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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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20: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预算金额¥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莉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东南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洋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忠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莉 、李双双 0951-*
附件:
附件1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报名表.doc

项目概况

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YC)*-065

项目名称: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④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方式: (略) QQ邮箱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或将投标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邮件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略) 邮箱(*@*q.com), (略) 确认报名情况,(请提供公告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3.8项的资格文件并填写附件中本项目报名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西夏区司法局     

地址: (略)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东南100米        

联系方式:王洋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忠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谢莉 、李双双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莉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日20: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预算金额¥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莉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西夏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东南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洋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忠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莉 、李双双 0951-*
附件:
附件1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报名表.doc

项目概况

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YC)*-065

项目名称: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日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④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方式: (略) QQ邮箱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忠 (略) (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或将投标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邮件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略) 邮箱(*@*q.com), (略) 确认报名情况,(请提供公告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3.8项的资格文件并填写附件中本项目报名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西夏区司法局     

地址: (略)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政务服务中心东南100米        

联系方式:王洋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忠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谢莉 、李双双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莉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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