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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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进行自主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2Z02BBFW034

3、招标人: (略) (略)

4、项目期限:二年

5、交易方式:本 (略) (略) (以下简称:肇水发展)统一进行招标。招标后,由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或其下属单位按合同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6、项目基本要求:

(1)本次 (略) (略) 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自主招标方 (略) (略) 车辆设备定点维修服务的投标人, (略) (略) 端 (略) (略) 的生产车辆和公务车辆提供车辆维修、维护服务。

(2)服务项目

①车辆的日常维护服务,含更换轮胎、车辆底盘和动力系统保养清洁、空调系统清洁消毒、贴防爆膜等。

②车辆一、二级维护,包括大、中、小修及专项维修,总成修理,车体及配件修复喷漆,24小时急修等与车辆维修有关的项目。

③对故障车辆提供24小时上门维修服务,若现场无法维修,*方将承诺从维修服务点起50公里范围内,免费拖车至维修厂进行维修服务。

④代办招标人车辆出险理赔等。

本项目选择一家端州区范围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修理厂)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投标人(修理厂)需具备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具体始止日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时确认)。

(3)基本要求:

(略) (略) 及下属单位现有车辆统计如下表(共77台):

序号

归属单位

车辆、机械设备数

(约数)

每年维修保养大约费用

(元)

备注

1

(略) (略) 本部

14

*.00

以最终维修时的实际情况确定维修费用

2

(略) (略)

2

*.00

3

(略) (略)

15

*.00

4

(略) (略) (略)

35

*.00

5

(略) (略)

6

(略) (略) (略) (略) 安装工程队

11

*.00

合计:

77

*

备注: (略) (略) 不保证和不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公务(生产)车的保有数量,投标人应对现时公务车改革的政策和发展方向有一定的了解,对公车数量的不断减少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单个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的授权书,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 (略) (略) 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履约保证

①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00元)。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②本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 (略) (略) - (略) 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略) 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2年9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略) 七楼B会议室( (略) (略) 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 (略) (略) - (略) ”及“采 (略)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12号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8-*


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进行自主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2Z02BBFW034

3、招标人: (略) (略)

4、项目期限:二年

5、交易方式:本 (略) (略) (以下简称:肇水发展)统一进行招标。招标后,由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或其下属单位按合同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6、项目基本要求:

(1)本次 (略) (略) 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招标人将通过自主招标方 (略) (略) 车辆设备定点维修服务的投标人, (略) (略) 端 (略) (略) 的生产车辆和公务车辆提供车辆维修、维护服务。

(2)服务项目

①车辆的日常维护服务,含更换轮胎、车辆底盘和动力系统保养清洁、空调系统清洁消毒、贴防爆膜等。

②车辆一、二级维护,包括大、中、小修及专项维修,总成修理,车体及配件修复喷漆,24小时急修等与车辆维修有关的项目。

③对故障车辆提供24小时上门维修服务,若现场无法维修,*方将承诺从维修服务点起50公里范围内,免费拖车至维修厂进行维修服务。

④代办招标人车辆出险理赔等。

本项目选择一家端州区范围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修理厂)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投标人(修理厂)需具备相关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具体始止日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时确认)。

(3)基本要求:

(略) (略) 及下属单位现有车辆统计如下表(共77台):

序号

归属单位

车辆、机械设备数

(约数)

每年维修保养大约费用

(元)

备注

1

(略) (略) 本部

14

*.00

以最终维修时的实际情况确定维修费用

2

(略) (略)

2

*.00

3

(略) (略)

15

*.00

4

(略) (略) (略)

35

*.00

5

(略) (略)

6

(略) (略) (略) (略) 安装工程队

11

*.00

合计:

77

*

备注: (略) (略) 不保证和不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公务(生产)车的保有数量,投标人应对现时公务车改革的政策和发展方向有一定的了解,对公车数量的不断减少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单个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的授权书,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 (略) (略) 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履约保证

①中标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00元)。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②本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 (略) (略) - (略) 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略) 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2年9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略) 七楼B会议室( (略) (略) 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 (略) (略) - (略) ”及“采 (略)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12号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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