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文山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CG(磋)2022-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货期:20日历天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1.粮食机械设备2.通风设备3.环流薰蒸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备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采购不分标段,项目内容不可拆分,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整体投标;未注明事宜按标准配置办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9-2021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资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或证明资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

1.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书面承诺;在中国 (略) (http://**.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0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

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 (略) 四楼办理,并在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略) 址:供应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 (略) 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成功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 (略) (略) 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通过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可简写),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09月20日15:00前按要求汇 (略) 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略)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

备注: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采购(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 (略) 办理,电话:400-9618-998,QQ:*;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 (略) 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1 (略) 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采购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在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砚山县江 (略) 三公里处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 (略)

地 址: (略) 御兴园A区C7-9号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秋雨

电  话: 0876-*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pdf2022-09-06 16:41:05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pdf2022-09-06 16:51:2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76-*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7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CG(磋)2022-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货期:20日历天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1.粮食机械设备2.通风设备3.环流薰蒸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备注: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采购不分标段,项目内容不可拆分,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整体投标;未注明事宜按标准配置办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9-2021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资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或证明资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

1.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书面承诺;在中国 (略) (http://**.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0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

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 (略) 四楼办理,并在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略) 址:供应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 (略) 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成功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0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 (略) (略) 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00元(大写:*万元整)(通过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可简写),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09月20日15:00前按要求汇 (略) 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略)

开 户 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

备注: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采购(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 (略) 办理,电话:400-9618-998,QQ:*;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 (略) 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1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1 (略) 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采购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在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砚山县江 (略) 三公里处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 (略)

地 址: (略) 御兴园A区C7-9号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秋雨

电  话: 0876-*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pdf2022-09-06 16:41:05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略) 粮食储运设备采购项目.pdf2022-09-06 16:51:2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7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