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关于报送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现代农业装备储备的通知招标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关于报送成都东部新区2023年现代农业装备储备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 (略)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米袋子”“菜篮子”强基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0〕 (略) )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市拟将农机化试验示范、农 (略) 建设等作为项目储备方向,请各区(市) (略) 门抓紧组织开展2023年度现代农业装备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方向
围绕成都市“4+6”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聚焦现代农机装备短板弱项,推进物联网、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购置大型复合、智能环保、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开展智能农机装备提升,推动先进农机装备运用。
围绕重点产业与丘陵山区等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粮油的育苗(秧)、栽种、播种、灌溉、收获、加工等,茶叶的采摘、灌溉施肥、收获、加工等,蔬菜的育苗、移栽、播种、采收、转运等,水果的栽种、施肥灌溉、植保、收获、转运等,中药的移栽、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牛羊猪养殖等农机化装备设备),推动补齐薄弱环节农机装备短板。
(二)农 (略) 建设方向
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区域、丘陵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区域内的农业生产需求,开展智能化、 (略) 建设,增加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实施主体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方向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具有独立法人 (略) 校等实施,具体的实施主体由相关文件明确。
(二) (略) 建设方向
由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具体实施。
三、支持标准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
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在成都本地适宜性的机械验证、效果验证和农机化与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相关技术设施设备融合的开发建设,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其中机具、设施设备等补贴应占试验示范项目补贴资金60%以上。对纳入试验示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先进育苗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按文件要求执行。
(二)农 (略) 建设
新建或改造农 (略) 单站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四、财政项目管理要求
(一)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同一项目建设内容申报了其他专项资金的,应当在项目储备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补助资金情况。
(二)在农机化试验示范建设中,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列为补贴对象的 (略) 优先考虑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原则上不纳入项目支持范围。
五、项目储备程序
按照《成都 (略) 、成都 (略) 成都 (略) (略) 关于发布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储备指南(第一批)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储备和申报。
(一)项目申报。各镇(街道)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现代农业装备,按时将储备项目建议书及有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应 (略) 。
(二)项目评审。由应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立项,按程序确定拟申请备案的项目。
(三)项目审批。应 (略) 对项目实地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审批通过后拟申请备案的项目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拟上报市级备案项目。
(四)储备上报。应 (略) 按照评审结果和公示结果,择优排序向成都 (略) 推荐2023年储备入库项目。
六、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道)按照工作进度要求,于8月3日17:00前以正式文件向应 (略) 报送拟储备项目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
(略) 新区应 (略)
2022年7月31日
(联系人:葛杰;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各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 (略)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米袋子”“菜篮子”强基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0〕 (略) )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市拟将农机化试验示范、农 (略) 建设等作为项目储备方向,请各区(市) (略) 门抓紧组织开展2023年度现代农业装备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方向
围绕成都市“4+6”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聚焦现代农机装备短板弱项,推进物联网、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购置大型复合、智能环保、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开展智能农机装备提升,推动先进农机装备运用。
围绕重点产业与丘陵山区等现代农业生产需求(粮油的育苗(秧)、栽种、播种、灌溉、收获、加工等,茶叶的采摘、灌溉施肥、收获、加工等,蔬菜的育苗、移栽、播种、采收、转运等,水果的栽种、施肥灌溉、植保、收获、转运等,中药的移栽、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牛羊猪养殖等农机化装备设备),推动补齐薄弱环节农机装备短板。
(二)农 (略) 建设方向
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区域、丘陵山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区域内的农业生产需求,开展智能化、 (略) 建设,增加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实施主体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方向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具有独立法人 (略) 校等实施,具体的实施主体由相关文件明确。
(二) (略) 建设方向
由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具体实施。
三、支持标准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
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在成都本地适宜性的机械验证、效果验证和农机化与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相关技术设施设备融合的开发建设,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其中机具、设施设备等补贴应占试验示范项目补贴资金60%以上。对纳入试验示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先进育苗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按文件要求执行。
(二)农 (略) 建设
新建或改造农 (略) 单站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四、财政项目管理要求
(一)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同一项目建设内容申报了其他专项资金的,应当在项目储备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补助资金情况。
(二)在农机化试验示范建设中,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列为补贴对象的 (略) 优先考虑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原则上不纳入项目支持范围。
五、项目储备程序
按照《成都 (略) 、成都 (略) 成都 (略) (略) 关于发布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储备指南(第一批)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储备和申报。
(一)项目申报。各镇(街道)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现代农业装备,按时将储备项目建议书及有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应 (略) 。
(二)项目评审。由应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立项,按程序确定拟申请备案的项目。
(三)项目审批。应 (略) 对项目实地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审批通过后拟申请备案的项目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最终确定拟上报市级备案项目。
(四)储备上报。应 (略) 按照评审结果和公示结果,择优排序向成都 (略) 推荐2023年储备入库项目。
六、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道)按照工作进度要求,于8月3日17:00前以正式文件向应 (略) 报送拟储备项目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
(略) 新区应 (略)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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