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 (略) 对[**、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1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530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1(项) | 否 | 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预计清除松树枯死树约1800株,诱捕器防治150套,以菌治虫1000亩 | * | 农、林、牧、渔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农、林、牧、渔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描述:投标人尚未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明细:无需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描述:1、根据榕财采(2021)52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且尚未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竞争性磋商中有不一致处,以此处内容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02至2022-09-0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13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9-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安区宦溪镇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钦
电 话:*
网址: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2022-09-02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 (略) 对[**、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1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530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1(项) | 否 | 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预计清除松树枯死树约1800株,诱捕器防治150套,以菌治虫1000亩 | * | 农、林、牧、渔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农、林、牧、渔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描述:投标人尚未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明细:无需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描述:1、根据榕财采(2021)52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且尚未进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竞争性磋商中有不一致处,以此处内容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02至2022-09-0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 (略) (zfcg.http://**.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 (略) 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13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9-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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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安区宦溪镇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钦
电 话:*
网址: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省 (略)
福建省 (略)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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