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26批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26批次

(2022年8月23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答复信访人情况
1D2LN* (略) 所有工业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没有统一的储存标准,导致危废储存不规范。 (略) 建平县2021年5月2日至3日,经建平县环保局、建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调查核实,投诉的“ (略) 所有工业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没有统一的储存标准,导致危废储存不规范”问题,在建平经济开发区不属实。15家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的,均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建设了危废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设置标识,有记录台账,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属实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建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递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建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421-*

邮递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207室


(2022年8月23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答复信访人情况
1D2LN* (略) 所有工业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没有统一的储存标准,导致危废储存不规范。 (略) 建平县2021年5月2日至3日,经建平县环保局、建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调查核实,投诉的“ (略) 所有工业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没有统一的储存标准,导致危废储存不规范”问题,在建平经济开发区不属实。15家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计的,均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建设了危废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设置标识,有记录台账,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签订了委托处置协议,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属实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建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递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建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421-*

邮递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207室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