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海洲交警中队改造项目
海宁市海洲交警中队改造项目
【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0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宁市 (略)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 (略) 改造项目已由海宁市 (略) 以海发改(2022)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900m2;
2.3建安投资:约139万元;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招标范围:海宁市 (略) 改造项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可于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2日14时30分,登 点击查看>> “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 (略) 招 (略) ( (略) 市政 (略) (略) 4楼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派人员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和测温,扫“嘉行码”,出示“行程卡”,刷“身份证”或“健康码”,须出示72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送到立即离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 点击查看>>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海宁 (略) (略) 地 址:海 (略) (略) 钱江大厦9楼
联 系 人:周先生联 系 人: 杨女士
2022年08 月03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 |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B类证书复印件)(针对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到期,经过继续教育合格,新证正在核发中的,附继续教育合格证,仍视为有效)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7 | 进浙承接业务 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 点击查看>> #/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8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略) 查询结果为准。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 (略) 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略) 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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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 (略) 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 (略) 改造项目已由海宁市 (略) 以海发改(2022)8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900m2;
2.3建安投资:约139万元;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招标范围:海宁市 (略) 改造项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可于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12日14时30分,登 点击查看>> “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 (略) 招 (略) ( (略) 市政 (略) (略) 4楼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派人员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和测温,扫“嘉行码”,出示“行程卡”,刷“身份证”或“健康码”,须出示72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送到立即离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 点击查看>>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海宁 (略) (略) 地 址:海 (略) (略) 钱江大厦9楼
联 系 人:周先生联 系 人: 杨女士
2022年08 月03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 | 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B类证书复印件)(针对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到期,经过继续教育合格,新证正在核发中的,附继续教育合格证,仍视为有效)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7 | 进浙承接业务 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 点击查看>> #/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8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略) 查询结果为准。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 (略) 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略) 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略) 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略) (略)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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