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的公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的公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的公告 |
2022年09月06日 16:43 |
(略) (略) 关于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略) 《 (略) 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关于实施〈 (略) 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等规定,及湖北省 (略) 关于进行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在宜昌( (略) 区)的评估类机构可 (略) (略) 司法鉴定处报名。 二、报名的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略) 诉讼服务中心一楼104室。 3、报名材料: (1)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按照湖北省 (略) 《关于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逐项按顺序装订成册,编上页码(一式两份,说明附后)。报名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经查属实的,将取消3年入选备案资格。 (2) (略) 注册机构、在宜昌注册时间截止报名期限不满1年的(即2021年9月1日之后注册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规定的机构,即没有办理告知性登记备案、以及有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机构均不接受报名。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4)同一评估种类中不得申报两家或两家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人代表,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初审合格后,本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择优选录入册机构; 2、 (略) 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如 (略) 法院干警及其近亲属在本机构的任职、工作信息(附后表)。 3、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此次活动全程监督。 4、本次报名和审核,本院不向报名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周 婷 电话:0717-* 监察室:石 欢 监督电话:0717-* 2022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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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6日 16:43 |
(略) (略) 关于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略) 《 (略) 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关于实施〈 (略) 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等规定,及湖北省 (略) 关于进行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2023年度评估机构报名审核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在宜昌( (略) 区)的评估类机构可 (略) (略) 司法鉴定处报名。 二、报名的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略) 诉讼服务中心一楼104室。 3、报名材料: (1)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按照湖北省 (略) 《关于各类评估机构现场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逐项按顺序装订成册,编上页码(一式两份,说明附后)。报名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经查属实的,将取消3年入选备案资格。 (2) (略) 注册机构、在宜昌注册时间截止报名期限不满1年的(即2021年9月1日之后注册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规定的机构,即没有办理告知性登记备案、以及有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机构均不接受报名。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4)同一评估种类中不得申报两家或两家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人代表,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初审合格后,本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择优选录入册机构; 2、 (略) 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如 (略) 法院干警及其近亲属在本机构的任职、工作信息(附后表)。 3、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此次活动全程监督。 4、本次报名和审核,本院不向报名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周 婷 电话:0717-* 监察室:石 欢 监督电话:0717-* 2022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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