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1-5)标段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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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1-5)标段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4标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4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RCXJD-2022-STCYY-0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2】5号、中韩发改审批字【2022】12号、中韩发改审批字【2022】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4标段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元;包含但不限于中 (略) 、聚德大街、 (略) 、 (略) 、 (略) 、 (略) 、山水大道(三段) (略) 的排水、路灯照明、绿化、标志标线及土方工程。

2.3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4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标段的岩土详细勘察。

2.5服务周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企业资质信息须在“ (略) (略) ”网站公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级资质;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 (略) (略) ”公示;

3.5 项目管理团队须是“ (略) (略) ”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 (略) ”(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 (略) 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查询得到, (略)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略)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 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对1-5标段分别投标,但所投各标段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可重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9月7日16时前,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 (略) 公共 (略) 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 (略) 公共 (略) — (略) 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 (略)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 系 人:刘馨鸿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南 (略) 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张枫

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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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4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RCXJD-2022-STCYY-0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2】5号、中韩发改审批字【2022】12号、中韩发改审批字【2022】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4标段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元;包含但不限于中 (略) 、聚德大街、 (略) 、 (略) 、 (略) 、 (略) 、山水大道(三段) (略) 的排水、路灯照明、绿化、标志标线及土方工程。

2.3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4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标段的岩土详细勘察。

2.5服务周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企业资质信息须在“ (略) (略) ”网站公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级资质;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 (略) (略) ”公示;

3.5 项目管理团队须是“ (略) (略) ”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 (略) ”(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 (略) 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查询得到, (略) 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略) (略)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 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对1-5标段分别投标,但所投各标段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可重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9月7日16时前,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 (略) 公共 (略) 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 (略) 公共 (略) — (略) 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 (略)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 系 人:刘馨鸿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南 (略) 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张枫

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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