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
1.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 (略) 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磋商编号*的“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采购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2.2磋商范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设备卸车、就位到安装地点)、安装、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2.3供货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指定位置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供货。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响应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 (略) 7楼会议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人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 (略)
办公地址: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负责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
1.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 (略) 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磋商编号*的“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采购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2.2磋商范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数控维修实训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设备卸车、就位到安装地点)、安装、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2.3供货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指定位置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供货。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响应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 (略) 7楼会议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人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777号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 (略)
办公地址: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负责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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