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武汉市自然 (略) 东湖生态旅 (略)
关于开 (略) 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略) 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武汉东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
2东湖。 |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 (略) 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略) 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 (略) 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名称及涉及的区名单
武汉市自然 (略) 东湖生态旅 (略)
2022年8月1日
附件:
序号 | 名称 | 区域范围 |
1 | 武汉东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
2 | 东湖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
附件:
武汉市自然 (略) 东湖生态旅 (略)
关于开 (略) 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略) 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武汉东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
2东湖。 |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 (略) 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略) 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 (略) 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名称及涉及的区名单
武汉市自然 (略) 东湖生态旅 (略)
2022年8月1日
附件:
序号 | 名称 | 区域范围 |
1 | 武汉东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
2 | 东湖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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