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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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行政区域鲅鱼圈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09: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12: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 (略) (号房回迁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2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森新
项目联系电话0417-*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鲅鱼圈区山海大道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兴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鲅鱼圈区彩霞小区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7-*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19 至 2022-08-26
撰写单位: 辽宁兴远 (略)
(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落实全区创建 (略) 工作,我单位2022年度须租赁装载机、钩机、翻斗车,进行全区垃圾清运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2时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 (略) (号房回迁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 (略) 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 (略) 进行二次报价。
4、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PDF盖公章)*@*q.com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5、纸版文件及介质形式采用现场递交:
现场递交地点: (略) 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 (略) (号房回迁楼)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略) 鲅鱼圈区山海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兴远 (略)
地址: (略) 鲅鱼圈区彩霞小区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兴远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森新
电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行政区域鲅鱼圈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09: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12: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 (略) (号房回迁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2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森新
项目联系电话0417-*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鲅鱼圈区山海大道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兴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鲅鱼圈区彩霞小区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7-*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19 至 2022-08-26
撰写单位: 辽宁兴远 (略)
(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2年全区垃圾清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落实全区创建 (略) 工作,我单位2022年度须租赁装载机、钩机、翻斗车,进行全区垃圾清运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2时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 (略) (号房回迁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 (略) 对响应 (略) 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 (略) 进行二次报价。
4、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PDF盖公章)*@*q.com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5、纸版文件及介质形式采用现场递交:
现场递交地点: (略) 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青龙山大街南段19-1,保障性住房南部新城区c (略) (号房回迁楼)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略) 鲅鱼圈区山海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兴远 (略)
地址: (略) 鲅鱼圈区彩霞小区05-金隆地砖厂第三层楼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兴远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森新
电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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