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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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02 至 2022-08-09
撰写单位: 辽 (略)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001
预算金额(元):1,137,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1,137,000
采购需求:

包号:001

服务内容: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是根据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临界区(以下简称地下水临界区),从而全面摸清辽宁省地下水超采现状,分析超采原因及其引发的问题与类型,对原有超采区的治理效果进行评估,为治理地下水超采、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与系统健康奠定基础。为了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辽宁省河 (略) ( (略) )拟对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委托资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地下水超采区划定、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成果报告编制工作。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本项目号服务要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服务内容要求

★1.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补充调查与监测

(1)收集水文监测资料、地下水成井与试验资料、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开发利用资料、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资料,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规范化、 (略) 理;

(2)开发利用补充调查,具体对开采井基本状况及地下水开采历史沿革、集中供水水源地及开采量较大的自备井、农灌状况进行调查。

(3)地下水水位补充调查与监测,分枯水期和丰水期两次对主要开发利用区地下水水位进行补充监测。

★2.地下水超采区划定

(1)完成辽宁省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及临界区范围划定及地下水超采量核算;

(2)完成辽宁省山丘区地下水超采区及临界区范围划定及地下水超采量核算;

(3)通过现场调查和技术分析确定各超采区的超采成因,分析超采类型。

(4)对原有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复核,综合分析地下水超采区的变化情况。

(5)根据地下水超采区、临界区划定成果,考虑各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治理措施要求,划定各行政区内的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6)对超采区治理成效进行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

★3.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

(1)通过对不同时期开发利用方式、开采状况和地下水水水位、生态环境地质问题补充调查与监测,分析辽宁省老哈河流域的开发利用、地下水动态、生态环境地质问题变化情况;

(2)通过搭建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评价辽宁省老哈河流域不同分区系列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分析变化情况及原因;

(3)通过搭建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分析辽宁省老哈河流域不同分区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分析地下水水位下降的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并确定影响程度;

(4)提出地下水治理与保护的对策措施。

★4.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

(1)补充调查与监测地下水水位状况,分析不同时期下 (略) 上第三系含水层地下水动态;

(2)补充调查下 (略) 上第三系地下水分布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方式、开采量、取水用途,分析地下水压采条件,对于有压采与替换条件的水源明确地下水压采措施;

(3)分析下 (略) 上第三系明化镇组含水层和馆陶组含水层补给条件,评价各项补给水量及可开采条件;

(4)分析下 (略) 上第三系明化镇组含水层和馆陶组含水层储量、水化学特征,评价明化镇组含水层和馆陶组含水层作为备用水源的条件与能力。

★5.成果编制

编制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报告、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专题报告、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专题报告,绘制相关图件、生成成果表。提交项目调查相关基础资料、报告成果纸质及电子版。

★实施与服务要求

★成交人应熟悉项目内容和要求, (略) 理各项工作, (略) 理结果及时反馈招标单位,保证项目内容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完成。

★技术文档要求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纸质及电子版)

(1)工作方案;

(2)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报告;

(3)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专题报告;

(4)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专题报告;

(5)相关基础调查资料,相关图件、成果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 (略) @@@ 6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 (略) 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 63.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 (略) ( (略) )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 (略) 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 (略)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张芳、李姗姗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02 至 2022-08-09
撰写单位: 辽 (略)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001
预算金额(元):1,137,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1,137,000
采购需求:

包号:001

服务内容:

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是根据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临界区(以下简称地下水临界区),从而全面摸清辽宁省地下水超采现状,分析超采原因及其引发的问题与类型,对原有超采区的治理效果进行评估,为治理地下水超采、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与系统健康奠定基础。为了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辽宁省河 (略) ( (略) )拟对辽宁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委托资质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地下水超采区划定、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及成果报告编制工作。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本项目号服务要求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服务内容要求

★1.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补充调查与监测

(1)收集水文监测资料、地下水成井与试验资料、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开发利用资料、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资料,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规范化、 (略) 理;

(2)开发利用补充调查,具体对开采井基本状况及地下水开采历史沿革、集中供水水源地及开采量较大的自备井、农灌状况进行调查。

(3)地下水水位补充调查与监测,分枯水期和丰水期两次对主要开发利用区地下水水位进行补充监测。

★2.地下水超采区划定

(1)完成辽宁省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及临界区范围划定及地下水超采量核算;

(2)完成辽宁省山丘区地下水超采区及临界区范围划定及地下水超采量核算;

(3)通过现场调查和技术分析确定各超采区的超采成因,分析超采类型。

(4)对原有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复核,综合分析地下水超采区的变化情况。

(5)根据地下水超采区、临界区划定成果,考虑各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治理措施要求,划定各行政区内的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6)对超采区治理成效进行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

★3.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

(1)通过对不同时期开发利用方式、开采状况和地下水水水位、生态环境地质问题补充调查与监测,分析辽宁省老哈河流域的开发利用、地下水动态、生态环境地质问题变化情况;

(2)通过搭建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评价辽宁省老哈河流域不同分区系列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分析变化情况及原因;

(3)通过搭建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分析辽宁省老哈河流域不同分区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分析地下水水位下降的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并确定影响程度;

(4)提出地下水治理与保护的对策措施。

★4.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

(1)补充调查与监测地下水水位状况,分析不同时期下 (略) 上第三系含水层地下水动态;

(2)补充调查下 (略) 上第三系地下水分布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方式、开采量、取水用途,分析地下水压采条件,对于有压采与替换条件的水源明确地下水压采措施;

(3)分析下 (略) 上第三系明化镇组含水层和馆陶组含水层补给条件,评价各项补给水量及可开采条件;

(4)分析下 (略) 上第三系明化镇组含水层和馆陶组含水层储量、水化学特征,评价明化镇组含水层和馆陶组含水层作为备用水源的条件与能力。

★5.成果编制

编制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报告、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专题报告、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专题报告,绘制相关图件、生成成果表。提交项目调查相关基础资料、报告成果纸质及电子版。

★实施与服务要求

★成交人应熟悉项目内容和要求, (略) 理各项工作, (略) 理结果及时反馈招标单位,保证项目内容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完成。

★技术文档要求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纸质及电子版)

(1)工作方案;

(2)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报告;

(3)辽宁省老哈河流域地下水状况调查分析专题报告;

(4)下辽河平原上第三系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专题报告;

(5)相关基础调查资料,相关图件、成果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 (略) @@@ 6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 (略) 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 63.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 (略) ( (略) )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 (略) 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 (略)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旭、张芳、李姗姗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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