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建设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殡仪馆建设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尉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YLZFCG(CS)2022-001
项目名称:尉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尉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殡仪馆火化炉及殡葬设备一套。(详见采购人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屏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0天)(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https:/ 点击查看>> 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 (略) 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99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 (略)
地 址:库尔勒市鑫华市场后门16栋门面202-205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
电 话: 点击查看>>
项目概况
尉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YLZFCG(CS)2022-001
项目名称:尉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尉犁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购置火化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殡仪馆火化炉及殡葬设备一套。(详见采购人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屏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0天)(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https:/ 点击查看>> 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 (略) 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99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 (略)
地 址:库尔勒市鑫华市场后门16栋门面202-205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
电 话: 点击查看>>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