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770船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海洋石油770船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洋石油770船柴油发电机组租赁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洋石油770船柴油发电机组租赁项目 | 详见“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 | (2022年8月) |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点击查看>> )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等关联关系,申请人反馈均视为无效并被否决。 4、申请人应是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工商注册超 (略) 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5、资质要求:承包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有机电设备的租赁资质,并保证在参与投标阶段和中标后合同执行阶段均有效。 6、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产品业绩列表。 (略) 、合同内容、合同买方、合同金额,提供列表中合同得扫描件(敏感信息可隐去)。 7、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
1、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公告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等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2、意见反馈时,申请人应附加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意见反馈可能会因资质提交不全而被否决。(详见附件材料提交核实表)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项目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以上证明材料。
中海 (略)
(略)
2022年 8月24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洋石油770船柴油发电机组租赁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洋石油770船柴油发电机组租赁项目 | 详见“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 | (2022年8月) |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点击查看>> )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等关联关系,申请人反馈均视为无效并被否决。 4、申请人应是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工商注册超 (略) 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5、资质要求:承包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有机电设备的租赁资质,并保证在参与投标阶段和中标后合同执行阶段均有效。 6、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产品业绩列表。 (略) 、合同内容、合同买方、合同金额,提供列表中合同得扫描件(敏感信息可隐去)。 7、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
1、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公告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等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2、意见反馈时,申请人应附加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意见反馈可能会因资质提交不全而被否决。(详见附件材料提交核实表)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项目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以上证明材料。
中海 (略)
(略)
2022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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