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闽东医院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宁德市闽东医院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 (略) 内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方,请有意参与的企业前来应标。
一、招标范围和工期
1、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中标方应提供完整设计图纸及电子版,
2、工期要求:30天。
二、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三、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审法
四、服务资质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钻探资质
3、岩土工程设计资质;
五、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元
六、招标文件获取
1、2022年8月16日17: (略) 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踏勘。
2、联系人:陈楚樵 点击查看>>
3、地址: (略) (略) (略) 基建科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 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10:00整。
(略)
2022年8月12日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招
标
文
件
目录
(一)招标内容
(二)招标公告
(三)投标文件
(四)合同模板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设 (略) 立体停车楼与后勤楼之间场地,中标方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设计图纸及电子版。
(二)招标公告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 (略) 内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方,请有意参与的企业前来应标。
一、招标范围和工期
1、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中标方应提供完整设计图纸及电子版,
2、工期要求:30天。
二、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三、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审法
四、服务资质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钻探资质
3、岩土工程设计资质;
五、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元
六、招标文件获取
1、2022年8月16日17: (略) 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踏勘。
2、联系人:陈楚樵 点击查看>>
3、地址: (略) (略) (略) 基建科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 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10:00整。
(略)
2022年8月12日
(三)投标文件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
2.竞标书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投标报价清单…………………………………………………………………( )
一、投 标 函
致: (略)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投标函
2、竞标书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编制内容: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本次投标报价 : 。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竞标书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营业执照
2、工程钻探及岩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上述资料中,属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法人姓名)系 (参与竞标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标活动。代理人 (略) 签署的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略) 码:
性别:
单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报价单 |
项目名称: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项目概况: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设置位置在立体停车楼与后勤综合楼之间,立体停车楼与后勤综合楼楼距为10米,衰变池埋于地下1米,长约 点击查看>> 米、宽约7.8米、深约6米。 报价(万元): 。 |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合同范本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参考模板)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略) :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 (略)
监制
国家工 (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施工图 | 8 | ||
2 | ||||
3 | ||||
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 元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80% | 施工图交付后15日内 | |
第一次付费 | 20% | 工程竣工验收15日内 | |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4.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 (略) 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 (略) 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4.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1.4发包人应 (略) 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年。
4.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4.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略) 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4.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 (略) 支付。
5.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 (略) 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5.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 (略) 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不超出合同价的80%。
5.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其他
6.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6.2设计人为 (略) 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 (略) 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6.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 (略) 、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6.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 (略) 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 (略) 起诉。
6.8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发包人 点击查看>> 份,设计人 点击查看>> 份。
6.9本合同生效后,按 (略) 在省级建 (略) 门 (略) 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 (略) 在地工 (略) 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11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略)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户 名: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 (略) 内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方,请有意参与的企业前来应标。
一、招标范围和工期
1、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中标方应提供完整设计图纸及电子版,
2、工期要求:30天。
二、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三、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审法
四、服务资质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钻探资质
3、岩土工程设计资质;
五、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元
六、招标文件获取
1、2022年8月16日17: (略) 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踏勘。
2、联系人:陈楚樵 点击查看>>
3、地址: (略) (略) (略) 基建科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 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10:00整。
(略)
2022年8月12日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招
标
文
件
目录
(一)招标内容
(二)招标公告
(三)投标文件
(四)合同模板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设 (略) 立体停车楼与后勤楼之间场地,中标方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设计图纸及电子版。
(二)招标公告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 (略) 内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方,请有意参与的企业前来应标。
一、招标范围和工期
1、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中标方应提供完整设计图纸及电子版,
2、工期要求:30天。
二、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三、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审法
四、服务资质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钻探资质
3、岩土工程设计资质;
五、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元
六、招标文件获取
1、2022年8月16日17: (略) 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现场踏勘。
2、联系人:陈楚樵 点击查看>>
3、地址: (略) (略) (略) 基建科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 16: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10:00整。
(略)
2022年8月12日
(三)投标文件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
2.竞标书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投标报价清单…………………………………………………………………( )
一、投 标 函
致: (略)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投标函
2、竞标书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编制内容: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本次投标报价 : 。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竞标书中要求提供的文件
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营业执照
2、工程钻探及岩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上述资料中,属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法人姓名)系 (参与竞标的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标活动。代理人 (略) 签署的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略) 码:
性别:
单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报价单 |
项目名称: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及基坑支护专项设计服务。 项目概况: (略) 核医学科衰变池设置位置在立体停车楼与后勤综合楼之间,立体停车楼与后勤综合楼楼距为10米,衰变池埋于地下1米,长约 点击查看>> 米、宽约7.8米、深约6米。 报价(万元): 。 |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合同范本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参考模板)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略) :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 (略)
监制
国家工 (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施工图 | 8 | ||
2 | ||||
3 | ||||
第三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 元整。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80% | 施工图交付后15日内 | |
第一次付费 | 20% | 工程竣工验收15日内 | |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发包人责任:
4.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4.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 (略) 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 (略) 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4.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1.4发包人应 (略) 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4.2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4.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年。
4.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4.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略) 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4.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 (略) 支付。
5.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 (略) 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5.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 (略) 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不超出合同价的80%。
5.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其他
6.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6.2设计人为 (略) 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 (略) 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6.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 (略) 、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6.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 (略) 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 (略) 起诉。
6.8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发包人 点击查看>> 份,设计人 点击查看>> 份。
6.9本合同生效后,按 (略) 在省级建 (略) 门 (略) 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 (略) 在地工 (略) 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11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略)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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