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局综合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湘潭市财政局综合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品目 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服务 | 合同 | ||
服务 | (略) 财政局综合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综合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系统升级改造。 2、质保期:一年。 3、付款方式: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论证时间 | **日 | ||
论证地点 | 凌云 (略) | ||
论证意见 | (略) 财政局综合办公、移动办公系 (略) 电子财政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开发改造,以原有系统为基础,逐步实现适配升级。使应用系统能在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的基础上运行,且业务功能不变、性能参数不降低。并 (略) 财政厅办公、移动办公平台能够无缝衔接, (略) 厅公文传输系统实现文件上传下达。 (略) 财政厅电子财政综合办公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由湖南科创 (略) 承建和维护, (略) 发展研究中心的适配认证。因此,根据相关技术要求 ,为了 (略) 财政厅综合管理系统的一致性,系统联网对接的便利性、数据维护的便捷性,缩短建设周期和节约建设经费,保证建设使用效果,本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湖南科创 (略) 承担。 综上所述,本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湖南科创 (略) 承接该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即:“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苏伟民 | (略) 应急管理局 | 高工 | |
刘惠林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高工 | |
刘兀出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级 |
品目 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服务 | 合同 | ||
服务 | (略) 财政局综合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综合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系统升级改造。 2、质保期:一年。 3、付款方式: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论证时间 | **日 | ||
论证地点 | 凌云 (略) | ||
论证意见 | (略) 财政局综合办公、移动办公系 (略) 电子财政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开发改造,以原有系统为基础,逐步实现适配升级。使应用系统能在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的基础上运行,且业务功能不变、性能参数不降低。并 (略) 财政厅办公、移动办公平台能够无缝衔接, (略) 厅公文传输系统实现文件上传下达。 (略) 财政厅电子财政综合办公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由湖南科创 (略) 承建和维护, (略) 发展研究中心的适配认证。因此,根据相关技术要求 ,为了 (略) 财政厅综合管理系统的一致性,系统联网对接的便利性、数据维护的便捷性,缩短建设周期和节约建设经费,保证建设使用效果,本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湖南科创 (略) 承担。 综上所述,本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湖南科创 (略) 承接该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即:“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苏伟民 | (略) 应急管理局 | 高工 | |
刘惠林 |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高工 | |
刘兀出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中级 |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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