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渔业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渔业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R-2022-009 项目名称:2022年渔业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1包*元;02包*元 最高限价:01包*元;02包*元 采购需求:01包 2022年辽东湾营口海域海蜇、褐牙鲆鱼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通过开展海蜇、褐牙鲆鱼资源监测,评价放流海蜇的生长和资源量变化情况,完成增殖放流后的效益评估。(详见采购文件) 02包2022年辽东湾营口海域三疣梭子蟹、四角蛤蜊、菲律宾蛤仔、大竹蛏、鲢、鳙、鲫鱼增殖放流效果评估。通过开展三疣梭子蟹、四角蛤蜊、菲律宾蛤仔、大竹蛏、鲢、鳙、鲫鱼资源监测,评价三疣梭子蟹、四角蛤蜊、菲律宾蛤仔、大竹蛏、鲢、鳙、鲫鱼的生长和资源量变化情况,完成增殖放流后的效益评估。(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分为二个包组,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组的项目内容必须全投,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标明成交包组优先排序 合同履行期限:0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0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供应商 (略) 审批技 (略) 供应商库的, (略) 公共 (略) 首页公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 (略) 系统八类主体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技术咨询电话:*于先生)。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08: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略)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区青花大街西30-2号 联系方式: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西市区槐花园里1 (略) 联系方式:0417-*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营口东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瑀 电 话: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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