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固宸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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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固宸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 ||||||||||||||||
2022年08月26日 14:39 | ||||||||||||||||
(略) 雨 (略) 关于湖南 (略) 强制清算案 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廖骏申请湖南 (略) 强制清算案,根据《 (略) 法》、《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会议纪要》,并参照《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清算组,对该公司依法进行清算,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 (略) 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元,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材料、铝合金型材、五金建材、钢材的批发;门窗的、厨房电器设备、沥青混凝土、石英石板材、水泥、砂石、柴油发动机的销售;建材批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搪瓷卫生洁具制造(限分支机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工程机械的制造(限分支机构);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新型耐磨及防腐工程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水泥基复合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砂石的加工、筛选(限分支机构);柴油混合动力系统和电动系统研发;玻璃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 (略) (略) 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单独申报,可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申报机构。联合申报的机构均应满足上述第1条规定条件; 3、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作为清算组或管理人已办结1件以上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清算组)的情形; 6、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机构应于2022年8月31日1 (略) 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 2、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和顺序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本院不予审查;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四、选任规则 本院采取资格审查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清算组。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确定不少于3家机构进入随机摇号环节,以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次正选清算组和备选清算组各1家。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仅有3家或2家时,则所有申报机构直接进入摇号环节。如符合条件的机构仅有1家时,本院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为清算组。 联系人:综合审判庭,彭傲(0731-*)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清算组申请书 3.选任清算组申报表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 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清算组申请书》《选任清算组申报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请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已被 (略) 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管理人级别资质证明材料;(3)已办结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4)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需能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清算组的情形的声明等;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清算组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公告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清算组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 (略) 、办理进度信息),有多件的无须全部填报,由申报机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填报;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 附件二 选任清算组申请书 (略) 雨 (略) : (申报机构名称) (略) 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无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清算组的情形,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清算组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案件名称)清算组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选任清算组申报表
(说明:本表格样式及内容不得修改,须按表格所列项目据实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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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雨 (略) 关于湖南 (略) 强制清算案 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廖骏申请湖南 (略) 强制清算案,根据《 (略) 法》、《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会议纪要》,并参照《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清算组,对该公司依法进行清算,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南 (略) 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元,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材料、铝合金型材、五金建材、钢材的批发;门窗的、厨房电器设备、沥青混凝土、石英石板材、水泥、砂石、柴油发动机的销售;建材批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搪瓷卫生洁具制造(限分支机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工程机械的制造(限分支机构);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新型耐磨及防腐工程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水泥基复合材料的生产(限分支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砂石的加工、筛选(限分支机构);柴油混合动力系统和电动系统研发;玻璃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 (略) (略) 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单独申报,可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申报机构。联合申报的机构均应满足上述第1条规定条件; 3、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及其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作为清算组或管理人已办结1件以上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 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清算组)的情形; 6、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机构应于2022年8月31日1 (略) 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 2、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和顺序报送的申报材料,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本院不予审查;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四、选任规则 本院采取资格审查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清算组。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确定不少于3家机构进入随机摇号环节,以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次正选清算组和备选清算组各1家。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仅有3家或2家时,则所有申报机构直接进入摇号环节。如符合条件的机构仅有1家时,本院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为清算组。 联系人:综合审判庭,彭傲(0731-*)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清算组申请书 3.选任清算组申报表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一 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清算组申请书》《选任清算组申报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请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已被 (略) 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管理人级别资质证明材料;(3)已办结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4)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需能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5)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清算组的情形的声明等;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清算组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公告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清算组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 (略) 、办理进度信息),有多件的无须全部填报,由申报机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填报;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 附件二 选任清算组申请书 (略) 雨 (略) : (申报机构名称) (略) 选任管理人公告。我单位无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清算组的情形,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清算组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案件名称)清算组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选任清算组申报表
(说明:本表格样式及内容不得修改,须按表格所列项目据实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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