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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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就《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单位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YCS*

二、磋商项目: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投入共享助力车数量

1

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

2年

总投放数量为【800】辆;分两期投放,首期为【400辆】,如后台数据显示本地区车辆需求不断提高,可再向采购方报备后增加车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按向采购人支付的年度管理服务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年营收的15%

2.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两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车辆配备,并开始正常运行。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运营期间情况,采购人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三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 (略) (安吉县昌硕 (略) 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楼四楼),外地供应商可以以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文件,联系人 王闻博,*@*q.com,联系电话*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9月14 日上午10: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梅溪镇国土所一楼)

九、磋商时间:2022年 9月14 日上午10:00时整。

磋商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梅溪镇国土所一楼)

十、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安吉县公共 (略) http://**

十一、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浙江 (略) 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 (略) 营业部;

银行帐号:*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2年9月8日下午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供应商须知

1、因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并至少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磋商地点,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两码”,即: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如面交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危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3、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4、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五、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王闻博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昌硕 (略) 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楼四楼

附件: 报名表.docx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反馈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就《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单位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YCS*

二、磋商项目: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投入共享助力车数量

1

梅溪镇共享助力车投放及运营供应商

2年

总投放数量为【800】辆;分两期投放,首期为【400辆】,如后台数据显示本地区车辆需求不断提高,可再向采购方报备后增加车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按向采购人支付的年度管理服务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年营收的15%

2.本项目运营服务期为两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车辆配备,并开始正常运行。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运营期间情况,采购人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三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 (略) (安吉县昌硕 (略) 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楼四楼),外地供应商可以以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文件,联系人 王闻博,*@*q.com,联系电话*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9月14 日上午10:0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梅溪镇国土所一楼)

九、磋商时间:2022年 9月14 日上午10:00时整。

磋商地点: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梅溪镇国土所一楼)

十、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安吉县公共 (略) http://**

十一、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浙江 (略) 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 (略) 营业部;

银行帐号:*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2年9月8日下午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供应商须知

1、因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并至少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磋商地点,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并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两码”,即: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如面交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危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3、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4、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五、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王闻博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昌硕 (略) 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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