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
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
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JJXZB-2022-035
项目名称: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00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 (略) 、 (略) 布置安装绿化雕塑、小品。
备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制作、供货及布置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网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发送邮箱。投标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现场递交, @@@ 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昭苏县住房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 (略)
地址: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英
电话: 点击查看>>
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JJXZB-2022-035
项目名称: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00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昭苏县节点绿化雕塑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 (略) 、 (略) 布置安装绿化雕塑、小品。
备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制作、供货及布置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网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发送邮箱。投标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现场递交, @@@ 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昭苏县住房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 (略)
地址:伊宁边境经济合 (略) (略) 新房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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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英
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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