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各投标单位 一、现将你们提出的问题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一、招标基本情况表 第16项“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需带齐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除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他原件备查”与 “二、投标须知正文 点击查看>>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 6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 (略) 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不符,请答复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原件还是复印件。 回复:如投标人采用银行缴纳保证金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原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保函或保险原件。 2、商务评分细则中,勘察设计企业资信提供的证明材料可否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截图。 回复:可以提供。 3、商务评分细则中,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中,若仅有中标通知书,那业绩时间是否以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若既有中标通知书又有合同扫描件,那业绩时间是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回复:如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则业绩时间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显示时间;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则业绩时间为合同显示时间。 4、商务评分细则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职称要求为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请问是否包括高级工程师。 回复:包括高级工程师。 5、商务评分细则中,拟派勘察负责人获得行业协会或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奖项,请问是否包含市级奖项, 回复:包含市级奖项。 二、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汕尾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于2022年7月20日在汕尾市公 (略)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作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65页“投标函附表”中,原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元(小写¥: 元)综合下浮率为 % 其中: 初步设计勘察费报价: 元(小写¥: 元)下浮率为 % 施工图勘察费报价: 元(小写¥: 元)下浮率为 % 初步设计设计费报价: 元(小写¥: 元)下浮率为 % 施工图设计费报价: 元(小写¥: 元)下浮率为 % |
现修改为: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元(小写¥: 元)综合下浮率为 % 其中: 勘察费报价: 元(小写¥: 元) 下浮率为 % 设计费报价: 元(小写¥: 元) 下浮率为 % | 工期 | 总工期为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日历天,设计工期为 日历天。 | 勘察负责人 | 姓名: (略) (略)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略) (略) : | 备注 | 综合下浮率=│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00% |
2 关于评标专家的抽取: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抽取时间在开标截止前1天,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系统中抽取,具体专业分类详见招标文件。 3 本项目原定开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10时30分,现延期至2022年8月19日10时30分;详见下表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延至2022年8月19日10时30分 | 接 受 投 标 咨 询 | 延至2022年8月9日17时 | 抽 选 评 标 专 家 | 延至2022年8月18日9时 | 报 送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延至2022年8月19日10时30分 | 报 送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 延至2022年8月19日9时至10时30分 | 专 家 标 前 会 议 | 延至2022年8月19日10时30分 | 开标 | 延至2022年8月19日10时30分 |
三、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 (略) 分,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澄清通知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