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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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柜类/金属质柜类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大丰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5日19: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7日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国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丰区通港大道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国静*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静*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范围内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交付使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50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优惠情况: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最后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项目为工程类或服务类,施工单位/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对其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如项目为货物类招标,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对其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不作相应扣除。

2、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

方式:招标代理 (略) 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大丰区通港大道89号        

联系方式:陈国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            

联系方式:陈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国静

电 话:  *

 
,盐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柜类/金属质柜类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大丰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5日19: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7日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国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丰区通港大道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国静*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静*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项目范围内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交付使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50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优惠情况: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最后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项目为工程类或服务类,施工单位/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对其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如项目为货物类招标,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对其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不作相应扣除。

2、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不提供声明函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

方式:招标代理 (略) 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大丰区通港大道89号        

联系方式:陈国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盐都区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            

联系方式:陈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国静

电 话:  *

 
,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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