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智慧停车EPC项目管理公司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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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智慧停车EPC项目管理公司服务招标

海城市智慧停车EPC项目管理公司服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
  项目名称:海城市智慧停车EPC项目管理公司服务招标
  预算金额:6,*(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略) 智慧停车项目(改建、新建停车场及电子收费前端)EPC总投资*万元。
  2.项目服务地点: (略) 城区,项目场址位于西柳商贸城、市政府周边、 (略) 陶瓷一厂、同泽中学东侧、西柳商贸城北侧空地、合 (略) 场西侧及党群活动中心东侧空地。
  3.项目服务范围:改建及新建停车场、整合存量停车位; (略) 侧停车电子收费前端(含后端)和配套停车场停车管理系统等相关停车场配套设施。涉及建设用地面积*㎡(合285亩),其中,存量改建停车场占地面积*㎡,新建停车场占地面积*㎡。本 (略) 公共停车位和公交停车位共*个室外停车位。其中,存量*个公共停车位,新建2365个公益类公共停车位,新建及整合170个公交停车位。增加电子收费前端覆盖16 (略) 侧车位。
  4.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略)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在招标人的授权权限内,代表招标人对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项目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确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设计方的管理、对监理的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计划管理、设计合理化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档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安全与环境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资料整理等。
  (2)工程监理服务;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牵头人需至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级及通信工程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经验、能力及人员。
  (2)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
  ①房屋 (略) 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③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具有相关经验的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 (略)
  3.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4.售价:¥*,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略) 开标( (略) 西柳镇东柳村 (略) 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疫情特殊期间,经招标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辽宁 (略)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邮寄文件需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送达指定地址,并向负责人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张婉妮
  收件电话:0412-*
  收件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 (略) B14- (略)
  5.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各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受邀收看开标时况。请投标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保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起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尚尔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 (略) B14- (略)
  联系方式:张婉妮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婉妮
  电话:0412-*
, (略)

海城市智慧停车EPC项目管理公司服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
  项目名称:海城市智慧停车EPC项目管理公司服务招标
  预算金额:6,*(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略) 智慧停车项目(改建、新建停车场及电子收费前端)EPC总投资*万元。
  2.项目服务地点: (略) 城区,项目场址位于西柳商贸城、市政府周边、 (略) 陶瓷一厂、同泽中学东侧、西柳商贸城北侧空地、合 (略) 场西侧及党群活动中心东侧空地。
  3.项目服务范围:改建及新建停车场、整合存量停车位; (略) 侧停车电子收费前端(含后端)和配套停车场停车管理系统等相关停车场配套设施。涉及建设用地面积*㎡(合285亩),其中,存量改建停车场占地面积*㎡,新建停车场占地面积*㎡。本 (略) 公共停车位和公交停车位共*个室外停车位。其中,存量*个公共停车位,新建2365个公益类公共停车位,新建及整合170个公交停车位。增加电子收费前端覆盖16 (略) 侧车位。
  4.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略)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在招标人的授权权限内,代表招标人对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项目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等方面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确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设计方的管理、对监理的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计划管理、设计合理化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档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安全与环境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资料整理等。
  (2)工程监理服务;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牵头人需至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级及通信工程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经验、能力及人员。
  (2)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
  ①房屋 (略) 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③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具有相关经验的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 (略)
  3.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4.售价:¥*,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略) 开标( (略) 西柳镇东柳村 (略) 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疫情特殊期间,经招标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辽宁 (略)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邮寄文件需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送达指定地址,并向负责人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邮寄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张婉妮
  收件电话:0412-*
  收件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 (略) B14- (略)
  5.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各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受邀收看开标时况。请投标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保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信用中国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起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尚尔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村委民生 (略) B14- (略)
  联系方式:张婉妮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婉妮
  电话: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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