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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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 (略)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流程>的通知》(扬医保〔2021〕49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经过业务受理、开展评估等工作流程,我辖区内6家医药机构经评估合格, (略) 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一、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2家

1、扬州邗江周桂山诊所

2、江 (略) 罗氏福中医(综合)诊所

二、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4家

1、扬州平生大药房

2、扬 (略)

3、 (略) (略) 运河湾店

4、 (略) 百 (略) 文昌店

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对以上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如有异议,请明确具体机构名称及异议事项,向我医保经办机构(地址: (略) (略) 178号,联系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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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邗江分中心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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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2家

1、扬州邗江周桂山诊所

2、江 (略) 罗氏福中医(综合)诊所

二、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4家

1、扬州平生大药房

2、扬 (略)

3、 (略) (略) 运河湾店

4、 (略) 百 (略) 文昌店

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对以上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如有异议,请明确具体机构名称及异议事项,向我医保经办机构(地址: (略) (略) 178号,联系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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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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