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招募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招募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金 (略) (略) 破产案件的公告 |
2022年08月17日 11:02 |
(略) 《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各机构:<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2022)苏0 (略) 江苏金湖农村 (略) 与江苏 (略) (简易案件),需要招募破产管理人。若有意成为上述案件的破产管理人,请根据本公告公示的破产企业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机构,请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1 (略) 司法鉴定办提交报名表(见附件)。 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 (略) ,住所地:金 (略) (略) ,法定代表人冯增南,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经营。 本院将根据《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第八条的 (略) 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 现定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时在金 (略) 第七谈话室选择确定管理人,请参加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柏忠山 刘婷婷 联系电话:0517- 点击查看>> |
江苏省淮安市金 (略) (略) 破产案件的公告 |
2022年08月17日 11:02 |
(略) 《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各机构:<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2022)苏0 (略) 江苏金湖农村 (略) 与江苏 (略) (简易案件),需要招募破产管理人。若有意成为上述案件的破产管理人,请根据本公告公示的破产企业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机构,请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1 (略) 司法鉴定办提交报名表(见附件)。 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 (略) ,住所地:金 (略) (略) ,法定代表人冯增南,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经营。 本院将根据《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第八条的 (略) 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 现定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时在金 (略) 第七谈话室选择确定管理人,请参加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柏忠山 刘婷婷 联系电话:0517- 点击查看>>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