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细碎煤机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细碎煤机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细碎煤机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LYC-2022-WZ-0009-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细碎煤机采购招标项目已由吉林 (略) 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热电厂是 (略) 所属的一座自备热电厂,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购置1台细碎煤机,其工程地点在 (略) 热电厂细碎煤机室内。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2招标范围:
1台(套)功能完整的细碎煤机,细碎煤机本体及其相关的附件(包括:液压开启装置、控制监测柜、轴承振幅监测装置、轴承温升监测装置、轴承自动注油装置及电气元件等、地脚螺栓等)。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交付全部设备和材料。
2.5交货地点: (略) 热电厂;
2.6质保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的12个月。在质保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
2.7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含税)。
2.8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含设备货款、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13%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
2.9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发货前,卖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设备发货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出厂证明、发货合同,进口设备还需提供报关单和设备主机制造厂家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商会)出具的设备主机原产地证明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同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细碎煤机整机的成功应用业绩,业绩电厂规模不低于1台套产汽量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用户方出具的成功应用证明。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电厂规模,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应为同一细碎煤机主机厂家的应用业绩,可以是细碎煤机制造商的成功应用业绩,也可以是细碎煤机主机制造厂家授权的任意一家代理商所销售该细碎煤机主机机型的成功应用业绩)。同一型号的细碎煤机主机的应用业绩只需提供一套电厂应用锅炉规模证明即可。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细碎煤机主机的供货销售业绩,国外厂家需提供在中国大*销售业绩、国内厂家需分别提供国内和境外销售业绩,业绩电厂规模不低于1台套产汽量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电厂规模,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销售业绩应为同一细碎煤机主机厂家的供货销售业绩,可以是细碎煤机制造商的供货销售业绩,也可以是细碎煤机主机制造厂家授权的任意一家代理商所销售该细碎煤机主机机型的供货销售业绩)。
(3)投标人所提供的细碎煤机整机成功应用业绩和主机销售业绩的机型的额定生产能力不能低于本次招标机型的额定生产能力,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提供清晰的合同证明资料(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应清晰,商务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页)及电厂规模证明材料,未提供上述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和业绩进行标后验证和实地考察,业绩厂家或细碎煤机主机制造厂家拒不配合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细碎煤机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其他关联单位和人员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 (略) 公章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对于主机是进口的,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国外主机厂家代理授权书。
3.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代理该品牌该型号的供应商均作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2-08-31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2-09-07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 (略) (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 (略) 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 (略) 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 (略) 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 (略) 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 (略) 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2-09-21 08:50:00,地点为中国石油 (略)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略) 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 (略) 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 (略) 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 (略) 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2-09-21 08:5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 (略) ;
(http://**)
现场开标地点: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8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管理科联系电话: 0432-*;0432-*;0432-*。
电子邮件:*@*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顾冰馨
电话:0432-*
传真:0432-*
电子邮件:*@*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略) 招标中心
2022年8月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细碎煤机采购二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LYC-2022-WZ-0009-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细碎煤机采购招标项目已由吉林 (略) 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热电厂是 (略) 所属的一座自备热电厂,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购置1台细碎煤机,其工程地点在 (略) 热电厂细碎煤机室内。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2招标范围:
1台(套)功能完整的细碎煤机,细碎煤机本体及其相关的附件(包括:液压开启装置、控制监测柜、轴承振幅监测装置、轴承温升监测装置、轴承自动注油装置及电气元件等、地脚螺栓等)。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交付全部设备和材料。
2.5交货地点: (略) 热电厂;
2.6质保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的12个月。在质保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
2.7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含税)。
2.8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含设备货款、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13%增值税及其他相关费用;
2.9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发货前,卖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30%,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设备发货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出厂证明、发货合同,进口设备还需提供报关单和设备主机制造厂家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商会)出具的设备主机原产地证明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同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细碎煤机整机的成功应用业绩,业绩电厂规模不低于1台套产汽量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用户方出具的成功应用证明。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电厂规模,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应为同一细碎煤机主机厂家的应用业绩,可以是细碎煤机制造商的成功应用业绩,也可以是细碎煤机主机制造厂家授权的任意一家代理商所销售该细碎煤机主机机型的成功应用业绩)。同一型号的细碎煤机主机的应用业绩只需提供一套电厂应用锅炉规模证明即可。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细碎煤机主机的供货销售业绩,国外厂家需提供在中国大*销售业绩、国内厂家需分别提供国内和境外销售业绩,业绩电厂规模不低于1台套产汽量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须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电厂规模,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销售业绩应为同一细碎煤机主机厂家的供货销售业绩,可以是细碎煤机制造商的供货销售业绩,也可以是细碎煤机主机制造厂家授权的任意一家代理商所销售该细碎煤机主机机型的供货销售业绩)。
(3)投标人所提供的细碎煤机整机成功应用业绩和主机销售业绩的机型的额定生产能力不能低于本次招标机型的额定生产能力,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提供清晰的合同证明资料(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应清晰,商务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页)及电厂规模证明材料,未提供上述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和业绩进行标后验证和实地考察,业绩厂家或细碎煤机主机制造厂家拒不配合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细碎煤机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其他关联单位和人员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 (略) 公章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对于主机是进口的,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国外主机厂家代理授权书。
3.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代理该品牌该型号的供应商均作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2-08-31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2-09-07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 (略) (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 (略) 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 (略) 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 (略) 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 (略) 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 (略) 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2-09-21 08:50:00,地点为中国石油 (略)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略) 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 (略) 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 (略) 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 (略) 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2-09-21 08:5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 (略) ;
(http://**)
现场开标地点: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8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管理科联系电话: 0432-*;0432-*;0432-*。
电子邮件:*@*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顾冰馨
电话:0432-*
传真: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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