批准,具有 (略) 需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评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

1.2 实施地点:济宁市

1.3项目范围:

评选合作伙伴,协助济宁移动进行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的投标活动。

1.4 评选数量:根据评选文件评分办法计算供应商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选择的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选择的供应商。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

1.5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评选文件。

二、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 (略) 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3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如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 (略) 截图。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评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实行电子邮件发售电子版评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评选文件。评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14时00分至2022年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电子邮件联系邮箱: @@@ 39.com,进行评选文件获取。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4时00分。

4.2递交地点:山东省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评选单位有权对邀请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邀请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评选单位:中 (略) (略) 济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 (略) (略)

联系人:宫东凡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39.com

邮编: 点击查看>>

六、附加项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评选信息的官方媒介:(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评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主体的评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中 (略) (略) 济宁分公司

2022年7月26日



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已由中 (略) (略) 济宁分公司批准,具有 (略) 需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与评选。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

1.2 实施地点:济宁市

1.3项目范围:

评选合作伙伴,协助济宁移动进行济宁移动视频监控完善工程的投标活动。

1.4 评选数量:根据评选文件评分办法计算供应商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选择的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选择的供应商。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

1.5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评选文件。

二、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 (略) 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3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如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 (略) 截图。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评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实行电子邮件发售电子版评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评选文件。评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14时00分至2022年7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电子邮件联系邮箱: @@@ 39.com,进行评选文件获取。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4时00分。

4.2递交地点:山东省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评选单位有权对邀请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邀请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联系方式

评选单位:中 (略) (略) 济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 (略) (略)

联系人:宫东凡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39.com

邮编: 点击查看>>

六、附加项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评选信息的官方媒介:(http://),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评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主体的评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中 (略) (略) 济宁分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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