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应答人须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一级或以上资质,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查询网址:https:/ 点击查看>> )。
2.2.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组建郑州本 (略) ,其中须有一名人员驻项目现场服务。
2.2.5应答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 (略) ( (略) 、 (略) 等)监测服务支撑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含税)。
(1)所提供的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按要求提供合同对应的履行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对应的履行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 (略)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3)上述材料不满足要求、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开选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 (略) 。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