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石下芬芳里”商业区福潭院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石下芬芳里”商业区福潭院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6:3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先生 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曾0598-*-* |
项目概况
“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委托价 (最高限价) | 服务地点 | 服务 期限 |
第一包 | “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元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2、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
联系方式:钟先生 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楼
联系方式:小曾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059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6:3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钟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先生 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曾0598-*-* |
项目概况
“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委托价 (最高限价) | 服务地点 | 服务 期限 |
第一包 | “石下芬芳里” (略) 餐厅零星修理修缮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元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2、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文化街98幢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清流县林畲镇石下村
联系方式:钟先生 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2楼
联系方式:小曾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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